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他迫害(非法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有陳佔勇、陳東林、段玉鐲(她們仨是全家)、陳佔鴿、郭豔、常青、劉明州(全家四口,即其母親、妻子、女兒)、胡全錄、胡藝馨、廖彩琴、邢書幀、邢美真、改鳳 、蘇巧玲、潘巧平,張潘鄉民政局一職工,一位三十餘歲的法輪功學員(已被迫害致死)。
郭德山、周桓偉(前副科長,現任科長)自1999年─2002年初在任期間,為了官位和私利,曾昧著良心多次帶領手下和該縣轄區的蘇橋鎮、桂村鄉、鄧莊鄉幾個鄉的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騷擾和抄家,並搜集、羅織和編造所謂的證據和罪名欺騙、威脅、罰款、拘留、刑拘、勞教法輪功學員。
2000年7月法輪功學員劉明州被綁架到許昌縣看守所刑拘40多天期間,郭德山唆使蘇橋鎮派出所和縣看守所警察撒謊說劉明州不在此關押,害得劉明州的家人四處打探也未果,直到非法勞教才通知其家人。
郭德山夥同上司王玉祥(原許昌市公安局政保處處長)非法勞教許昌市三縣三市一區的法輪功學員的形式更是違法荒唐:「公捕公判」,即將禹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大帥、包愛枝,許昌市法輪功學員秦軍、曲春容、盧文學,許昌縣法輪功學員劉明州、段玉鐲,許昌縣籍長葛市工作的楊建軍,鄢陵縣的鄭雙喜九位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後用一根繩穿著遊鄉示眾,通知有關市民、村民及法輪功學員參加宣判大會。
以上是郭德山大部份犯罪事實,已提交國際追查組織,作為將來審判依據。在此我們再次正告郭德山和正在繼續參與迫害的惡警惡人,快些懸崖勒馬,不再做迫害法輪功的惡事,善待法輪功及學員,將功補過,贖回罪過,給自己選擇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