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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張志輝被邪黨人員枉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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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2日】據多方了解和一些知情人的透露,2006年7月19日,廣西合浦檢察院和法院,在當地610邪惡組織和政法委的授意下,公然踐踏憲法和法律,以暗箱操作、走過場的方式審判大法弟子張志輝。

在非法審判中,所謂的「檢察官」宣讀指控文書和法官提問等都是聲音低沉含糊,偌大的會場即便坐在最前排的旁聽人員一直都無法聽清台上的檢察官、法官說的是甚麼,也沒有律師為張志輝出庭辯護,張志輝只能當庭為自己作無罪辯護。據內部知情人傳出消息,因為張志輝剛正不屈、不承認惡黨人員強加的罪名,有關邪惡頭目妄圖強判罪名進行迫害。

據了解,張志輝家人在此前沒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和傳票,要不是張志輝在獄中事先打出電話告訴家人,有可能這次非法審判又是悄然進行。

張志輝曾在廣西合浦縣做小學教師,2000年因堅修大法被開除出校後,又因向廣大民眾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被送到廣西男子勞教所嚴重迫害。張志輝被勞教所加期迫害出獄後,為了養活自己兩個三四歲的小孩,和妻子被迫外出打苦工維持生計。

2006年3月,張志輝和妻子從外地打工回來,當地610惡徒約5、6人穿著便服,開著一輛普通麵包車,謊稱是查電表的,騙張志輝打開家門後強行把張志輝綁架走,非法關押至今。

由於邪黨人員作惡的心虛,一面設法為自己作惡披上一層表面形式合法的外衣,一面威脅知情人不許把實情透露出去,並對關心此事的人進行迫害和控制。但紙絕對是包不住火的,在迫害中任何人作惡的一切都將毫無遺漏地翻查出來,清算無漏。

合浦縣公安局國安隊黃德文(610頭目)、陳富、龐英等三人在02年-03年殘忍迫害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關到一個房間後,用毯子封住窗口,再用袋子從頭到腳套住大法弟子,用腳往大法弟子的身上踩,用鑽牆用的電鑽往大法弟子的身上鑽,致使大法弟子李月梅不能走路,被抬回看守所後,一個月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希望那些良知尚存還在無知地參與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儘快清醒,停止作惡,為你們自己留條後路。

合浦縣人民法院
地址:廉州鎮中山路44號
電話:0779-7284108
郵編:5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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