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商中走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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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三年我到外地一個城市打工,應聘到了一家私企從事進出口業務。這是個我知之甚少並沒有一點工作經驗的行業。在從零開始的情況下經過兩年的發展我成為了公司的部門經理,工作得到了公司領導的認可。在這個過程中,我對如何在經商中走正修煉路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當然這樣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過程。在此我把自己的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們共同探討。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剛開始時,白天在單位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幾乎想不到自己是個修煉的人,只有到晚上回家打開書看時才想起來用法來對照自己。我的修煉與工作幾乎是完全分離的。那時自己對法的理解更多的是放在如何講真相上,對師父做好三件事的法片面的理解為貼標語、發傳單、看書、煉功。不能把做好三件事溶到自己的實際工作中,甚至在工作單位也很少提及法輪功,表現出來的狀態更多的是一種麻木。

直到去年下半年我開始認識到是我自己把修煉給片面化了,對於平常工作、生活中發生的事不能在法上去認識,老是用自己的觀念來理解法。其實工作中遇到的各種事情就直接反映了自己的心性標準。師父說:「工作不是修煉,而在常人中反映出來的一切,都是修煉人的思想體現,修煉中的行為會反映在工作中。」(《法輪佛法(在新西蘭法會上講法)》)

今年年初我與一個客戶談了一筆生意,一切都搞定對方就要付定金了。此時公司的一個工程師卻堅持在一個細節上與客戶先溝通好,致使該客戶的訂單延誤。我當時簡直就是牢騷滿腹,說:「你計較這麼多幹甚麼?你就不能等對方付了定金之後再跟他們詳細溝通嗎?」這個工程師馬上給我指出來:「這是對別人不負責任。」我後來反思,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的心其實是非常不好的。急功近利,為達到自己的利益而不顧他人。作為一個常人會覺的拿了對方的定金這筆生意就等於上了保險了,可是作為修煉人,在常人中工作難道是為了多掙多少錢嗎?不是的,我們是在修自己中走正路。我們要對別人負責,更是要為自己對的起大法弟子的稱號而負責。深思下去其實這種急功近利的想法根本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共產邪教的九大基因之一:「痞」。就是在一個講誠信的國家,即使收了對方的定金,你的產品達不到對方的要求,定金就要如數歸還。這才是真正的人的理,而不會有先把錢拿到手再說的想法。

前不久我們同行業的另一個公司的一個職員因為與他們公司關係緊張而向我們公司出賣一些很有價值的客戶信息。當時聽到這個事,我首先想這件事情是常人的事,公司接不接受那是公司的事,與我無關。後來我又去跟這個人做了溝通,並例行向公司領導做了彙報。在等待領導定奪的過程中,我始終抱著要「置身事外」的態度來對待這件事,覺的常人社會現在就是很亂,已沒有道德底線了,我是修煉的人,我從中能保持潔身自好就可以了。直到同修提醒:「這樣的事情為甚麼讓你碰上?難道真跟你沒有關係嗎?」這一下子點醒了我:對呀!我們此時不是要走正路嗎?真正的為公司利益著想,為他人著想,我會沒有自己的想法嗎?我們在這樣的事情當中應充份發揮正的力量,把這件事處理好,這也是向常人證實大法的一部份。於是我向公司領導談了我自己的想法,講了利益是自己的不丟,不是自己的也強求不得的道理,並談到了如何做人,如何管理公司,人的道德品性與公司發展的關係。最終我們公司沒有接受這一部份信息。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法理。我們把路走正了,周圍的一切也就都會跟著擺正位置,而公司也會在商場中因為做出正確的選擇而有更好的收成。唯一遺憾的是自己在與那個賣信息的同行見面時沒有以一個修煉人的心態來擺正這件事情,只是流於常人的行事方法處理,和內心對這種行為的不齒。而沒有以修煉人的方式與他進行一次溝通。

