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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高龍英母女三人在同一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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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2009年9月3日,四川米易縣法院二審維持原判,非法判六十歲的高龍英五年,在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至此,高龍英母女三人均被中共惡黨非法關押在龍泉驛監獄遭受迫害。

高龍英家住四川米易縣丙谷鎮橄欖河村八社,一家原有5人:高龍英、丈夫張正全,和三個女兒。高龍英、張正全及大女兒張洪英、小女張家霜都修大法,二女兒沒有修煉,但支持家人修煉。在大法修煉中,高龍英夫婦及兩個女兒的心身得到了淨化,思想境界得到了提高,大法使這個家幸福、和諧、美滿。

自1999年7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高龍英一家遭到殘酷迫害:一人去世、三人被非法判刑、一人(不修煉的常人)處於高度恐懼中。一個好端端的家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丈夫張正全在中共邪黨的紅色恐怖和高壓下,承受不住殘酷的迫害和打擊,不敢煉功,極度恐懼,致使心臟病復發,於2004年離開人世。

由於堅持「真善忍」信仰,高龍英和兩個女兒多次遭綁架關押,母女三人都被惡黨法院非法判刑,關進監獄遭受迫害;在單位工作的二女兒也經常被國保、610辦公室及單位威脅,要挾她要和煉法輪功的親人劃清界限,否則工作難保。

一、高龍英被綁架關押九次

高龍英遭受的迫害:十年來,高龍英被綁架、關押達九次之多,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第一次是1999年11月20日,高龍英到北京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在北京遭綁架,押回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1999年11月26日才放回家。

第二次是2000年1月6日,高龍英再次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由廖紅兵、周林等惡警押回米易,在看守所被關押48天。其間,高龍英遭到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楊梓華的多次非法審訊;然後送入資中楠木寺勞教一年半,2001年4月8日放回。

第三次是2001年8月,高龍英在熟人家被米易公安局抓到看守所關押2天。

第四次是2002年6月10日,高龍英在自己家中看大法真相光碟,在家中被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至2002年7月8日。

第五次是2002年7月24日,高龍英被公安局政保科柴發祥、周林等惡警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其間,多次遭到楊梓華、廖紅兵等惡警的刑訊逼供,被連續吊銬6個小時,戴手銬18天;然後被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高龍英被強行洗腦,遭到各種體罰迫害,被罰站軍姿一個月、野蠻灌食兩次,每次一個多小時。

第六次,2006年11月5日米易國安通知高龍英到國保大隊問話,遭到國保警察的非法關押,攀枝花國安和米易國安楊梓華、周林將高龍英吊在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高龍英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把高龍英放下來用衣服衣服塞住她的嘴;惡警又準備吊她的時候,高龍英雙手抱在胸前,攀枝花一個國安人員和米易楊梓華就來扳她的手臂,楊梓華一下子就將她的手臂扳成粉碎性骨折,11月6日被送到米易縣中醫院、縫了十幾針,還專門找了四個閒雜人員看著她,不准她離開。

第七次,2007年10月13日,因中共召開17大,高龍英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

第八次,2008年5月22日,因高龍英向世人講真相遭到米易國保大隊的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

第九次,2009年4月14日,高龍英與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到米易縣麻隴講真相,被國保大隊的楊梓華、周林、徐興等惡警跟蹤遭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隨即四人的家庭均被查抄。

2009年9月3日米易法院二審對高龍英、張正煥、周建先、羅世美四位大法弟子維持原判,非法判高龍英5年、張正煥4年、羅世美3年、周建先2年。高龍英現在還在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兩個女兒遭受的迫害

高龍英的大女兒張洪英、小女兒張家霜遭受迫害情況:
大女兒張洪英,女,39歲,現住四川米易縣攀蓮鎮。
小女兒張家霜,37歲,現住四川米易縣攀蓮鎮。

(一)張洪英遭受的迫害

張洪英於1999年10月15日第一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門的警察暴打,一起的四個大法弟子全部被打昏,血流滿地;然後送去北京東城區派出所關押8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星期受到非人虐待,規定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有時不准上。十月的北京氣溫較低,有兩個女警察強迫她們把衣服脫了只穿內衣內褲挨凍。攀枝花市惡警邱天明說張洪英是領頭的,打了張洪英10個耳光,體罰彎腰站成90度數小時。在攀枝花駐京辦參與迫害的人,還有米易縣丙谷鄉政府的白廷飛和一個叫曾老五的人。

1999年10月22日,張洪英被押回米易,被關進看守所,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沒收,沒有給任何的解釋和收據。關押期間天天戴手銬腳鐐,長達50天,被罰站獨凳一天,端水碗、頂牆、背監規是常事,天天被提審,從市政保科到縣政保科的所有人都來審訊過張洪英。參與迫害的人有: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楊梓華、周林,和其他8個不認識的警察。米易看守所的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劉啟潮指導。攀枝花公安一科的彭科長、邱天明等人。

2000年6月20日,張洪英參加米易撒蓮拖長河溝法會,遭市縣公安局綁架,關進米易看守所,其間受盡了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楊梓華、周林及看守所吳學明、朱成龍、劉啟朝的酷刑折磨,還被五花大綁的捆著由警察押著遊街示眾。張洪英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於2000年12月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4年,送往四川省簡陽養馬河鎮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張洪英被強行洗腦,連續3個月每天洗腦10多個小時,強迫背監規、靜坐、每天長達12小時的高強度奴役,強迫轉化。 張洪英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法輪大法修煉,拒絕轉化,又被送進監獄洗腦班洗腦、開批鬥會鬥爭,用繩子捆緊關小間一個星期,疼的汗水大顆大顆的往下滴。嚴格限制人身自由,不許和大法弟子說話、不准講法輪大法、不准給家人寫信,不准告訴家人自己被迫害的真實情況。

(二)張洪英和張家霜一起遭受迫害

2006年11月2日,張洪英和小妹張家霜及呂濤在米易小得石發真相資料被長江造林局攀枝花得石分局(原小得石儲木場)派出所綁架,當天,米易縣國安與攀枝花市國安人員一齊參與迫害三位大法弟子。他們把三位女大法弟子吊在窗戶上、腳不沾地、抓她們的頭髮往牆上碰,吊了三天、把三人綁在一起,放在公共場合叫世人來觀看辱罵法輪功學員。

她們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8個月,於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法院對大法弟子張洪英、張家霜、呂濤非法庭審。張洪英、張家霜、呂濤自己為自己辯護,法官和訴訟人對受害人的辯護無言以對,只好休庭。

2007年7月17日米易縣法院不敢公開庭審,只好在看守所秘密非法宣判,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就誣判呂濤5年,張洪英4年半,張家霜3年半的徒刑,被送往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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