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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太和區黃成家人的控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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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

被控告人: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

控告人:錦州市太和區女兒河裏居民閻淑珍

請求事項:
1)依法追究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2)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賠償我們的一切經濟及精神損失。

案由:

我叫閻淑珍,今年72歲。我希望有良知的人出來為我主持公道,還我女婿黃成的清白和他原本健康的身體。現依法向你們反映錦州市太和區公安局刑警隊對黃成進行刑訊逼供,造成他身體殘疾,以及市太和區檢察院、市太和區法院瀆職等情況,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為我們伸張正義。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我女婿黃成和我女兒李秀雲被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和女兒河派出所強行從家中帶走,原因大概是因為他們修煉法輪功(警察抓人時沒有說明理由)。之後我女兒被送去勞動教養,黃成下落不明。

不久,一好心人來到我家,說他剛從看守所出來,受黃成之托告知家裏:黃成被抓的當天,被非法拘禁在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警察從早晨六點到晚上二十四點,給黃成套上頭套,上了背銬(即將人的右臂從肩上擰下來背到後背上,又抓起其左手,然後把兩隻胳膊在後背上斜交叉地銬在一起)和腳鐐,又將黃成用繩子捆上,再把他綁在老虎凳上,地上潑上水。刑警隊警察們連續十八個小時輪番拳打腳踢,群毆黃成,同時不斷的使用電棒電擊黃成頭部。劇痛使黃成大聲慘叫,他將繩子掙斷、腳鐐深陷腳脖子處的大筋裏,使大筋被磨漏,鮮血直流。同時由於群毆造成黃成臉部嚴重變形,腿、胳膊等處嚴重骨折,一側耳朵穿孔。與黃成同時被非法抓捕的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也受到了刑訊逼供。太和刑警隊將黃成等四人送到看守所時,都是抬進去的,看守所看到他們傷勢太重,拒收。太和分局使用手段,軟硬兼施迫使看守所收下了。看守所的警察們說,其它分局送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走進來的,只有太和分局送來的是抬著進來的。

來人還向我家透露,黃成的臉部目前還在腫脹,右臂至今不能抬起,生活不能自理了。他說看守所的一個所長很有善念,曾經給黃成按摩傷處,以減少他的痛苦。

來人走後,我心如刀絞,可憐我那女婿黃成,自幼喪母,文革中他父親又遭迫害,他沒有條件讀書,工作又不太好,但人本分,厚道。與我女兒結婚後,把我當成親媽,對老人、孩子、妻子、街坊鄰居都好。後來他患了重病,久治不癒,煉了法輪功之後,所有病症全部消失。特別是煉功後,黃成總是替別人著想,親朋好友都認可他的為人,單位對他的表現也很滿意。

接下來,我給黃成請了有正義感的好律師,律師見到黃成後,證實了來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太和法院開庭,非法審判黃成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我去旁聽。當黃成一進法庭,我簡直驚呆了:只見他滿頭白髮(他才五十多歲),步履蹣跚,面部消瘦、變形,表情痛苦。我的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我的孩兒啊!你咋被折磨成這樣了!這四名學員在法庭上的陳述催人淚下,紛紛揭露了他們這次被抓後所遭受的刑訊逼供,四名學員都被套上兩個頭套暴打,每個人都能聽到同修的慘叫聲。被非法審判的兩名女學員,向法庭陳述她們聽到了黃成的慘叫聲音。黃成說他煉法輪功十幾年從未罵過人,但太和刑警隊的人在打他時滿口髒話,他都學不出口。這次審判,有八位正義律師為學員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當大法學員們陳述自己遭到的酷刑時,公訴人對律師說:你拿出證據來,說他們受刑了。律師說:還要甚麼證據?這不都在這兒擺著嗎?學員張秀蘭的腳上還有電棍的傷痕;黃成的腳脖上的大筋都露出來了,現在黃成的右手還是不能用力,胳膊始終抬不起來;學員劉鳳梅的腰部已經萎縮,一邊高,一邊低,他們現在的情況(走路都困難)不就是證據嗎?這之後,審判長梁賀祥突然宣讀了一份來自太和公安分局的證明,說他們沒用刑訊逼供。律師們說: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在庭審過程中,有人給四名學員送來了礦泉水,可那黃成連飲料瓶的蓋兒都擰不開,是另一個學員給擰開的。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從黃成被打現在已經半年多了,這不明擺著殘廢了嗎?老天爺啊!他以後可怎麼生活啊!

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這種刑訊逼供的行為嚴重侵害了黃成的生命健康權,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有可能導致黃成終身殘疾,甚至精神疾病,直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和二百三十四條,構成刑訊逼供罪和故意傷害罪。我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儘快查出具體參與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名單,依法進行嚴厲地處治。同時,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太和區檢察院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在律師的提醒下仍置之不理,是嚴重瀆職的行為;作為審判機關太和區法院同樣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拒絕對相關問題予以審理,還非法將黃成判處六年徒刑(我認為黃成煉法輪功沒有罪,只有共產黨才會「管天、管地,還要管人的思想」,做出這種鎮壓法輪功、迫害好人的事來),這是置我國法律於不顧,也是嚴重瀆職的行為。

希望錦州有關部門能夠站在維護法紀、保障人權的角度,確實維護我們老百姓的權利,將參與刑訊逼供的惡警繩之以法,匡扶正義,還我女婿黃成清白,並賠償他因酷刑致殘的一切經濟和精神損失。此事我們全家將持久的做下去,無論時日長短,無論天涯海角,必將追查到底,直至將罪犯法辦,黃成的冤屈得以伸張。

請各位政府官員、法官、執法人員儘快解決為盼。謝謝!

控告人:閻淑珍
日期:二零零八年十月


涉嫌犯罪人員如下:太和公安分局局長李印庭、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王志、代勇;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隊長李東明;太和公安分局警員:高寶、 魏文旺、 劉闖 、崔家坤 、柴勇、 石鋼、 王立勇、 張積久、 劉晉、肖江 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王輝、陸浩、郝鐵君、張海泉等

呈送:
遼寧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人大、省委、 省政府、 省政法委、 省信訪辦
錦州市: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信訪辦 市各律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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