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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張洪英、張家霜、呂濤遭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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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三位法輪功學員受害情況如下:

呂濤:女,今年36歲,出生四川米易縣、曾就職於四川省攀枝花賓館,2000年因堅持繼續修煉法輪功被迫失去工作,後回四川米易縣住。

張洪英:女 ,今年39歲,出生四川米易縣,原住址:四川米易縣掛榜鄉,2006年搬入四川米易縣攀蓮鎮。

張家霜:女 ,今年37歲,出生四川米易縣,住四川米易縣攀蓮鎮。

二、相關責任單位、個人在職職位及任職時間。

四川米易縣得石鄉派出所負責人:
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炬洲、任職時間:2000年至2007年。
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亮洪、任職時間:2007年至2009年。
四川米易縣檢察院檢察長:莊嚴、任職時間:2007年至2009年。
四川米易縣政法委書記:王永祥、任職時間:2007年至2009年。
四川米易縣縣委書記兼縣長:張偉、任職時間:2005年至2009年。
四川米易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李國洪、2007年至2009年。
四川米易縣副縣長:朱兵、主管綜治辦(維穩辦)。
四川米易縣政法委反邪教辦主任(現任):高義成。
四川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隊長:楊梓華、任職時間:1999年至今。
副隊長:李雪松、任職時間: --- 年至今。
成員:周林、任職時間:1999年至今。
成員:徐欣、任職時間:-----年至今。
四川攀枝花市國保隊負責人:
邱天明,張柏林:田萍是攀枝花市國保隊的正、副隊長 ,自1999年法輪功遭受迫害以來,到現在一直在參與迫害法輪功。

三、迫害經過:

1.遭綁架 轉押迫害 親人被株連迫害

2006年11月2日,四川米易大法弟子張洪英、張家霜、呂濤在米易小得石發真相資料被長江造林局攀枝花得石分局(原小得石儲木場)派出所綁架,當天,米易縣國安與攀枝花市國安人員一齊參與迫害三位大法弟子。他們把三位女大法弟子吊在窗戶上、腳不沾地、抓她們的頭髮往牆上碰,吊了三天、把三人綁在一起,放在公共場合叫世人來觀看辱罵法輪功學員。那些不明真相的世人罵她們:你們長得這麼漂亮,怎麼不去賣淫?卻去煉法輪功。

2006年11月5日,三位大法弟子被國安人員轉押到米易看守所。在轉押過程中,周林等國安人員用黑塑料袋將她們的頭套住,像運貨物一樣運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秘密黑窩,逼她們說出資料的來源。把張洪英銬在院子裏凍了一夜,又把張洪英和呂濤合抱一棵大樹銬在一起,凍了一夜。那是11月的冬天,天又冷又乾燥,她們口又渴卻不給一口水喝,後又被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欣把她們從早上9點一直吊到晚上睡覺的時候,連續吊了四天,手都被吊爪了,(周林還扳了好久才扳直,)抓住她們的頭髮往牆上撞。

家屬因此也遭到迫害,2006年11月5日張洪英、張家霜的母親高龍英在家被國安惡警騙去說是問話,結果被攀枝花國安和米易國安楊梓華、周林將她吊在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她高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就把衣服拿來塞住她的嘴,才將她放下來,又準備吊她的時候,她將雙手抱在胸前,攀枝花一個國安人員和米易國安楊梓華就來扳她的手臂,一下子就將她的手臂扳成粉碎性骨折,11月6日被送到米易縣中醫院、縫了十幾針,還專門找了四個閒雜人員看著她,不准她離開。邪惡之徒說將她們打死就打死。邪惡下死手的追問資料的來源。

2006年11月12日攀枝花國安和米易國安周林及米易縣城北居委會羅X等6人到呂濤的父親呂顯貴(65歲)家,因其拒絕開門,這夥人就翻陽台,並用小刀割開紗窗強行翻進屋,把呂顯貴用塑料袋套住頭綁架到米易縣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用手銬將他銬在凳子上一夜,逼問電腦、打印機在哪裏?老人說出了放電腦和打印機的地方,這夥人非法抄走了兩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打印機及其他相關財產後才放了他。

呂濤的母親江益蘭的退休金(每月1800元),從2006年11月開始到2007年底被全部扣發,從2007年底才開始每月只發300元直到現在。

2007年2月12日,周林將呂濤的母親江益蘭哄騙去公安局,在他們的辦公室就開始用刑:被強迫吹電風扇、銬上手銬拖去拖來,承受不了被迫說出呂濤把資料給了鄧昌蘭(當時已死),後來在法庭上被公訴人作為呂濤做了多少資料的證據,憑他們胡編亂造米易縣撒蓮有多少大法資料都是鄧昌蘭發的,這些資料都是呂濤做的,這些是江益蘭做的證。

