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實法中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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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機緣與善念使我有幸走入大法中修煉,師尊的無量慈悲與大法深奧博大的法理和親身體悟,定下了我堅定修煉的一念;變異的觀念、後天形成的執著使我步履蹣跚,磕磕絆絆。麻木消沉的時候,在我內心深處總是有個聲音在呼喚:堅定修煉!

回首和審視一下修煉路上的經歷,的確有新的發現和啟悟。拾遺補缺,修去執著。走過了下面這段路程,使我變的更加成熟。

同修被迫害致死前後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本地有一同修(以下簡稱A)在講真相時遭惡警綁架。得知這一消息確切,我們馬上採取各種營救步驟:立即發消息給明慧網,曝光這一惡行;打印營救同修的倡議書;動員A同修的親人去公安局要人:講真相救世人不犯法,是大善的行為,公安隨便抓人是執法犯法,並找能配合同修A家屬的弟子陪同家屬去公安局要人;請製作不乾膠的同修儘快製作出有關不乾膠張貼;寫出揭露邪惡綁架大法弟子的卑鄙行為的真相材料,在當地散發,同時通知所有同修近距離配合發正念,對A同修的營救工作全面展開。

由於不注重實修,矛盾的雙方又都不向內找,執著不放的人心被邪惡利用和加強,使本地同修之間原有的間隔越來越大,造成了很大的內耗,致使營救同修一事沒有做到位。例如,請同修發正念的倡議有的同修不認可,沒有下傳甚至私自銷毀,揭露邪惡、營救同修的不乾膠未能及時製作出來,也有的同修抱著對A同修的成見不放,不但不發正念,還到處述說A同修的不足,使整個形勢複雜化等等,致使A同修不但沒有被營救出來,反而在短短的二十幾天內被邪惡迫害致死。

「即使是做大法的事,也得符合法,否則就沒有法的力量。」(《曼哈頓講法》)由於自己對揭露當地邪惡,講清真相,救度眾生認識不足,沒有真正在法理上認識達到理性的昇華,心性也沒有提高上來,對營救A同修,在思想上沒有足夠重視,用人心做事的成份大,覺的自己已經做了應該做的。幾天後就去了外地,待一週後回到本地問幾位同修A同修的情況,大家都茫然不知。我和甲同修去了A同修家,家人告訴A同修已經被送往醫院。我們趕往醫院,看到A同修輸著氧氣,已經奄奄一息。我心情非常沉痛,也很著急,回來後寫了為A同修發正念的緊急倡議,因語氣不善,帶有指責和埋怨的因素,在幾個同修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當時自己也不知道向內找,認為自己說的做的都很對,認為在這件事情上,作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都應該放下自己的人心和觀念,這是正邪的較量,必須無條件的配合整體,而沒有認識到都是修煉中的人,都有人心在,自己更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做甚麼,只能是在法上交流以達到共識。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認識到,自己已經不在法上了,只是在做事,把做事當成了修煉,而不是在做事的過程中向內找,找出自己的不足去掉它,提高上來。反而執著同修的執著,責備同修不能放下自我為整體著想。實際上恰恰是自己沒有真正的把自己放在整體之中,沒有為整體著想,為證實法救度眾生、營救同修而無條件的放下自我,圓容整體,而是叫同修無條件的配合自己,沒做到放下自我無條件的配合整體。

聽到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後,心裏非常難過,感到整個地區似乎被邪惡恐怖的氣氛籠罩著,有些與A同修有來往的都躲起來了,有的真相也不敢講了。當地公安局為了逃避罪責造謠說:某某某絕食餓死了。矇蔽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世人,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本省的「六一零」頭子還竄到我們地區,在電視上大放厥詞,污衊大法和大法修煉者,為迫害死A同修的惡警打氣壯膽,一時間真是黑雲壓城。

我知道,面對此種情況,只有依靠整體的力量,只有大法弟子之間消除間隔,正念都強起來,才能破除邪惡。因自己證實自我、爭鬥心很強,又是個急性子,遇到矛盾向外找,不修自己,不能被說,一說就炸,聽不得不同的意見,與幾個同修已形成一定的間隔,平時彼此不願見面,更談不上配合。可是,在這正邪大戰的關鍵時刻,大法弟子整體配合到位,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整體,顯得尤其重要。必須把法放在第一位,無條件的放下自我,絕不能再計較個人的得失。

我找到幾個同修商議,決定通知各片比較精進的同修,第二天上午九時在一起交流,商討如何面對我們當時所處的情況,以及下一步如何做。結果同修乙由於人心的干擾,我走後她對負責下通知的同修說:你不用去了,我去通知。結果第二天上午九點三十分才見到她們,乙負責通知的同修一個也沒有通知,我非常氣憤,結果不歡而散。

