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學創作中的原則問題與如何對待同修作品的幾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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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最近,師父發表了經文「關於小說《蒼宇劫》」,再度慈悲的指正了弟子們修煉中存在的問題;新經文的發表給我幾度反省與沉思,也促使我和同修們就創作及如何對待其作品的問題與大家交流。

其實,昨日有位同修給我發來電郵,就此問題談了八點,談的既透徹又全面,我建議該同修寄稿明慧網。我只不過想重點談上述兩方面的問題。

一、創作中的原則問題

就創作問題,不論是體裁、內容還是手法,歷來就有定義:自由。但我認為,大法弟子的創作就內容而言有必須遵守的原則。

一是,不能隨意描寫師父、不能隨便引用師父非正式發表的話。

文藝作品特性之一就是可以虛構、誇張、隨意表現的。但我們的作品,就師父、師父的話決不可虛構、誇張、隨意表現的。其中包括師父給弟子們講的高深的大法法理及宇宙乃至各種神的情況。這些師父是講給弟子的而不是講給常人的。若特定的作品需師父形像或師父的話,必須得經師父審定並同意為前提,否則決不可以。

二是,不可談法。除了師父誰也談不了法的。

作品只不過是作品,它不是法。如果描寫同修之間就大法法理這麼認識、那麼認識的交流場景,容易把學員很低的、根本不是法的東西誤認為這就是大法法理。也就是說,不可將學員學法交流時對法的各種認識寫進作品裏。

二、如何對待學員作品問題。

我認為這是早該得到解決而尚未徹底解決的問題。好在師父發表經文再次向我們敲警鐘,我們這方面的認識會大有提高。就此問題我想談幾點:

一是,學員的作品不是法,我們修煉靠的是師父的大法,而不是其它。既然如此,就不應該精力分散在學員作品上,應該將其時間用在學法、證實法、救度眾生上。其實深刻的教訓早就有:前幾年出一部預言書,曾引起人心浮動,還未脫稿很多學員見到作者就問,作者也應問而答;出版之初在修煉界推銷;有一國家的學員中有人與此預言書「對號入座」引起數年干擾;有的人至今在法會上向師父遞條子時還拿預言提問。那些預言充其量給常人看的,正法、修煉根本不涉及到預言如何。我認為,上述這些是十分重要的問題:是學員對師父能不能堅信、對大法能不能堅定的問題。

二是,學員作品的讀者群應是世人而不是同修。師父明確指出:「不過小說就是小說,是大法弟子利用各種方式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一種形式。」師父就學員小說創作性質定了性。但我認為我們一直存在學員的作品「出口轉內銷」的問題。它本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一種形式。」而至今仍出現多流通於修煉界內部的局面。我認為這種局面是學員作品導向錯誤造成的。當然這裏有邪惡勢力與舊勢力封閉我們學員的作品在社會流通的銷路問題與我們學員的作品質量有待提高的問題。

三是,搞創作的學員自身急待在法上提高。我認為,借師父新經文發表之際,每個搞創作的學員通過學法都有必要回顧一下自己的一段創作歷程,努力在法上提高;另一方面似乎有必要提高自己的創作水平。比如,就小說而言,如果不能完成人物性格刻劃,那麼那只能是故事而不是小說。

以上所言,或許淺薄或許偏激,敬請各位同修斧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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