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非法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功學員羅素雲老人多次被綁架到派出所,期間遭到打罵、抄家、關押、拘留,並送往新津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一九九九年,羅素雲老人去北京上訪,被草堂派出所警察綁架回成都,派出所教導員黃貴民對羅婆婆大打出手,殘忍的專打老人的太陽穴和心口,然後將老人押送拘留所關押十天才放回家,回家後仍派人二十四小時監控,跟蹤老人。
拳打腳踢 |
二零零零年五月,羅婆婆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成都後,教導員黃貴民又對其大打出手,如果不是旁邊人看著羅婆婆七十多歲被如此毒打於心不忍,出手阻攔,羅婆婆恐怕當場就被他打壞,後果不堪設想。不僅如此,草堂街道辦事處主任方詩武又對老人破口打罵一個多小時,用盡惡毒骯髒的語言謾罵。第二天將羅婆婆送看守所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天安門自焚偽案前三天,即臘月二十六日晚深夜,由草堂派出所副所長劉川帶領三十幾個警察,撬門入室將羅婆婆和鄰居張中炎、賴其珍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羅婆婆又被草堂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以劉川、王志為首的草堂派出所惡警夥同六一零人員共三十多人到羅婆婆家,派出所教導員黃貴民親手將羅婆婆家門撬開,四個彪形大漢強行將羅婆婆抬出家門,強制送往新津洗腦班,一路上對老人連打帶罵。為了搶走大法書,劉川和幾個彪形大漢將老人按倒在床上,強行戴上手銬,當時就將老人的右手打斷,腰椎錯位,兩手腫脹至烏黑。劉川還親自駕車將羅婆婆送洗腦班強行關押,實施轉化精神迫害。在洗腦班,不僅強迫老人看污衊大法的錄像,還在食物中放毒藥加害老人。
甘碧安老人七十六歲,係成都市建築六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成都市琴台路六公司宿舍。二零零四年某日,甘碧安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劫持到草堂派出所,惡警用鐵鏈子將老人反銬在鐵欄杆上,一天一夜不鬆綁,劉川還親自對老人大打出手,打得甘碧安死去活來,後又將老人送到看守所關押迫害。甘碧安身體受到很大傷害。一個多月回家後,劉川指使六公司保衛科長期監視、跟蹤、騷擾、逼迫老人,妄圖逼迫老人放棄信仰,威脅老人及其家人,使老人身心遭到嚴重傷害,長期處於恐懼之中,不能正常學法煉功,身體健康急劇下降,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含冤離世。
謝德清,男,六十九歲,成都市成勘院病退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劉川積極參與迫害,並夥同市六一零、區六一零、府南街辦、府南派出所綁架了謝德清老人。在派出所,所長劉川等人暴力毆打謝德清老人致傷,謝德清老人請劉川善待法輪功學員,他說「我不怕報應。」毒打後又將老人送新津洗腦班關押,幾天後迫害的老人全身烏黑,毒性發作,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去世。
謝德清被新津洗腦班迫害得奄奄一息,送回家後不久去世。 |
草堂派出所、草堂街道辦事處惡人為了迫害本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辦了三期洗腦班。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二十五日在浣花南路一號草堂小學。非法關押了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每人每天交生活住宿費五十元。第二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成都市水利設計院禮堂。第三次,二零零一年,在成都市水利設計院禮堂。
二.法輪功學員遭非法罰款
草堂街道所屬轄區內的法輪功修煉者,用自身修煉的體會,本著向政府說明情況的願望,自發向四川省政府和平請願,在得不到任何解決的情況,法輪功學員才相繼陸續到北京上訪,提出合理訴求: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以自身受益實情證實法輪大法好,行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就因此被青羊派出所(後更名為草堂派出所)、青羊街道辦事處(後更名為草堂街道辦事處)指使數名警察到北京綁架,法輪功學員被截回成都,後送到拘留所、看守所,甚至勞教所實施迫害,並向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和本人無理罰款。例如:
鹿燕 二零零零年一月 罰款捌千元
甘碧安 罰款壹萬伍千元
李德蓉 罰款壹千貳佰元
張中炎 罰款捌千元
張曉楓 罰款七千元
黃芳萍 罰款陸千餘元
張雲芳 罰款壹萬餘元
以上僅為已知的罰款情況,被罰款的人數還很多,由於迫害後許多法輪功學員失去聯繫,一時無法完整統計。
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草堂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所惡人迫害過的本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已知的多達四十餘人次。他們是:
被迫害離世的六人:甘碧安、蔣馨蘭、謝德清、李秀芝、張中炎、葉培德。被判刑的有六人:朱學志、陳勁松、王海、張燕蓉、伍其、付金鳳。
被非法勞教的五人:黃芳萍、鹿燕、張曉楓、吳波、周堅。
被非法關押、洗腦的有:沈玉龍、鄺崇容、賴其珍、張曉楓、鹿燕、王靜、黎懷蓉、鄧祖玉、張富仁、羅素雲、張澤芳、李德蓉、甘碧安、蔣馨蘭、葉雲舟、賈正芳、方光孝、蔣芍華、謝德清、余老師、周含梅、陳家讓、周堅、李遠珍、張中炎、謝三妹、蔡阿姨、塗老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