通過學法我認識到,如果當時真能放下自我,以法為大、為整體著想,即使同修的做法不妥當,也會善意的給其指出來,冷靜的處理這件事情,也不至於造成與同修的間隔越來越大。實際上是在證實法的名義下掩蓋著執著自我、證實自我的私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同時也沒有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在這件事情上提高上來。當時真是茫然不知所措,只是感覺壓力很大。

我們應該怎麼做?學法!只有法才能給我們智慧,只有法才能給我們正念,只有法才能給我們力量。

正念來自法中

師父在《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的評語中說道:「揭露惡警壞人,在社會上公布其人的惡行,此做法對於那些沒有理性的惡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同時也是在對當地講清真相中引起民眾對邪惡迫害最直接的揭露與認識,同時也是救度被謊言毒害、欺騙的民眾的一種好辦法。希望大陸全體大法弟子與新學員都來做好此事。」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認識到,我決不能灰心,必須堅定正念,「協調不好就自己做,大面積協調不好就小面積做,能協調好就一起做」(《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只要心中有法,走正做正,師父一定會加持。我們當前必須更深入的揭露當地邪惡,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同時利用常人中的法律起訴迫害死A同修的惡人、惡警,即使不能把它們判刑,也要震懾邪惡,警示那些跟著幹壞事的人。我們已經失去一次機會,這次我們一定要做好,如果我們不把邪黨違背天理、草菅人命、肆無忌憚的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惡行揭露出來,邪惡會更加瘋狂,對我們當地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會很不利,對於至今尚未走出來的同修難度會更大,那我們怎麼能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更對不起慈悲救度我們的師父。

我們明確:起訴這些惡人、惡警,決不是搞常人的打擊報復,或者單純的為同修討個公道,而是用常人的形式以法律的手段,揭露中共惡黨的邪惡本性以及其追隨者的毫無人性,使更多的世人覺醒,從謊言欺騙中走出來而得到救度。我們認識到,要做好這件事情,大法弟子必須相互配合、協調好,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整體,大法的威力才能展現出來。學習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增強了我們戰勝邪惡的信心,我們不再覺得孤立無援,也去掉了怕心。我和甲同修又去找同修交流,不論學員直接參與或不直接參與起訴,每一個人的一思一念都在起作用。通過交流,有些同修逐漸的同意並支持我們做下去。我和甲同修再去找幾個平時看來正念比較強的同修交流這件事情,希望能有更多的同修積極參與配合。到晚上交流時,有的同修由於怕心沒來,其他同修看法分歧也很大:有的認為在現在這種高壓下,沒有律師敢接這個案子。甲同修以石家莊一個案子為例,鼓勵同修要有信心。有的同修說即使不能嚴懲邪惡,能為A同修家拿到些錢來解決她娘倆的生活問題也好,又有的說,這些年迫害死那麼多大法弟子哪有一個賠償的?有的同修說邪黨上下串通一氣,更何況還牽扯法輪功,這個官司打不贏,請律師的錢還不如多做點真相材料呢,更有甚者說我們沒有數,官司根本打不成,等等。我說:河北省的惡警何雪健強姦女大法弟子,完全是受邪黨的縱容,符合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意圖,為甚麼還被判刑八年?如果我們不站在法上看這件事情,老是站在人上,那我們甚麼也做不成。A同修無辜被迫害致死,天理、人理都不容,它們就得償命。但是,我們也不能太注重結果,當然如果能使迫害死同修的惡人惡警伏法那是最好,關鍵是在做的過程中使更多的人了解真相,清除他們頭腦中邪黨灌輸的誣蔑大法、大法弟子的謊言影響,得以救度。只有我和甲同修堅持要請律師起訴惡警。

我們起訴迫害A同修致死的惡人惡警,表面上是在為A同修討公道,但我們真正的目地是救度一切所接觸的有緣人,把為同修討公道當成一個講真相的契機,同時解體另外空間操縱它們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儘管同修有這樣的認識、那樣的認識,只要我們不帶人心,不執著結果,擺正基點,堅信師父,我們就一定能為大法、為大法修煉者開創出一個正的環境。可是實際去做時就魔難重重了。首先我們請律師費用如何解決?A同修家有個常年吃藥的殘疾兒子,家裏很貧窮顯然出不起;其他這幾個參與的幾年來被邪惡迫害的家庭都很困難,不但沒錢而且還都欠著債;不理解甚至反對請律師的,也不會主動支援,況且不能伸手向同修去要錢。於是我們就和眾多的同修交流,期望同修能理解認識到我們起訴這些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警,即使不能把他們判刑也要震懾邪惡,同時也使被邪黨矇騙的律師、司法人員及世人了解真相,得到救度,為被迫害死的同修及家屬討個公道,其實也是為我們自己在做。希望同修多幫著發正念,不要加不正的念頭。

