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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迫害案例遞交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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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教育是人類走向文明的途徑與標誌,尊師重教更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然而,在中共長達十餘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許多教師因為堅持信仰而被歧視、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被迫離開講台。許多學生因為信仰而面臨著多種壓力、甚至被迫中斷學業。

最近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遞交的兩個案例就說明了這一點。

一個案例是關於中科院廣州華南植物園的博士生於亞歐(二十八歲)被拒絕博士論文答辯的案件。由於於亞歐在畢業論文的「致謝」頁中寫道:「首先要感謝法輪大法」,植物園領導於是取消了他原定在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的論文答辯。

根據教學部的要求,於亞歐向相關部門與教師遞交了解釋與聲明,希望能夠繼續他的博士論文答辯。但是領導們並沒有讓他繼續論文答辯,植物園的戶籍負責人告訴他,他已經被學校除名,戶口被轉回家鄉。因為於亞歐拒絕接受戶口轉移的文件。植物園保衛科給他的父親打電話,要強制於亞歐參加廣州的洗腦班。

另外一個案例是關於趙宗然(四十五歲),河北省阜平縣阜平鎮照旺台學校一位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老師。由於不肯放棄信仰,他不斷遭到威脅、抄家、勞教與工資扣停。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阜平鎮照旺台學校全體教師按照縣教育局的安排每日二十四小時對趙宗然進行跟蹤監視。二零零八年七月,照旺台學校通知趙宗然到教育局積分評高級職稱。可是當他的妻子到教育局人事股了解情況,得到的答覆是:他的積分達到了要求,但他煉了法輪功不能評職稱。並說上面有文件,同時也是教育局局委會的決定。

在趙老師被非法勞教的一年期間,他的工資被全部扣留。當他在二零零八年被釋放時,得知工資會被降一級。二零零九年三月,他被取消任課資格,在學校當雜工。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他被學校除名。

受教育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可是在中國,由於信仰法輪功而遭受當局的迫害,學生被迫輟學、教師被迫離職。這一現象暴露出對法輪功迫害的嚴重性。聯合國宗教或信仰自由問題特派專員賈漢吉爾(Asma Jahangir)在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提交的報告中(原文參見A/HRC/7/10/Add。1第32段),「重申她前任的評估,即除了對有害其他人的活動採取法律措施外,『國家政府及任何組織或社區沒有資格成為大眾良知的指導者,鼓勵、強行或審查任何宗教信仰』(參見E/CN。4/1997/91,第99段)。同樣的,人權理事會成員拉色林•希根斯在第22項意見中也『強烈反對政府在決定哪些是真正的宗教上擁有絕對的權力。一個信仰的內容應該由信仰者自己來決定。在聯合國人權公約第18章第3段中有明確的規定,只應該制止信仰者妨礙他人的權利』(參見CCPR/C/SR。1166,第48段)」。賈漢吉爾「非常關注仍在發生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參見E/CN。4/2005/61,第37到38段;E/CN。4/2006/5/Add。1,第109段;A/HRC/4/21/Add。1,第88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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