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次同修提醒我放不下自我,我才開始審視自己向內修找自己的不足。
找到了不足在法上提高上來,心情豁然開朗。明白了在修煉中只有找到舊勢力迫害的因素才能徹底否定舊勢力。有時候發正念時忽略了向內找就只能清除外在的。而舊勢力的干擾因素仍在大法弟子的思想裏存活,干擾和迫害大法弟子。否則就像大夫治病一樣治表不治本。
以前每當同修被綁架的時候,變異的觀念首先想他(她)哪兒有漏,是如何被綁架的,家裏搜沒搜到真相資料,有沒有機器等,好像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救度眾生的事情都是觸犯了邪黨法律。自己被邪黨文化束縛。邪惡搜到大法資料就得遭受迫害,就「理所當然」的被勞教、判刑。無形當中給了邪惡又一個迫害大法弟子的藉口。對關押在看守所同修的信心還能足一點,如果被勞教就在心裏產生了無可奈何的消極忍受,如果被判刑就想完了,勞教還是人民內部矛盾,出來後還可以有工作,而判刑則認為連工作都沒了。出來更沒希望了。甚至發正念都很少。就這樣一步一步順著舊勢力的安排往下走而不自知。
在否定舊勢力的過程中,不是把自己所做的一切救度眾生的事情看成是最正最神聖的,比如發真相,講三退、建資料點等,既然修真善忍沒錯,那麼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救度眾生的事情都沒錯;在此過程中雖然做不了百分之百的好,起碼對師父對大法要有百分之百的信。師父是最好的,大法是最正的;而邪惡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違法的。在揭露邪惡的過程中也聽有同修把揭露邪惡看成了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情。大法弟子揭露邪惡是在抑制迫害救度眾生,面對的是另外空間的邪惡黑手爛鬼,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爭鬥。
惡黨把法輪功定為×教,首先沒有任何的法律條文,也找不到將法輪功定為×教的任何法律依據。天滅中共,無人能夠阻擋,但其實即便從人這層來說,動員人退黨、團、隊沒有違法,也不違犯《中共黨章》第9條黨員有入黨退黨的自由的規定,又怎成了犯罪的證據呢?借退黨來迫害大法弟子,這不是中共自己欺世盜名、騙人害人的又一證明嗎?這是他們在自暴其惡,我們有甚麼可怕的呢?
正法中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舊勢力的本身也不應存在。在修煉的路上只有跳出舊勢力的框框才能否定舊勢力。舊勢力才不會存在。才會更好純淨自己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以上是自己在修煉中一點粗淺的認識。寫出來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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