A同修去世後才幾天,邪惡一個勁的催其家屬火化屍體,並且威脅其大兒子如果不火化屍體就解除他的工作。邪惡利用各種辦法對其家屬施壓,想儘快了結此案。我們堅持如果不能嚴懲參與的惡人惡警堅決不火化,因一旦火化就甚麼證據也沒有了。我們去本地幾個律師事務所,給律師講真相希望他們能主持正義,幫我們打這個官司,可是沒有律師敢接此案,我們決定去省城請律師。

我們把給律師講真相的材料準備好,去了省城一家律師事務所,向律師講述了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經過,希望他能為A同修辯護。律師說需要A同修的拘留證和逮捕證,我們第二天馬上返回,送去了拘留證和逮捕證。律師說過兩天他把我們拿去的起訴狀和兩證轉交給省檢察院。我們只好回來等著。

我們一等再等,急切的等待著律師的回音,幾天過去了,還沒回音。我們打電話詢問律師,這個律師推托說他現在很忙,還沒把材料轉給省檢察院。在這幾天邪惡千方百計的叫A同修家屬趕快火化屍體。A同修家屬哭著向我們訴苦,甲同修告訴家屬:「邪惡叫火化,這說明它們很害怕,那就堅決不能火化。你告訴他們,找出殺人兇手給我老頭子償命我就火化,不然的話我就拉著老頭子的遺體上北京天安門廣場上去,叫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你們這些壞人把我老頭子怎麼迫害死的。大法弟子都在支持你們,你一定要頂住!」我們一方面給A同修家屬打氣鼓勵她。另方面也心急如焚,我和甲同修決定再去找律師。當我們幾百里路趕到省城律師所時,此律師叫值班的告訴我們他現在很忙,不能見我們。甲同修說這個律師太過份了,我們從幾百里路趕來,他連見一面都不見,他不給我們打電話,我們再找別的律師。我和甲同修從律師所出來坐在路邊開始靜下心來找我們的漏在哪裏?是甚麼原因促使律師這個樣?我和甲同修說:一,我們太依賴這個律師了;二,真相還沒有向律師講透;三,我們的正念還不夠強,整體還沒有動起來。當我們聽他說把上訴書交到檢察院時,我們就起了依賴的心。既然這樣那我們不依賴他了,那我們上省檢察院直接去交上訴書。

堅定正念 排除干擾

在諮詢律師的同時我們又寫揭露邪惡的真相材料、追蹤報導、搜集證據、編輯製作真相小冊子及不乾膠。同時對同修中所反映出的不在法上的認識和言論進行交流。舊勢力對A同修的迫害是鑽了後天觀念或執著的空子,它們在歷史上安排了這一切反過來再利用這些來所謂考驗大法弟子。其實邪惡不只是針對A同修個人的迫害,而是針對我們整體的考驗,如果都能在此事上全盤否定它,即使A同修有漏,也不允許舊勢力干擾迫害,從根本上造成有漏的因素我們都不承認,那麼另外空間迫害A同修的邪惡因素就會立即解體。如果我們每一個修煉的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把大法放在第一位,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整體,A同修就不會被迫害致死,我們每一個同修都應該靜下心來向內找。既然A同修被邪惡迫害死了,那我們就借此機會深入揭露、解體當地邪惡,救度更多的世人。當我們再次踏上尋找律師的路時,我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感覺壓力非常大,邪惡的干擾和迫害不斷的向我們壓來,加之來自個別同修的不理解、不正的念頭,冷言冷語,各種不正的因素都壓上來了,我們真是感到身心疲憊。可這件事我們不去做等誰去做呢?這是我們的使命,也是我們的責任啊。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做了那就做到底。只要我們走的正,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呢?一切不正的都得讓路。我們堅定了一下信心,來到省檢察院在大門口發好了正念,當進了省檢察院接待室,他們首先給我們一張表,要我們填上姓名地址。甲同修接過來一邊發正念一邊在上面填上了:正剛、法英,因為我們是來正法的,所以我倆的名字就是正法。我們把A同修被當地邪惡迫害死的經過和他修大法後的身心受益的巨大變化及當前大法的洪傳都講了,我們倆始終配合好一個講真相,一個發正念。檢察院人員聽完後叫我們再去省公安廳,我們又乘車去了省公安廳。我們不停的發正念,借此機會近距離把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及整個省城的所有邪惡滅盡。

