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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老人楊勤雲遭受的種種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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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四川省法輪功學員楊勤雲先後數次被瀘州市(或江陽區)國安「六一零」非法傳訊、被收繳身份證、強迫進洗腦班、強迫按手印、被上黑名單、監視居住、監控電話、手機、限制通信自由、深更半夜電話或上門騷擾、勒索財物(未遂),不讓出國探親,不許辦出國護照等,並於2003年6月15日至16日被關入玉皇觀看守所留置盤查一天。

中共有關人員僅憑他人口供,就認定她「有問題」,多次非法傳訊或到家中來騷擾,當時楊勤雲丈夫癱瘓在床,女兒正待分娩,她本人身患絕症,卻要逼她交六千元「保證金」,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後單位領導據理力爭,才免了六千元,但卻多次強迫單位領導寫保證書擔保楊勤雲不跑。

楊勤雲被逼迫在炎天烈日時參加「學習班」,限制人身自由,留下癱瘓的丈夫一人在家,屎尿都拉在身上、床上。當局不法人員一再收繳她的身份證,造成生活中諸多麻煩,並因此與銀行、郵局等發生矛盾,因他們只認身份證而不承認戶口本。

警察和社區人員以種種藉口夜闖楊勤雲宅,說看在家沒有,有時他們躲在樓下,叫鄰居來敲門看她在不在,把鄰居也嚇得不得了。深更半夜電話騷擾,家人告知對方她早睡著了,卻要逼她接電話說看她在家沒,因此常驚醒正吃奶的小外孫,半天哄不好,連那樣小的奶娃兒都受到驚嚇。

為驗證發傳單的信封是不是她寫的,不法警察曾捏住楊勤雲的手按手印。

楊勤雲女兒公派出國,思念兒子,過年時叫把兒子帶去見一面,當時楊勤雲一人在家帶外孫,去辦出國護照時,一切正常,可到最後卻被告知「你不能辦」,可又不解釋理由,女兒同學告知她「你媽被上黑名單了」,女兒大病一場,不得不提前終止合同回國。

楊勤雲家中電話、手機長期被監控,嚴重侵犯了公民通信、通訊自由權。

2003年6月下旬,一李姓警察數次私闖民宅,敲詐勒索民財,說:你親戚是財政局長的嘛,我對這個很感興趣,你準備一下,我哪天來拿。後因楊勤雲把此事告訴了單位領導和公安部門的親友,才作罷。

2003年6月15日,一群警察闖進楊勤雲家,非法搜去楊勤雲的《轉法輪》等書至今未還,而且,在楊勤雲明確告訴他們,女兒屋內櫃中裝的是科研資料不能動之後,李姓警察仍去亂翻,床上、枕頭上、書桌、書櫃、衣櫃等都被翻得亂七八糟。然後把楊勤雲弄到國安「六一零」辦公室(向陽街菜市場內)審訊至深更半夜,不讓睡覺,而且隨便定罪名,不讓申辯。夜半又把她弄去玉皇觀看守所關了一天。

在「六一零」辦公處和玉皇觀看守所,楊勤雲備受侮辱、驚嚇、恐嚇,至今想起仍令人不寒而慄:1、警察兇神惡煞的吼叫;2、大狼狗的咆哮;3、幽暗的路燈和進看守所大門的斜坡,因楊勤雲視力不濟,要警察扶一把,他卻毫無人性的拒絕;4、在「六一零」辦公處一小警察叫楊勤雲坐在一破爛不堪的竹椅上;5、看守所裏給人穿爛得不能穿的拖鞋;6、帶有斑斑鏽跡且有若干破洞的黃色搪瓷小飯盆和布滿無數黑色劃痕的黃塑料飯盆;7、硬得無法下咽的「飯」和「喝風」的臭鹽菜疙巴;8、螞蟻爬來爬去的已壞成沙土的三合土床鋪和剛砌好不久還濕漉漉的床;9、通夜不滅令人無法睡覺的燈和不能遮羞的廁所,等等。

看守所裏的物價是根本失了監管的奇高。如:每日交40元生活費,(2003年)飲食極差。
市價              所價
蚊煙     1元(盤)            10元(盤)
火柴    0.07元(小盒)          0.5元(盒)
紅河煙    5元(包)           20元(包)
肉絲     5元(份)           20元(份)

警察們從不出示證件,隨心所欲地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亂抓人關人,嚴重侵犯人權,連梳子、手紙等都被收繳,以致楊勤雲家裏人一天後見到她都大吃一驚說:怎麼一天就整成這樣?形像都變了,還是「文明單位」呢。「接待室」裏掛了不少「文明單位」之類牌匾獎狀,裏邊卻大搞逼供、誘供、騙供、甚至有犯人被打得眼珠都突出來了的。連內衣褲都不許帶進去,要買他們的天價紙內衣褲。

因修煉法輪功而變成了身心健康的好人,並沒有犯了國家任何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可江澤民卻在一夜之間把眾多善良百姓推到對立面,動用國家機器打壓、迫害;警察們被欺世謊言矇騙、毒害,一再把世上最好的人當敵人整,使自己造下千秋罪業而不自知,實令人為之痛惜。

實施迫害主要責任人:林敏、李正輝、唐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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