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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阻撓本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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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昆明報導)昆明市中級法院於2009年11月30日對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要求上訴,可是昆明市司法局無理阻撓本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昆明市中級法院於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對凌莉、王勇、董桂芬、張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面對大法弟子當庭講真相及正義律師的無罪辯護,法庭當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號刑事判決書,捏造證據,強加罪名,非法對凌莉判刑五年,對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張秀英分別被判刑三年,張秀英與王勇監外執行。此次判決的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錟,楊捷;書記員:段雲萍;昆明市檢察院的公訴人:朱林。

接到判決後,四位當事人均不服判決,要求進一步上訴,在找到本地律師願意代理此案件並作無罪辯護後,昆明市司法局公然阻撓律師代理,不允許律師代理法輪功案件、為法輪功辯護,同時以吊銷律師執照相威脅。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闖入凌莉家將凌莉綁架,並又先後綁架了其他王勇、董桂芬、張秀英三位大法弟子,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等設備。凌莉與董桂芬從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張秀英、王勇取保候審。

凌莉,女,36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後新街52號9幢2單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

王勇,女,43歲,昆明市西山區粵秀中學教師,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 2009年4月21日在學校上完課後被西山分局警察從學校綁架,之後走脫被迫流離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帶領一幫警察綁架。當日下午4時許,王勇從西山區國保大隊5樓墜下,身受重傷。後警察將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醫院,經檢查,胸前3根肋骨折斷,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邊身體發黑,全身不能動,連講話都十分困難。家屬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醫院看望,西山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威脅王勇家屬不許透露王勇的情況,否則,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學都將受到影響。2009年6月20日被監視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審。

董桂芬,女,57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號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

張秀英,女,74歲,昆明市鐵路局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棟1單元601號。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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