到了省公安廳,他們把我們安排到一個房間等著接待。甲同修指著牆角的一個黑圓東西問那是甚麼東西?我說那是個監視器,就是電子眼。不管它是甚麼眼,都得叫它瞎眼,它不配監視我們。等接待我們的人一進門,我們馬上發上一念滅盡她背後的一切邪惡,今天你們得聽我們說。我們一個發正念,一個講A同修被當地邪惡迫害死的經過及大法在世界上洪傳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只有中國的邪黨政府違背民意,一意孤行的還在迫害法輪功,希望他們不要跟著幹壞事,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最後他們給寫了一封信叫我們給當地公安。回來後,A同修家屬拿著省公安廳的信去找當地公安,那些邪惡的東西還是百般刁難不給處理。

信師信法 認準的事就要做下去

由於本地公安不予處理,我們只有再去省城另請律師。我們互相鼓勵,決不能灰心喪氣,我們只要堅信師父,就沒有闖不過的關。別看同修有這麼講的,有那麼說的,有的甚至不自覺的站在邪惡一邊說話,只要我們把基點擺正,我們背後有師父呢。我們不要執著最後結果怎麼樣,在這過程中我們只要把講真相講到位,哪怕救一個人,這件事也沒有白做。現在邪惡千方百計的叫火化A同修的屍體,事不宜遲。我們趕緊再去省城請律師。我馬上上網搜查到了省城一律師所的三個律師的名字及像片,我們背著給律師的材料,讓他們知道現在很多律師及正義人士都在為法輪功辯護。一路發著正念再次去省城,請師父幫我們請到最好的律師,收最低的費用,能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這也是在擺放他們的位置,為自己生命的永遠選擇美好的未來。

當我們找到律師說明了事情的經過後,律師說:我和你們當地公安打過交道,它們太不講理,我得再找一個律師商議一下。兩位律師坐下後,我們講述了A同修被迫害致死的經過和我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以及邪黨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並希望他們能秉持正義為死難的A同修辯護。聽完他們表示同情,說:既然這樣,那我們就收最低費用,你們先付上一半,另一半官司打完再付。律師說出的這一半的費用,恰好是這兩個多月來同修們為此付出的錢數。回來的路上甲同修說,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要不是師父幫忙,今天我們不會這麼順利的。兩個律師的費用還不到常人請一個律師的費用多。

律師受理此案後,省「六一零」、司法局不斷給律師施加壓力,當地公安局也對律師威脅、利誘。我們往返數次,為律師加強替大法弟子伸張正義的正念,增強他們的信心,同時通知當地同修加大力度發正念加持律師,解體所有干擾、破壞我們打官司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由於邪惡的干擾,還是有一部份同修認識不上來,對此事沒有一點信心,有的甚至干擾同修為此事發正念。這時律師告訴我們,從上到下的公檢法系統它們已經串通一氣,省「六一零」、司法局不斷的給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加壓力,也找他們進行威脅,立案的難度相當大,現在只能想辦法叫它們進行經濟賠償。最後在律師據理力爭之下,被告方最後不得不賠償A同修家屬X萬元,及停屍費若干。案件到此結束。

這種結果並不是我們所希望的,可是半年的痛苦魔難,A同修家屬已經無法再承受下去。

經驗和教訓

在整個過程中我明顯的看到自己修煉上的不足,達不到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很多時候都是用人心做事,幹事心、急躁心、證實自我的心,摻雜在一起,使自己不能平心靜氣的與同修在法上交流,交流中又缺少慈悲與寬容,無法起到真正意義上的協調作用,使同修達到共識,從而不能有效的發揮整體的力量。我也認識到,僅有使命感與責任心是不夠的,還必須修出自己的慈悲與善念、法理與心性的昇華,才能兌現自己的誓約。在此過程中,也反映了我們地區整體的修煉狀態,還沒有真正的從人中走出來,「用人心對待法,用人心對待大法弟子的被迫害,用人心對待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使很神聖的事情達不到那麼神聖,使此案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回顧整個過程,經驗和教訓都非常深刻。我們認識到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助師世間行」的神聖使命和救度眾生的洪誓大願,在舊勢力製造的這場浩劫中,我們每走一步都可能伴隨著巨關巨難,如果沒有師父為我們的承受與慈悲呵護,我們是不可能走過來的,我們無法用人的語言和文字來表達對師父的感恩,如果我們再做不好,真是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不兌現我們史前的誓約,完不成賦予我們的神聖使命,那將永遠失去未來。要想理智、理性的把握好自己,平穩的走好每一步,沒有紮實的修煉基礎是做不好的,只有靜心學好法,時刻向內找,慈悲的對待同修與眾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才能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

一點個人體會與認識,希望同修能夠從我們的教訓中得到有益的啟示,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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