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繼續開庭審理二零零三年香港入境處強制遣返近八十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的司法覆核案。雙方律師將就原告被之多入港府黑名單的證據及理由進行辯論。
已獲准入境聽證的四名原告台灣法輪功學員廖曉嵐、張震宇和盧麗卿夫婦等人中午休庭的時候,聯同二十多名到場聲援的香港法輪功學員,由高等法院遊行至終審法院及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遞交有關遣返案的公開聲明,並促請港府將公開聲明轉交給胡錦濤。
香港法輪功佛學會負責人簡鴻章表示,這份公開聲明主旨在要求香港法院堅持司法獨立,維護一國兩制精神;還給港台民眾一個人權公道;呼籲胡錦濤真正重視自由人權等基本價值,中國才有和平的機會。
二零零三年二月下旬,數百名台灣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入境香港,參加經港府合法批准的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其中近八十名台灣學員遭香港入境處強制拘留及暴力遣返,致使多名女學員受傷。台灣學員聯同簡鴻章於同年四月初越洋控告港府違反人權。他們委託香港人權大律師夏博義遞狀,要求香港法院判處香港入境處強制遣返的行政決定違法。
另外,他們也控告遣返過程使用的暴力手段違法,港府也應對採取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的行為負上懲罰性賠償責任。雙方將針對原告律師要求被告提出將原告列入黑名單的理由及證據,及要求被告說明造成拒絕入境決定的原委,展開為期兩天的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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