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繆淑君的家人王雅芝、徐金玲、繆樹秋、鄭廣林、繆樹魁
申訴理由:對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嚴重毒打繆淑君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一、依法追究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及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二、依法賠償給當事人及家人造成的一切物質和精神損失。三、立即無條件釋放繆淑君並公開恢復名譽。
事實與理由:
繆淑君,男,三十八歲,黑龍江省穆稜市居民,家中有年邁的姥姥、母親,年幼的兩個兒子和沒有職業的妻子。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穆稜市國保大隊有關惡徒無端闖入家中,將繆淑君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綏化勞教所,致使家中喪失主要勞動力,生活即刻陷入困境。老者終日以淚洗面,幼子整天哭著要爸爸,全家老老小小艱難度日,承受著巨大的精神與經濟上的壓力。
繆淑君自被關押以來,每日都在承受著精神上與身體上的雙重折磨。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們家人去看望繆淑君,只見他搖搖晃晃的走來,每移動一步都很艱難、吃力。走近時才發現他滿臉浮腫,面容憔悴。他見面的第一句話就有氣無力的說:「我是九月二十二日被人打的,現在頭疼,胸疼難忍,頭暈,吃啥吐啥,打我的警察叫時健。」負責接見的警察馬上阻止他說:「你怎麼能這麼說呢?來之前怎麼跟你說的?早知道你這麼說,都不能讓你們接見。」繆淑君頂著壓力對妻子說:「去找司法局,我被打的很重。」
繆妻找到科長白久義,想問明此事,白說:「我們不知道,得調查調查,這幫人都是裝的。」繆妻說:「我親眼見到人都被打成這樣了,怎麼能是裝的呢?再說繆淑君是修煉真、善、忍的,讓他說謊他都不會說謊。」白久義無話可說了。
我們家人十分擔心繆淑君的身體狀況,於十月四日又到勞教所看望他,可十月八日才讓見面。只見他身體消瘦,還是吃啥吐啥,胸悶、頭暈、半身麻木,身體與精神明顯不如以前。繆妻當時就說:「你們怎麼能把人打成這樣?」中隊長連新說:「你別說這個事,你也追究不出來。」
其實正是這個連新帶著一夥人毒打包括繆淑君在內的多名法輪功學員。惡警時健惡狠狠的抓著繆淑君的頭髮,拼命的往牆上撞,致使繆淑君的身體急速惡化。
目前繆淑君生活不能自理,一切靠別人幫助,吃啥吐啥,生命垂危。家人要求所裏立即放人,管理科科長白久義說:「他不夠條件。」家人問道:「如果繆淑君出現生命危險,你能負得起責任嗎?」白說:「人有生命危險我不負責任,共產黨負責任。人今天好好的,說不定明天死了呢。」
綏化勞教所如此迫害善良,欺壓無辜,欺上瞞下,掩蓋事實,無視國法,草菅人命,令我們所有的親友及所有的知情者為之憤慨。
我們的親人繆淑君自修煉法輪大法以來,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他身體健康了,心態祥和了,對親友更加真誠、友善、忍讓了。他尊老愛幼,有口皆碑。這樣的好人卻遭無理關押,終日飽受精神與肉體上的非人折磨,天理何在?正義何在?
法輪大法洪傳世界近八十個國家和地區,受國際各類褒獎二千多項,在全世界得到讚譽。在世界範圍內,經過上億人近十五年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具有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的神奇功效,是其它任何理論與說教都無法比擬的。所以在國外學校裏讓學生煉,台灣監獄裏讓犯人煉。
而在中國大陸,卻善惡顛倒,正邪不分,假惡鬥橫行,真善忍受壓。採用一切栽贓陷害之能事,挑起老百姓對法輪大法的仇視。真正的罪犯在逍遙法外,而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卻遭非法關押,酷刑折磨,不許按真善忍做好人,強迫轉化。有的警察竟說,法輪功學員如果罵人了,才算「轉化」好了。孰正孰邪一目了然。
在七年多的反迫害中,法輪功學員雖然在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遭受了無盡的摧殘與迫害,可他們卻始終以大善大忍的胸懷,不屈不撓,和平理性的向世人講述著真相。在自身遭受嚴重迫害的同時,傾盡全力,救度著被謊言毒害的眾生。使無數的生命心中播下了真善忍的種子,明白了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清除了頭腦中對宇宙大法的惡念,從而在不久的大劫中,免於淘汰。他們不求回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無私的挽救他人的生命,這正是真正修煉者大善大忍的體現。
而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與共產黨,則遭到全世界善良人民與正義之士的唾棄。全世界都在強烈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已在三十三個國家、五十九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被告上法庭。共產黨在歷次政治運動中,迫害死八千多萬中國百姓,超過兩次世界大戰非正常死亡人數的總和,血債累累,正待上蒼的清算。不願做陪葬的智者,正有一千四百多萬人相繼退出。目前共產黨只不過窮途末路中做垂死掙扎,在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中,走向解體。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也是歷史的必然。
因此我們真誠的希望司法部門、勞教部門的有關領導,能用自己的主念權衡利弊,冷靜處之。站在正義一邊,用自己的智慧懲惡揚善,解救受迫害的修煉者,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你的正義行為,就是為你自己也是為你的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希望各位做出理性而明智的選擇。
綜上所述,繆淑君修煉真善忍無錯,因此而遭非法關押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必須立即釋放!在非法關押期間又遭毒打,致使生命垂危,更是執法犯法!現上訴綏化勞教所及有關責任人,嚴重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論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違犯《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三條:構成誣陷罪;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二百五十七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第二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他們還違犯了《行政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他們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上述的有關責任人要一追到底,無論時日長短,直到將其繩之以法,還百姓以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此致
相關機構
繆淑君的全體家庭成員和有良知人士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