2007年3月5日,呂濤的哥哥呂波和嫂子喬菊月到米易縣檢察院詢問呂濤被非法起訴的情況,在檢察院碰到周林,被周林夥同楊梓華、徐欣將呂波按在地上強行銬上手銬,把他們二人強行綁架到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呂波被放回,喬菊月在派出所被戴手銬,到下午5點多被楊梓華、徐欣非法關押到米易看守所,後又轉移到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才放出。

2007年5月10日,米易縣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呂濤的丈夫王建因呂濤的被抓受到牽連而流離失所在外,不幸於當日也被非法抓捕進米易縣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被米易國安非法關押長達3個月之久,(但他們在5月10日就認出了他是呂濤的丈夫王建),出來時被敲詐勒索500元。

2.第一次非法庭審

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8個月,家屬不能見。於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開庭。那天沒有通知家屬,這消息是秘密傳出來的。當天到場旁聽的有三十多人,都是家屬和朋友,審判長周開瓊上班來到法庭外,見這麼多人有點驚奇。當家屬問庭長周開瓊,你們既然開庭,為甚麼不通知我們家屬?周開瓊說:我們不通知家屬,你們知道就來,不知道就算了。

開庭時,法庭的正中間坐的是法官周開瓊,其兩旁各一個陪審員,左邊是公訴人朱正富和另一個人,右邊是三個律師都未說話,前面還有一個書記員姓金。

呂濤、張洪英、張家霜三人被銬在一起,坐在第一排,(因三人被非法關押了8個月之久,身體很瘦。)。第二排是法警,旁聽人員離開第二排有兩米多遠。

庭審時公訴人朱正富公布了呂濤、張洪英、張家霜三人的所謂違法行為,三人不服,呂濤說:發真相資料是事實,那是在救人。張洪英說:法輪功真相是啟發人的善念,不是槍炮、原子彈,張家霜說:修「真、善、忍」是邪教?那甚麼是正教。法官和公訴人無言以對,開庭大約半小時,公訴人馬上叫休庭。 宣布一個月後再審

參加此次非法庭審的有:
米易縣法院:
主審法官、審判長---周開瓊:法院刑庭副院長,主辦這方面案件的法官。辦公室電話:0812─8171749,任職時間:1999年至今
起訴機關名稱:米易縣檢察院起訴科長朱正富,任職時間:1999年至今,朱正富:主辦這方面案件的。辦公室電話:0812-- 8177937

3.第二次非法開庭

2007年7月11日,(提前三天通知家屬)這次去了許多人旁聽。法庭旁聽席上第二排以後全是家屬和朋友,大概100多人;第一排坐了大概15個武警,庭外站了許多朋友。

開庭時,法庭的正中間坐的是法官周開瓊,其兩旁各一個陪審員,左邊公訴席上是檢察院起訴科的公訴人朱正富,兩邊還有兩個人,右邊是三個律師(法庭指派的)。前面還有一個書記員姓金。

9點過後開庭,呂濤、張洪英、張家霜三人被法警用手銬連銬在一起帶進法庭,坐在第一排。(每個人都比原來消瘦,因為她們已經被非法關押了9個月了。)

公訴人朱正富宣布他們是如何調查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她們三人在米易得石鄉散發資料、群眾怎麼揭發等等,說了兩個多小時。公訴人朱正富和律師都說根據法律第300條,要判三到七年。在庭上,大法弟子不承認是犯罪,張洪英說:發真相資料是災難來了,在救人;呂濤說:法輪功是教人修「真善忍」,我原來得了肺結核煉功後好了,在單位連續三年先進。

張洪英說:你們刑訊逼供,吊打我們,把我媽的手臂都打斷了。張洪英的母親高龍英舉手要發言,法官卻不准她說。她站起來把被扳斷的左手臂伸出來給法官看,她手臂上的線縫還在,傷口約兩寸長,大家都看得見的。那是在2006年11月6日在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被惡警楊梓華等抄家、綁架後逼供時打的。

當呂濤說:在看守所警察把我們吊起來打,從早上9點到晚上睡覺。法官周開瓊馬上制止說:把證據拿出來,呂濤的母親江益蘭要舉手發言,法官不允許。

在這次非法庭審中,法庭方堅持說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是犯罪,大法弟子不服:我們沒有傷害任何人,只是在救人,對公訴人的胡編亂造和法官的不講理,旁聽的人心中氣憤,空氣十分緊張,快到12點了,法庭宣布休庭,下午開庭。法警強拉三位被銬在一起的大法弟子走,張洪英高喊:同修們,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我們,憤怒的人群一齊喊:無條件釋放她們!嚇得武警們一齊從座位上跳起來,慌亂中,法警立刻將三位大法弟子塞進警車,開起車就跑,旁聽的人都在喊:迫害好人,要遭惡報!

