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判決書」下達後,在當地引起很大反響,不少人都說:法院重判這麼好的老人,共產黨算徹底完了。
2008年12月1日下午,黑龍江省賓縣邪黨操控法院非法庭審王景倫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公訴人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非法起訴,而其主要依據是王景倫等法輪功學員於2008年8月12日晚在王家聚會,並在王家搜出打印機、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對此,王景倫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都聲明自己無罪,而他們聘請的律師也為他們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認為王景倫等人修煉法輪功合法、講清真相合法,他們的行為無罪,必須無條件釋放。
黑龍江森工律師事務所魏俊林律師在辯護時指出,法輪功倡導真、善、忍,教人向善做好人,根本不是邪教。而且,邪教不屬於法律範疇,屬於社會生活方面的話題,任何一個政府都無權認定某種信仰為邪教。從歷史上看,對宗教、思想進行鎮壓的結果往往適得其反,儘管過去的一千年裏對各種「異端」的迫害不遺餘力,但恰恰是當初被污衊為異端的宗教成為當今的主流宗教,例如基督教在歷史上就曾遭受長達300年的殘酷迫害,但如今卻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
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無懈可擊的辯護,邪黨公訴人及審判人員理屈心虛,無言以對。庭審前後,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向法院有關人員講真相,勸他們尊重法律,尊重人權,站在正義一邊,無條件釋放王景倫等法輪功學員。邪黨法院公然違法,一意孤行,10天後向王景倫等法輪功學員下達了非法判決書,分別判7年、4年、3年半。其中王景倫老人的刑期高達7年。
日前,王景倫等法輪功學員已向哈爾濱中級法院上訴。望國內外正義人士伸出援手,為王景倫老人伸張正義,呼籲賓縣邪黨法院糾正錯判,無條件釋放王景倫老人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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