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到最後,越要穩定的做好三件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前幾日,我碰到了一位朋友,是剛退休的公安幹部。我與他說:「你臉色蠟黃的,是否身體不太好?」他說:「幾個月前心臟病差點兒要了我的命。」我與他們倆口子說:「我們的同學原來有嚴重的心臟病,看了《轉法輪》後一個月就好了,你們也看看書,煉煉功吧,但不知道你們對法輪功有何看法。」他老婆說:「我們不煉也不反對。」幹警說:「公安內部悄悄煉的也不少,只是我的身體太差,連上街的力氣也沒有,眼睛也不行。」我說:「因為我知道你的為人,我們的關係也不錯,我真心為你,身體狀況不好,可先看看書。」他說:「《轉法輪》書沒有,這麼缺上哪兒去找呢。」我說:「如果你們想看,我可以幫你想辦法。」他老婆說:「有書最好,我身體也不好,我念他聽。」

就這樣我第二天給他一本《轉法輪》、一本《憶師恩》、一盤煉功帶及一個護身符,並囑咐他們從心裏默念法輪大法好。但由於《憶師恩》書太缺,只能讓他十天以後還給我。十天以後他老婆給我還書時說:「原來李洪志這麼好呀!」我又問他退黨沒有,才知道他們全家在旅遊期間在別的大法弟子那裏已經退了。我說:「有這方面的資料還要嗎?」她說:「原來我們樓有發資料的,這兩年沒有了,實際我們還想看,沒人去發了,所以看不上了。」聽到這裏我感到非常慚愧。通過碰到公安朋友這事,我才知道多少眾生還在等著我們救度,多少眾生還渴望著找真相,千萬不能懈怠呀!

回想起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因為他們那個公安宿舍大院(與市刑警大隊一牆之隔),尤其是我認識的幾位,和經過調查知道具體在哪兒住的領導和幹警,我經常把勸善書,新印資料送到他們家門口,希望他們看了以後能有善念,不迫害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是最直接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參與者。「七二零」開始的第二天,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說是他們保護了我,沒有給我往上級報材料。那幾年煉功我都到大公園去煉,所以街道幹部沒有看到過我,派出所也沒有掛名,我認為這些便利條件是老師安排了我要走的路。這幾年,全市的公、檢、法宿舍樓、機關單位、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再危險我也得把真相資料送進去,不能有空白。有一次把《天理制約一切》的傳單送到司法局的檢舉箱內,把放有傳單的報紙放到戶籍警察的辦公桌上和茶几上,二十多個派出所都這樣做了。有一個派出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也把各種真相資料和光盤擺放在了大門口,我想一定會震懾他們。

各個派出所的所長、指導員、看守所長、公、檢、法部門的領導、市機關、廠礦領導和受魔難大的法輪功學員的領導、辦事處主任、綜治科長隔幾日就給他們郵寄資料和光盤。按電話簿給十幾個縣領導、鄉、鎮領導和各級部門的政法委書記和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所有居委會和社區主任及個別曝光的村委會都郵寄了勸善信和真相資料。我認為如果這些領導明白了真相,一是救度他們,二是讓他們知道對我們這麼大的法和這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是無能為力的。所以往往頭一天破壞了資料點,我又把第二天的資料給他們郵過去了,我們的行動讓他們喘不過氣來。

還有傳單上曝光的全國迫害法輪功弟子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給他們郵寄資料等等這些,都是專門複印的。郵寄資料和光盤怕收信人收不到,就隔幾日給自己郵個光盤,能收到就繼續郵,就這樣我在師父的呵護下走過來了。這其中也有危險有考驗也有喜悅。但是到了二零零六年初,我就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對待助師正法的事用心少了,認為正法到最後了,還是安全點兒比較好,到認為安全的地方發點兒就行了。現在感到很慚愧。

我們有甚麼理由不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呢?寫出來想與同修共勉,越到最後越要精進,以法為師,修好自己的一思一念,走好自己的路,助師正法,勇往直前。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