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從修煉人角度看:現在是正法時期,同修都在利用自身的條件證實法,在正法時期做著不同的事,就像文章中賣耗材的同修利用自身的條件滿足資料點的耗材一樣,在正法中走著自己的路,建立自己的威德,那是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而以成本價賣給資料點,對同修的經濟不會造成負擔,因為是「成本價」嘛。因為同修開的店是面向常人的,是以常人為客戶的,這與其它常人開的店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大法弟子利用這種便利條件為資料點所需耗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增加了資料點安全,在為正法付出。
反過來講,資料點資金是大法弟子省吃儉用湊來的,即使資金寬裕,那也是大法弟子的共同付出才做到的,不是商業活動賺取的;那麼作為大法弟子怎麼能賺大法弟子省吃儉用湊來的用來做資料的錢呢?別人在付出,而你在獲取,這能行嗎!
賣耗材的同修經濟困難,甚至難以維持,作為其他同修在常人中有這方面的關係的,可幫助同修多拉幾個客戶,幫助同修解決經濟上的問題。同時正念清除另外空間邪惡生命的干擾。
其實師父在「七二零」之前就同修賣《轉法輪》一書高於批發價賣給其他同修講過一段法,最近在《洛杉磯市講法》中師父就同修提出「在大法弟子辦的媒體中獲取職位和金錢」的問題有一段講法。
如果賣耗材的同修以成本價賣給做資料的同修而心裏不平衡,而又礙於面子不好說,那是同修應修的一方面;而同修心態坦然、無私的付出,不能說成是一種執著,而是同修偉大的表現。
以上是個人的認識,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