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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信賴的好老師被惡警抄家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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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6日】我是湖南湘潭大學子弟學校退休教師秦三鳳,有36年教齡,小學高級教師。我這個大家信賴、家長學生評價很高的好老師卻因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遭到五次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的迫害。

我99年3月在北京得法,1999年7月19日因上訪被抓,關在北京石景山體育館一天,直到晚上11點,無吃無喝的,連上廁所都困難,後又送到豐台鄉政府登記,再送到海澱區大鐘寺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二天三晚,被女兒單位接回。

2000年6月我上天安門證實法,被抓後關在北京市密雲拘留所一個星期,在湘潭駐京辦事處關了五天,後押回湘潭關到金塘灣拘留所,惡警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非法拘留我15天。

我回校後,他們馬上辦學習班10天,讓我住在留學生樓(每晚交100元,後減半交50,扣了600多元)。當時有公安局的人,有學校保衛科的,還有有各單位派來的,白天四個人搞所謂幫教,輪著來,實為搞逼供。2000年時我在北京,學校有7個老師上訪認為是我指使,逼我交待,晚上一人看守,強迫我寫「五不」,要不就判勞教。

2000年11月因我散發真相傳單,湘潭大學保衛處肖繼光領湘潭市文化保衛科袁月霞、曹建重到我家裏抄家,沒抄著,就問我真相資料到那去了,我說散出去了。他們就把我非法關到看守所、拘留所,一關就是幾個月。

2001年農曆年前夕,惡人發瘋般到大法學員家裏抓人,兩個房間關押30多人,害得我們過年有家不能歸。

2001年1月12日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肖繼光一邊開著車,一邊大罵,到勞教所,先登記,要我簽字,我拒絕簽字。後來一體檢血壓高達200/160,我沒進勞教所。回校後,610繼續對我迫害,每月只發給生活費200元。610的人說,上面規定的,法輪功勞教期不發工資。共剋扣我工資2萬多,還要我兒子不上班,專門看著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目地是控制,間接監控我的行動。

2002年10月我要回老家,610要我的兒子不上班同行,到一個地方還要打電話給他,跟當年限制「地、富、反、壞、右」份子一樣,日不出戶,夜不出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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