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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新賓縣鄉村醫生王紅遭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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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王紅,女,四十四歲,遼寧省新賓縣黃旗村人,是一名鄉村醫生。因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的不法人員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間將王紅冤判三年,送進了遼寧省女子監獄。王紅在中共的監獄備受酷刑、奴役和洗腦迫害。

王紅在沒修煉大法前,脾氣非常不好,性格急躁,自我個性強,甚麼事情都得自己說了算,養成了一種霸氣。同丈夫結婚後,這種急躁的性格有增無減,為此她的丈夫也曾受過「好多氣」。

一九九六年,王紅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重德修善,做事先考慮別人,使王紅真正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不知不覺中王紅的脾氣變好了,她和丈夫的關係和睦了,王紅的個體診所開的越來越紅火了。無論是她的醫術、還是人品、都獲得了患者們的信任,打針、賣藥從不摻假、不高收費、外出給患者們打針從不收出診費。王紅的診所患者特別多,在當地小有名氣。然而就這樣一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卻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間,被中共不法人員非法關押進了遼寧省女子監獄。

騷擾、恐嚇

二零零七新年過後,在王紅家大門口上發現過兩次恐嚇信,信的內容大致是說:那人是學法輪功的,家住瀋陽,流離失所到此,沒有錢了。讓王紅準備一筆錢,放到村口的某柴垛的邊上,自會有人來取。

二零零七年六、七月份的一天晚上,王紅正在給患者打針,來了一男一女兩人,自稱是叔侄關係,那男的說:叫王漢,是撫順人,來新賓鎮秋木村同修家串門,不服水土,患了胃腸炎,要輸液,王紅問他們怎麼來的?(那天晚上天特別黑),他們說:是同修開三輪車送來的,王紅當時就疑惑,給同修打電話核實,同修否認沒有此事。晚上九點左右,二人打電話叫來一輛車,他們坐著車往新賓鎮方向去了,沒有去新賓鎮秋木村。

第二天王紅找到同修述說此人的長相,經查實,此人叫陸遙順,退休前,在縣供銷公司當經理。現被國保大隊聘用巡防隊隊長,專門跟蹤、監視法輪功的。後來得知,那天晚上去了十多個人,準備綁架王紅,看屋裏人太多,沒得逞。兩次的恐嚇信也是他們幹的,他們想用卑鄙的手段榨取錢財,也沒有得逞。

之後,多次發現有不法人員和車輛在王紅家周圍停留監視。後來聽說:巡防隊的人在黃旗蹲坑、監視半年多,欲加迫害王紅都沒有得逞。

被新賓鎮派出所綁架

二零零九年新年過後,黃旗村村長趙國祥、邪黨書記宋大斌多次找到王紅說:黃旗村黨員舉報王紅煉法輪功,新賓鎮派出所要抓王紅,被他們二人給擋住了,讓王紅放棄信仰,王紅沒答應。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的早晨,新賓鎮派出所的、「六一零」的開著綠色吉普車,停在了王紅的診所,預謀綁架王紅,王紅沒在。他們就到石碑村綁架了兩名同修,送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新賓縣國保大隊,開著綠色吉普車,到王紅的診所,兩名警察進屋以買碘酒為名,證實王紅長得甚麼樣,中午他們又派兩名惡警以便衣身份出現到黃旗村調查王紅居住地和王紅女兒在哪裏上學的詳細情況。

下午將近四點新賓鎮派出所所長王海偉、副所長張雲、國保大隊長趙連科為首的十幾名惡警到王紅的診所裏,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搜查證把王紅的診所翻個底朝天,甚麼也沒翻著。惡警張雲讓王紅罵師父,他說:你罵你的師父,我就不抓你。王紅告訴他說:我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罵人的習慣。

惡警們抓住王紅的頭髮強行往車裏拽,王紅手把車門不上車,小手指擠在車門裏,當時就露出了血管,滿手是血。

到了派出所,惡警們拿王紅的女兒做威脅,讓王紅說出住址,要不然就到學校找王紅的女兒,王紅怕連累女兒,無奈,只好領他們回家。惡警們在王紅的家裏翻出打印機一台,女兒的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個,好記星學習機一個、還有影碟機一個、切紙刀一把、小冊子、真相資料、《九評》、真相光盤。趙連科接了一個電話說:他們釣了一條大魚,然後將王紅和丈夫帶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裏,他們問王紅這些東西是不是她做的?王紅沒有否認。惡警們迫不及待的連夜將王紅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紅告訴警察,我們是好人,修「真、善、忍」沒有錯。這黑燈瞎火的野外,還沒等王紅話說完,前面開車司機宋科拿著礦泉水瓶子向王紅砸來,嘴裏還罵著難聽的話,說:我打死你。被另外惡警攔住了,說:打出血,不好辦。

在南溝看守所裏的迫害

在撫順市看守所裏,管教趙春豔叫人對王紅嚴管,每天吃發霉的窩頭,白菜湯裏蒼蠅、蜜蟲漂一層,還得做奴役。每天早六點到晚八點坐板幹活,織帽子任務是四個,完不成任務,晚上罰站兩小時,不許說話,否則,挨一頓罵。在看守所五個月,新賓縣法院非法判王紅三年有期徒刑,審判王紅的審判長是趙貴春。同時,吊銷了王紅的醫療職業證。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由撫順市看守所管教趙春豔帶隊,把王紅送到了遼寧女子監獄。

在女子監獄的迫害

進了女子監獄,先是檢查身體,法輪功學員是從各小隊挑選,直接送進監舍。有兩名犯人看管,一人叫於庚,一人叫苗淑靜。她們逼迫王紅每天七點起床,到晚上十點坐小板凳,強迫看污衊師父、誹謗大法的書籍和錄像,拿來別人寫的「五書」讓照抄寫,不寫,不抄,她們就一遍一遍逼她看,折磨她,不讓睡覺,不讓休息。

後來在減刑的誘惑下,王紅違心地抄寫了「五書」,她們把王紅分到了一監區一小隊,奴役幹活,每天七點出工晚七點收工,出工後沒有休息時間,吃飯十分鐘,每天三頓飯,星期天不出工,兩頓飯,節假日兩頓飯,量很少。每天早八點、十一點、二點、五點準時小隊集體上廁所,共十五分鐘,平時上廁所必須請示隊長簽字才允許。每個月必須向隊長寫思想彙報。王紅的家人曾經給王紅二百元錢,到監獄後,交給了隊長趙秀梅,她們沒有給存上,也沒有給王紅的家人。王紅在違心的「五書」上簽了字,提前八個月,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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