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利益心,我更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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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師父在《轉法輪》講過:「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這句話從學法開始我們不知讀了多少遍,按照這句話修下去,保證會一點一點昇華;忘記了這句話,修煉肯定會出偏差。細想想,我們每個走了彎路摔了跟斗的同修不是因為對這句話重視不夠或忘記了這根本一點造成的嗎?你怕,怕心被你保起來;你愛財,貪心、利益之心被你保起來,找各種漂亮的藉口掩蓋自己不想去掉的心,這些心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是走彎路的根本原因。今天我不是檢討我如何走過彎路,我只是想談談我在法中怎麼一步步修去了一些不好的心──執著。

常人買東西時討價還價很正常。修煉後自己這個習慣還時時冒出來。學法初期,我買肉做香腸,多出九斤肉,我馬上把錢給人家補回去,女兒笑我:「媽媽學這法輪功真好笑,五十元錢馬上送給人家。」我沒吭聲,認為這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這是一九九七年元月的事。

二零零五年六月,老頭子和女兒去超市購物,回來把一把零錢和購物收據丟桌子上。我好奇抓起來一看,買這麼多東西怎麼才花這點錢?原來是收銀員少收了一件商品的錢。我當時說:「趕快把錢送去!」在外打工的女兒說:「人家打工掙錢不容易,馬上送過去,那個收銀員可能會被開除丟掉飯碗。」老頭也說:「我們先把錢捐給街上的殘疾人!」我當時也覺的有道理,就沒催他們及時把錢退回去。過了幾個月讓老頭去送錢的時候,商場的人說:「現在還有這種人,真是想不到。」

其實這些都是小利。小利有時考驗不出人心,大事就真能檢驗人了。

我家的祖傳房產被共產邪黨搶走了,修煉前我為此很氣憤。老父生前為此多次求告無門,給他留下遺憾。我自己曾請求統戰部幫忙解決,也石沉大海。

修煉後學法,學到《轉法輪》上講:「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當然也不是絕對的。要都是那麼絕對,也就不存在人做壞事的問題了」;「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因為常人悟不到這個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爭,去鬥的。」我家房子好幾間被住戶佔了幾十年,還被房改局變相沒收了,租給私人也收不到錢。這等於從甲私產變成了乙私產,又變成丙私產。這是共產邪黨在公開侵犯、搶劫私有財產,為甚麼不該追回來?可是現在要追回私房權,大多都走了行賄的門。我們不行賄當然收不回來。

學法後我明白了,我說我那一份我不要了,捐出去給慈善機構。可是說不要,我家小孩會同意嗎?他們會和我一樣想嗎?到時又出現家庭矛盾。算啦!乾脆順其自然,別人佔就佔吧!再不去要了。放棄這個產權於我無害。現在我真的想通了:不是我的我也爭不來。我不再生氣了。憑我一家人據理力爭也改變不了共產邪黨的本性。它就是惡,它就是毒,它不榨取人民財產它憑甚麼生存?它就是個邪惡的附體。只有中華民族把這個附體邪靈、吸血鬼徹底解體了,人民財產被無理侵佔的事才能了結。

我是修大法的,大法弟子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氣,犯不上跟這個邪靈生氣。大法弟子除了修心向善提高層次、救度眾生,其它都是身外之物。難道我能背著這「財產」去修大法嗎?放下就是得到。放下的是利益之心,得到的是對法的正信。世上有甚麼比得上我修的大法還值錢,還珍貴呢?今生得見大法,我就是最富足的人,最幸福的人,別無所求了。

所悟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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