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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雲鵬遭酷刑折磨 再被誣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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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剛剛離開黑龍江省哈爾濱新建監獄三年牢獄迫害的谷雲鵬,2009年2月,再次被哈爾濱市惡警綁架,被劫持到道外區看守所。惡警強迫谷雲鵬喝廁所裏的污水,將谷雲鵬倒掛灌芥末油,及使用幾十斤重的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的刑具酷刑迫害。2009年6月16日,哈爾濱道外區公檢法誣判谷雲鵬入獄五年,現將其劫持到哈爾濱市新建監獄集訓隊迫害。

谷雲鵬,男,1978年10月5日出生,今年31歲。齊齊哈爾大學畢業後,谷雲鵬在哈爾濱市哈飛汽車廠經營管理部微機室任技術員。2003年,在單位用局域網給同事發郵件,講真相,被不明真相人舉報,哈爾濱市平房區公安分局將其綁架。後平房區法院誣判谷雲鵬入獄三年,同年哈飛集團將其開除公職。

2006年10月30日出獄後,谷雲鵬回到家鄉肇東。可是肇東市惡警劉維忠、趙仁武、任建生等經常登門騷擾。一次,趁谷雲鵬不在家之際,惡警們竟然撬開房門鎖擅自闖入,搶走私人電腦一台、大法書籍三本等物品。谷雲鵬無奈離開家鄉,流落到哈爾濱市。

2009年2月19日下午,在哈爾濱市谷雲鵬與朋友李國軍合租的租住房,道外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浦文華及大方裏派出所惡警商軼、楊正茂、趙學軍、李樹軍夥同道外區國保大隊惡警侯廷義、阿斯根、宋孟春、吳旻、喬海波、孫志文、白振玉、張益東、趙振海等破門闖入,當晚,谷雲鵬被劫持到道外區看守所。

谷雲鵬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在看守所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們指使看守所的在押犯人經常性毆打他,逼他喝沖大便的髒水,導致嚴重腹瀉,卻不讓他上廁所。2009年3月6日,谷雲鵬被道外區國保大隊喬海波、白振玉等惡警以提「外審」之名,劫持到位於哈爾濱松北區的哈爾濱市610「轉化學校」刑訊逼供。惡警們對谷雲鵬暴力毆打後,將其扣在鐵椅子上,倒空過來,往口裏、鼻子裏灌入兩管高濃度芥末油。谷雲鵬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滿身是血。

家裏人探望他時,看到他被戴上一種幾十斤重的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的刑具,這種刑具使谷雲鵬無法直立。谷雲鵬只能近乎於爬行的吃力往前挪步,家人質問惡警,谷雲鵬這滿身的血跡是怎麼回事?惡警謊稱是出鼻血。

2009年6月16日上午,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對谷雲朋、李國軍所謂的公開審判,法院周圍布滿了警察、便衣。當劫持谷雲朋、李國軍的警車駛進法院時,眾人看到惡警將兩人強制按在車子的座席底下,頭被罩著按在地上,兩人均被戴著沉重的手銬、腳鐐。

法院非法限制每位大法弟子只可以有三位家屬進入法庭,並搜身及索要身份證。邪黨所謂的「公開審判」在法庭旁聽席上總共只有八人,其中有兩位大法弟子的家屬六人,國保大隊惡警兩人。

谷雲鵬的老母親看到兒子被四名手持電棍的警察押著,被折磨的瘦弱不堪、髒兮兮的,禁不住和坐在身旁的老伴兒低語了一句。這時,惡警舉起電棍就向谷雲鵬的母親衝過去,惡狠狠地吼道:「說話出去!」谷雲朋父親再三央求惡警,才允許其母親留在法庭內。

谷雲鵬的父母為谷雲鵬聘請了黑龍江東旭律師事務所的宋靜超(女)律師為其進行無罪辯護,開庭前宋律師同樣被非法搜身,並受到道外區法院審判長陳豐彥、審判員李小京、代理審判員孔令紅、書記員郇純慧及道外區檢察院檢察員徐丹等人的威脅。惡人們稱:上面有文件,不可以就法輪功的定性問題進行辯護,只可以對證據的多少進行罪行輕重的辯護,如作無罪辯護就逮捕你……。

在開庭時,宋律師迫於壓力做了有罪辯護,審判長問一句答一句,像是律師在受審。

當谷雲朋陳述自己信仰無罪及自己曾被惡警刑訊逼供的事實時,所謂的審判員們多次打斷其說話,並恐嚇說:「你不配合法庭,對你量刑是有影響的。」

哈爾濱道外區公檢法無視法律踐踏人權,誣判谷雲鵬入獄五年。谷雲鵬現被劫持到哈爾濱市新建監獄集訓隊迫害。

肇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號碼:隊長:任殿生 0455-7796856
趙仁武0455-7789400劉維忠手機:13199588610

哈爾濱市道外區國保大隊0451-87663643
侯廷義:0451-88570956

哈爾濱市大方裏派出所地址:郵編:150020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方裏街57號
0451-82561264‎
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地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直路695號 郵編:150020
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地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紅旗大街719號 郵編:150020
哈爾濱市新建監獄地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學府路383號 郵編:1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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