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簽過程的點滴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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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最近加拿大國會議員博瑞•瑞茲紐科斯基(Borys Wrzesnewskyj)向國會提交了一項編號為C-500的法案,該法案將非法人體器官交易視同涉及謀殺,一旦定罪,將受到五年以上以至終身監禁的刑罰。該法案將保證在加及境外的器官移植符合法律規定。提案中主要引用了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一事,所以部份法輪功學員最近在加拿大各社區徵簽以支持該法案順利通過。

近期我正在琢磨參與甚麼證實法項目呢,就在這個當口,同修給我送來徵簽的表格。由於我在大學讀書,有很多機會接觸學生及大學員工,所以再適合不過了。抵制非法交易器官之事很容易被理解,我利用課餘時間一個小時至少能簽到二十人,而且幾乎百分百的加拿大人都很願意支持,並且祝願我:「good luck」(祝你好運)。沒過幾天同修又給我送來「呼籲加拿大國會促北京奧運前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徵簽表格,我當時腦中就出現了一個不正的念頭──這個肯定比較難簽,即使能簽到也要費好多口舌,懷疑這種徵簽達不到甚麼效果,別說我費了好大勁簽到幾百個,就是拿到幾萬個,加拿大國會真的會在意麼?這似乎好像在求助於常人的幫助?師父不是說我們大法弟子「才是世人得救的唯一希望」麼!?

有這種想法的同時,自己也清楚是正念不足,但就是拒絕積極的考慮問題。後來和同修交流,同修提醒我說,本來我們也不是寄希望於加拿大政府,而是在徵簽的過程中讓眾生知道大法,知道迫害真相。於是我在上學的路上仔細的想了想徵簽的意義。我記得師父說過,這個世上的每個人都是為法而來的,當然西方人也包括在內,我們向他們徵簽也是在給他們得救的機會呀!認識到此,我徵簽時就有了信心。

通常情況下我先拿「停止非法人體器官交易」的表格給別人,然後再拿「奧運前停止迫害法輪功」的表格,同時給他們解釋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就是非法器官交易的例證。效果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本來只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能簽就簽,可結果確實絕大部份人都非常願意簽名支持。同時我也驚奇的發現絕大多數的外國人都知道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迫害,這也是長期以來我們大法弟子不懈的努力達到的結果。即使那些不知道法輪功的人,只要我簡單的說上幾句,他們就明白,並很願意支持法輪功。因此我覺的只要我們用心去做,真心的希望別人了解真相,贏得未來,世人就會給予支持。希望所有大法弟子再接再厲,讓所有眾生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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