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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新鄭市邪黨官員秦彩霞等二零零二年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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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我是鄭州市大法弟子,在這裏曝光新鄭市邪黨政法委副書記秦彩霞和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所長及惡警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對我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陰曆八月十六日,秦彩霞(現任新鄭市政法委副書記)指揮操縱王建華(現任新鄭市辛店鎮人大主任)帶領鎮信訪辦主任張俊凱等人,以計劃生育婦女檢查為名,將我騙到鎮政府後,又綁架到鄭州市西郊晚晴山莊洗腦班四個月,二零零二年陰曆十二月二十三日,再將我劫持到河南省十八里河非法勞教一年,後延期二個月。

在十八里河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起,惡警對我們二十多名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施行強制「轉化」配合,使用多種非人酷刑:上繩、穿「約束衣」等酷刑。造成我們肩、臂、肘、腕等全身多處受傷,至今不能幹活,需要別人照顧。

我在此強烈要求國際法庭及國際人權組織,對新鄭市政法委副書記秦彩霞,十八里河勞教所所長武宏儒、屈雙才,副所長周小紅,管理科長郭紅彥,三大隊隊長賈美麗,副隊長胡兆霞,兇手王淑蘭、馬蘭及幫兇吸毒犯馮燕萍、何園園、劉軍、張素英、陳亞萍等進行審判,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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