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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維香一家遭十年迫害 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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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寇維香,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十一年來遭到中共邪黨多次綁架、抄家、勒索,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佳木斯勞教所被折磨、奴役。

寇維香一家人至今被中共當局逼迫得流離失所。寇維香說:「我們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我們在做世上最好的好人,還要東躲西藏的,有家不能歸。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身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巨大傷害是邪惡之徒無法償還的。」

以下是寇維香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是黑龍江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寇維香,一九五九年出生。我從小就是個體弱多病的人,胃病尤為嚴重,經常燒心,或惡心。一九九七年發現患有腎結石(1.2釐米)、腎積水,即使打了消炎針,吃排石藥,吃中藥都沒見效。我婆婆修煉法輪大法,心臟病好了。看到了她的變化。一九九八年,我也開始學法煉功,身體上的疾病不翼而飛了。直到今天,我沒去過醫院,沒吃過一片藥;而且我煙也不抽了,酒也不喝了,身體棒棒的。以前和我一起賣貨的人,都說我越來越年輕,這都是學法輪大法帶來的美好。

一、進京上訪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流氓集團鋪天蓋地的打壓法輪功,我和]丈夫沒有被嚇倒,因為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法輪大法和我們的師父受到不白之冤,我們理應站起來說句公道話。

我倆把我們賴以為生的小肉店關門,於十二月進京,在天安門廣場打著寫有「真善忍」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我們被天安門的警察綁架到一個大空房子裏。

到了晚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關到各地派出所,我丈夫和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北京房山公安局。我丈夫被迫害一夜後,出現高血壓和心絞痛,第二天早上,警察明知道他是東北人,且身無分文,故意把他送上了去廣州的火車上。

我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北京警察開車劫持至濰坊公安局,濰坊公安局幾個警察輪流非法審問,不讓我睡覺。用偽善來騙我,最後我還是落入他們的圈套,說出家住址,他們把我給劫持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在佳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八天後,由佳木斯永紅分局巡警隊一名警察和友誼辦事處的一名女的把我劫持到永紅分局。

永紅分局的警察石秀文和郭維山逼迫我家人叫我說不煉法輪功了,就放我回家。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我不可能不煉。結果連夜給我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因那時去北京上訪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很多,看守所又成立了一個女監號。女監號連被子都沒有,我在地板上睡了兩三天。刑事犯給我們一個被子,我們好幾個人扯了一個被子蓋,在看守所我吃的是窩窩頭,凍白菜湯,真是連豬食都不如。

為了抵制迫害,我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看守所的獄醫插胃管,野蠻灌食,迫害我們。給我灌食時,因為我不配合他們,有一個姓羅的警察抓我頭髮,打我兩個耳光。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二天,加上在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共非法關押我二十天,勒索我家人五、六千元錢,才把我放回家。

二、遭友誼路派出所惡警土匪式搶劫

從那以後,友誼街道辦事處的人和友誼路派出所惡警劉殿龍和居委會主任楊蘭經常到我家騷擾。劉殿龍還逼我把戶口遷走,我家幾乎沒有安寧的日子過。

二零零一年佳木斯成立大法週那天晚上,友誼路派出所上我家騷擾,一連三天晚上到我家砸門,就連三十晚上劉殿龍還打電話騷擾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早八、九點鐘,友誼路派出所所長李成坐鎮,劉殿龍等人在居委會主任楊蘭帶領下闖到我家非法抄家。當時我上班沒在家。他們搶走了法輪大法師父的照片、大法書等,他們還開車脅迫我丈夫到處找我。

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佳木斯市警察全市非法大搜捕綁架法輪功學員。一群警察像流氓一樣到我家砸門,我們沒給開。他們竟無恥地用萬能鑰匙把門撬開,把我夫妻二人綁架到友誼路派出所,把我姑娘積攢的零花錢二元、一元、五角共二百多元都給搶走,把我家翻個底朝天,床都差點都翻個,屋內一片狼藉。隨即還在我家蹲坑。

當天晚上,友誼路派出所惡警把我們夫妻二人綁架到看守所。我丈夫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一千五百元錢才放人。

我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三、遭佳木斯勞教所滅絕人性的折磨

剛進勞教所,惡警劉亞東就命令刑事犯對我們非法搜身。劉亞東長的人高馬大,用膠皮管子劈頭蓋臉地打我們,企圖給我們來個下馬威,還給我們上大背銬,逼著我們寫「三書」。

我被劫持到八中隊,惡警逼迫我們填晉級減期表。我們不填,惡警洪偉、蔣佳南又對我們實施「大背銬」酷刑(就是將手臂從肩頭拉過,將另一手臂從腰拉過,雙手在背後銬緊,並且還要在背與臂之間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銬緊銬肉裏,雙臂拉緊,讓人鮮血直流),不寫作業也對我們使用「大背銬」。大背銬時,手銬都銬到了骨頭上,分分秒秒都疼痛難受,生不如死,在這種滅絕人性的折磨下,我做了一個法輪功學員最不應該做的事,違心的寫了「三書」 和「五書」。為此,我痛悔不已。

在去食堂吃飯的路上,我們拒絕喊口號,在飯前脅迫我們背東西,我們不背,惡警就不讓我們吃飯,我們就不吃了。後來讓我們吃飯,我們不吃。

他們氣急敗壞地讓我們在屋裏坐帶窟窿小凳,不讓動,我簡直都坐不住,臀部疼痛難忍。逼迫我們看污衊師父和法輪大法的電視,還在牆上掛污衊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標語。每天早上五點一直折磨到晚上八、九點,他們心要是不順,就讓我們坐到十來點。

我們是在法輪大法修煉中的受益者,對李洪志師尊充滿了無限的感恩。我們不能再容忍,勞教所牆上粘貼污衊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標語,我們就決定將這些標語全都撕掉,將污衊師父和法輪大法光盤給弄碎了。

這些惡警就窮凶極惡的調動好多警察,像瘋狗一樣似的將我們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全都上大背銬,扣在鐵床上,暖氣管子上,連打帶罵,不分老少用電棍電,把七十來歲的張令德的臉都電出了水泡。

鶴崗的李樹梅都大便失禁,拉褲子裏了,折磨我們一整天,手銬銬得非常緊,都銬在了骨頭上。當打開手銬時,我的手都腫得像饅頭。最後一個打開手銬的是法輪功學員王玉紅,王玉紅被銬了有半個多月,不讓她洗漱,不讓換衣服,不讓睡覺,上廁所還要受限制。

我們在勞教所非法關押了幾個月後,他們又逼我們寫放棄修煉的悔過書等「五書」,不寫又實施大背銬酷刑.

勞教所每天逼我們早上五點起床,洗漱、上廁所僅十分鐘,吃飯、如廁都受時間限制,吃飯慢的人根本吃不完飯。吃的黑的饅頭,又酸又粘,喝凍白菜水,連豬食都不如。每天脅迫做奴工:挑小豆、做汽車墊子、機件,完不成任務就加班,這真是人間地獄。

非法刑期滿時,惡警又逼迫我們簽甚麼「幫教協議」,我們都不配合,又給我們上大背銬。我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出獄。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晚,新立派出所惡警劉峰帶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又將我綁架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因馬上就過新年了,我已經兩年沒在家過新年了,家人承受不住這種折磨,又花了五、六千元錢,托人把我保外就醫辦出來。

這一次次的迫害,迫使我們全家人只有流離失所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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