工作中如何走出「名」的執著,也讓我走了相當一段時間。長時間以來自己的戶口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再加之有以前的勞教記錄,護照問題一直沒有去辦,從而失掉了很多出國的機會。表面上自己好像能坦然面對,覺的常人中的工作都是無所謂的,自己也不在乎名利,可是當別人說起這件事情時自己就會覺的特別委屈,甚至於會掉眼淚。當別人拿著護照在我面前炫耀時,當看到別人喜形於色的表情時,我的內心就無法平靜,「算了,出不去算了,反正別人就是出了國也不見的能力就比我強。再說,我是因為堅持信仰才被非法勞教,不是因為那個勞教記錄我也不會出不去。」我這麼安慰著自己,掩藏著很深的證實自我的執著和求名之心而不自知。這個事情拖了好長時間,直到最近背《轉法輪》第二講時才突然意識到:這是一顆很重的求名的虛榮心。我到底在彰顯甚麼?我到底想要甚麼?我是為了跟常人來比一下誰的本事高而在世上活著的嗎?我為甚麼不能很坦然的接受別人比我好的事實?是怕別人比我好了,我這個當部門經理的沒法領導別人,我這個臉沒處擱?我找到了自己這顆求名之心,在那一瞬間一下子明白了很多的理,也就再也沒有委屈的感覺了。

我還想跟大家探討一下經商的基點問題。

我在業餘時間也發展了一些自己公司業務以外的客戶,並也賺到了一點錢。每賺到一筆錢,我都知道這是師父賦予弟子的,這部份錢必須用於大法。那時我姐姐偏離修煉之路並且欠下了很多的債務,同時這個錢也牽扯到另外一位同修,姐姐欠債的直接後果就是致使另外一個同修無法承擔那麼多的債務而導致家庭生活困難。我想這是舊勢力從經濟上在迫害我們,姐姐被舊勢力安排來達到經濟上整體迫害的目地。我就在想也許師父讓我賺到這個錢是為了給她還債,讓她及早走正路少造業的。於是我幫姐姐還了很多債務,而我給她還錢的條件很簡單,就是要求她及早的走回大法中來。我一直以為這是師父安排的,讓我姐姐少造業,不要被常人中的債務所累,及早迷途知返。可是這樣的想法卻成為舊勢力迫害我們的藉口。你不是想幫你姐姐還債嗎?那麼好,我讓你還。舊勢力操縱著她對我們更加的變本加厲,她個人對我們的態度上由剛開始的不好意思接受到最後的理直氣壯;由剛開始向我們借錢到最後強壓給我們債務,好像她的存在就得我們為她負責。而且後來她被利用來在經濟上迫害我們更是花樣百出,一會是生病住院,一會是家人為了利益的事情與我們鬧騰,不是這樣就是那樣。我和丈夫的雙方家裏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要錢的「缺口」。

舊勢力給弄出來的這些事情不得不逼著我重新思考,到底漏在哪裏?為甚麼此時都是針對錢而來?最終我悟到是自己經商的基點沒有擺正。姐姐曾經是學員,可是她偏離了法能不能走回來還得看她自己,「有的人講:我多掙點錢,把家裏安頓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說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轉法輪》第一百四十頁)我把經商賺錢的目地當成是為了給她還債,這是對親情的執著,並非是師父給安排的。

我時常問自己:作為大法弟子是看淡世間名利的,在常人中賺這麼多錢幹甚麼呢?應該怎麼去用?此時我在世間走的這條路到底有甚麼意義?我最終想明白了:此時賺到的錢是用來證實法的,其它的都是舊勢力在想方設法讓大法弟子在經濟上遭受迫害,決不是師父的安排。

如果我們把基點放在為了在常人中過好日子,為了享樂,而不是用於救人,那麼我們一定是在拿自己的德在做交換,正如《轉法輪》中在談到治病的問題上說「你是用自己的根基給他轉換業力,業力多了還修煉甚麼?你的根基整個都被他毀了。那不可怕嗎?別人病好了,他舒服了,你回家難受去。你要是看好兩個癌症病人,你自己就得替他去了,這不危險嗎?就是這樣的,很多人不知道其中的道理。」

如果經商過程中,不能以一個修煉人的心境去面對(無求而自得、誠實不欺、信守道義、不為利所趨、公平交易、把心擺正),必然會陷於完全常人式的賺錢之中,最終被舊勢力在這條路上越拖越遠,直至毀掉大法弟子。

經商並不是為了此時在常人中賺多少錢,只是此時的我在常人中需要走的這麼一條路。在經商這條路中走出未來人的路,大法是貫穿始終的主線,全部意義在於走正這條路。同時在這個過程中還有與我有緣的人在等待我去救度。

今天大法弟子在常人社會中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以大法為主線的,按師父教導的去做就是在走正路,偏離師父的法就是在走舊勢力的路。在這場大戲中,我們一定得修出來,為未來人樹立參照的榜樣。

以上文字為自己半年來對經商所悟,因法理上認識有限,寫出來感覺不夠深刻,願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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