下午,許多朋友去了法院,等著下午的判決,米易國安警察周林強行驅趕,罵罵咧咧說:整了這麼多人來,誰叫你們來的,把你們抓起來。有三個朋友走到法院刑事庭,還沒進門,就聽見裏面周開瓊在說:她們不認罪,怎麼辦?剛聽到這一句,周林就從裏面出來,把這三個朋友攆走了,一個下午過去了,法院也沒開庭。

4. 非法宣判

2007年7月17日四川省米易縣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非法宣判,呂濤被判刑5年,張洪英被判刑4年半,張家霜被判刑3年半。三位大法弟子分別被關押在三個監室,一個一個的判,法官周開瓊等從看守所監室鐵門的送飯口(大約7寸見方的一個口子)把判決書給呂濤、張洪英、張家霜看後叫她們簽字,她們看了判決書都未簽字,都把判決書扔出送飯口,不承認法院的誣判,可是卻沒有留下這邪惡的罪證(判決書)。

2009年9月4日晚上8點多,米易看守所人員打電話給呂濤的父母家,說: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已經被送走,叫家人去拿她們帶不走的衣服,家屬問:人被送去哪裏了?看守所人員說:不知道。家屬問:為甚麼不提前通知家屬?看守所人員說:怕劫車。

後經家屬多方打聽,才知道呂濤、張洪英、張家霜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監獄,對外的招牌是成都女子監獄。呂濤被非法關押在六監區一分隊;張洪英、張家霜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二分隊。監獄人員不准她們打電話,不准寫信。父母去看女兒要當地派出所開證明,當地派出所人員說:父母煉法輪功不給開證明,所以父母也不能見到女兒。

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從2006年11月2日被非法抓捕到現在2009年5月21日,已被非法關押兩年零七個月了,其中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個月,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成都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以上是中共司法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證,由於大法弟子的善良,許多具體迫害的事實還沒有寫出,甚至忘記了,參與迫害的人員也不知道姓名。人被關押勞改卻不要迫害她們的文字證據,但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已經是事實,我們寫出來的只是一部份,沒有一點誇大造假。當地看守所、派出所、法院、檢察院參與迫害的人在,監獄也在,可以去調查。

四、張洪英曾遭受的迫害

99年10月15日,張洪英第一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門的警察暴打,一起的四個大法弟子全部被打昏,血流滿地。然後送去北京東城區派出所關押8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星期受到非人虐待,規定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有時不准上。北京當時是冬天氣溫在零下24-25攝氏度,有兩個女警察強迫我們把衣服脫了凍我們,其中有70多歲的胡新玉老人,攀枝花市惡警邱天明說我是領頭的打了我10個耳光,體罰彎腰站成90度數小時。在攀枝花駐京辦參與迫害的人還有米易縣丙谷鄉政府的白廷飛和一個叫曾老五的人。

99年10月22日,張洪英被送回米易縣看守所,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沒收,沒有給任何的解釋和收據。關押期間天天戴手銬腳鐐,長達50天,被罰站獨凳一天,端水碗、頂牆、背監規是常事。天天被提審。從市政保科到縣政保科的所有人都來審訊過我。參與的人有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楊梓華、周林,和其他8個不認識的警察。米易看守所的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劉啟潮指導。攀枝花公安一科的彭科長、邱天明等人。

張洪英第二次是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4年後,送到四川省簡陽養馬河鎮女子監獄五中隊。2000年6月14日因拒絕「轉化」,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放棄修煉。被強迫背誦監規、靜坐、連續每天被洗腦10個小時長達3個月。每天長達12小時的高強度奴役,強迫寫「轉化書」、寫「保證」、寫「批」。不寫就送進監獄洗腦班洗腦、開批鬥會鬥爭,用繩子捆緊關小間一個星期,疼的汗水大顆大顆的往下滴。嚴格限制人身自由,不許和大法弟子說話、不准講法輪大法、不准給家人寫信,不准告訴家人自己被迫害的真實情況。

參與的人:監獄長郭榮鳳、鄭監獄長、張監獄長
隊長有:蔡慶華、袁暢、方榮、賴林
警察有:舒暢、李科長和特警隊的20多名警察。

五、呂濤曾遭受的迫害

2000年5月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被綁架到北京東城派出所,後被攀枝花國安大隊邱天明等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後由邱天明的妻子帶回攀枝花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她們回來的車費全部算在呂濤頭上,在呂濤的工資中扣除。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呂濤被迫辭去攀枝花賓館的工作,退職費一分也不給。

2003年2月13日,呂濤在四川西昌市被西昌市國安羅毅、周欣、劉國祥等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後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還強迫交了4000元留所費。2004年5月12日,才被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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