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黑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日】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湖南省長沙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在《長沙市2009年事業單位年審公告16號 》中,通過了這樣一個所謂年審,即單位名稱:湖南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證書號:143010000801,法定代表人:吳凱明,舉辦單位:市委「六一零」辦公室。

但據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報導,對外稱「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場所,原本是建敬老院的,因江××「用八十多億在全國各地建強制轉化基地」的指使,湖南省「六一零」耗幾千萬元買下,用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基地。

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是山村建築,圍牆上非法設有高壓電網。這裏是中共長沙市委「六一零」辦公室的黑窩,用於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及上訪冤民、異議人士。惡人以「法制培訓」為掩護,毆打民眾,勒索錢財,幹著違犯憲法的勾當。

要求職能部門對「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黑幕開展調查:

一、多年前,此鄉村建築是否值幾千萬元,是否有官商勾結、權錢交易、行賄受賄?
二、湖南省「六一零」耗幾千萬元買下此鄉村建築,資金來源渠道、誰簽字同意的,應實施「政務公開」,接受人民的監督。
三、幾千萬元建設項目上馬,是否有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前是否依法公開招投標?敬老院為何被取消?
四、「培訓中心」勒索錢財、提高物價,毆打民眾的事,應徹查。
五、立即廢除中共長沙市委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追查不法者的法律責任。將此鄉村建築公開拍賣。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形同監獄
湖南省長沙市撈刀河洗腦中心犯罪事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