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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勞教所性殘害婦女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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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據大紀元記者報導,近日,幾位中共官員相繼出走,大量地揭露中共610集團殘酷鎮壓法輪功學員的內幕,即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明確提及: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然而從勞教系統卻不時傳出女性學員被強迫墮胎、甚至性侵害的事件。

婦女的權益、社會地位的保障以及受尊敬程度往往是衡量一個社會或國家文明程度的標誌。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曾在國家電視台回答記者「如何看待八九民運女大學生遭到強姦」時,幾乎不假思索的脫口而出:「6.4暴徒,罪有應得!」

據《法輪功人權報告》指出,自從中共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全國各地勞教所警察普遍對失去自由的婦女殘忍、下流、卑劣,在「對婦女施暴」部份有這樣的描述:數十萬遭到羈押的法輪功女學員中,沒有幾個能逃過被剝光衣物的羞辱(有時是長期的)、不准使用衛生棉、性侵犯或強暴的威脅,或是胸部及外陰部遭拳打腳踢等等酷刑。有些更慘烈的實例是,女學員被警方強暴或輪姦、陰道遭電棍電擊、硬毛刷插入陰道刮搔的凌虐、或是赤身裸體被丟入男牢房裏等等。一位死裏逃生的法輪功女學員說:「那裏面的邪惡外界是無法想像的。」

根據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網站的資料顯示,懷孕中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很多被要求強制墮胎,蘭州大學歷史系博士生王紅梅因堅持修煉,2001年6月7日被蘭州大學警察局警察抓捕,後關進蘭州市桃樹坪勞教所。當她被捕時,她已懷有身孕,但警察對她做了強行流產。

近日,明慧網報導遼寧省本溪女學員譚亞嬌,在去年「918本溪大抓捕」行動中被綁架,在東明派出所期間因野蠻灌食導致流產。在看守所時,警察將她手腳固定的鐵環上平抻灌食。因為拒絕吃飯,獄警張晉娟放任王姓管號毒打她。(記者核實到灌食的插管常常一個星期都不拿下來,因為插管不能重複使用,得再買。)

「它們又毒打折磨我一陣子,我有上廁所的感覺,因鎖著腳鐐,只能用盆接,當時我排出二個血塊,一個血塊粘粘的,另一個外圈是紅的,裏邊也有一塊小手指蓋大小的白色,兩個血塊大約0.7公分~0.8公分。有人說:「是不是來月經了?」我說:「不是,是流產了。」王某說:「趕快倒廁所沖掉。」」譚亞嬌口述。

除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勞教所內受到的不人性待遇,因超生而受到一連串迫害的上海婦女毛恆鳳,在勞教期間也受到虐待。據自由亞洲電台的報導,獄警將毛恆鳳的雙手雙腳用皮帶扣向各方向拉,一邊拉,還一邊給她說:「你還叫不叫,你認不認錯?」就這麼堅持了三天。

今年3月8號國際婦女節,兩位來自德國和法國的法輪功學員,熊偉和陳穎,在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媒體中心揭露了中國勞教所對女性尊嚴與權益的剝奪,被營救到德國的熊偉講述了她在中國北京女子勞教所的經歷。她說即便是來例假的時候也不許上廁所,不許用衛生巾。她抗議暴力時警察就用手銬銬她並恐嚇說:「我把你手指一根一根掰斷,用開水把你燙熟了,看你還煉」。並提到一位19歲的女大學生,被警察指使的八個毒犯毒打,將女孩的衣服全都扒光,把襪子和褲衩塞到嘴裏,用很硬的鞋踢她的下身。二十多天後見到女孩時已精神不太正常。

陳穎則提到她在勞教所時被強迫脫光衣服蹲下,洗冷水澡。警察指使5、6個吸毒賣淫的犯人打她,卻因抗議被銬在窗戶上,強制注射不知名的藥物。當藥物進入身體時,陳穎感到心臟和血管撕裂般的疼痛,左半邊身體出現抽搐,記憶力也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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