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聽身邊的一位同修說到一件事情。我們的同修因為與一個親屬有很深的積怨,因此就說:我和誰講真相也不和他講(指自己親屬)。當時聽到這事時真是吃驚不小,我們修了這麼長時間,怎麼還有這種情況存在哪?我們的同修做的也太不對勁了吧,應該想辦法緩和常人之間的積怨和矛盾從而救度他才對呀。
可是,靜下心來仔細審視自己的時候,竟發現自己做的也很差勁啊。有一次,為了給曾經在一起住過單身的人講真相,我特意把他請到了飯店,開始說著家常話時還挺融洽,可是當我一說到大法真相時他就一句也聽不進去了,結果飯局不歡而散。於是我就想:這人真是不可救要,並且把他的手機號碼刪除了,不準備再與他聯繫,而沒有去想這個生命的未來會怎麼樣,沒有想他為甚麼不接受真相,是自己沒講好?還是他有甚麼心結?
還有一次,我本想和一個同修接觸(只知道他曾經修煉,沒有交流過),但在同事家子女的婚宴上看到他竟在抽煙,我就馬上打消了這個念頭,自認為這人一定不行了,真修弟子怎麼會抽煙?而沒有想一想,是否同修需要自己的幫助?是否應該進一步了解他,以便找到其癥結?師父不是早就講過嗎?「誰是假,誰是真?假的可能他明天又真學了;真的可能明天他又因為甚麼事情不真學了,所以我的法就開了這麼大的門。」(《歐洲法會講法》)而我怎麼就這樣輕易下了結論呢?如果師父也這樣對待我們,那我們還能修到今天嗎?(就在我要完成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居然找回了一個在迫害前就已經不修煉的人,而且他很堅定的表示要繼續修煉)
上面提到的同修也好,還是我的那些不正確的想法和做法也好,不都是在憑著自己的喜好、由著自己的觀念在做嗎?既沒有放開胸懷、也沒有發自內心的為眾生著想。講的好了,那是我們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樹立了覺者的威德,講的不好了,那是他們不行,這和舊勢力只執著它們所要的而不考慮眾生的安危有甚麼區別呢? 如果我們做事的基點真的放在為眾生、為同修的未來著想上,而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甚麼而做,那效果會怎樣呢?邪惡還敢干擾我們嗎?我們還能有那麼多的阻礙嗎?
而我認識的一位同修在下面的事情中就做的非常好。
我們的同修給原單位一個女同事講真相而被構陷(他也知道這個女同事心裏裝不住事兒,但沒想到她竟會做出這種事情),結果遭到了迫害,消沉了近一年的時間。那段時間,儘管他認為這個女同事甚至還有她的家人真的沒救了,因為她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但對這個可憐的生命還是心存一絲憐憫:也許她只是一時糊塗、也許是自己沒有真正讓她明白。所以,並沒有在社會上去揭穿她,與她見面的時候也儘量不讓她感覺到他已經知道她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以免給以後救度她帶來障礙。隨著學法和修煉的深入,慢慢的他的心中不再耿耿於懷,並開始有意接近她,與她見面的時候也能談笑自如了,因為他決定要找時機從新給她講真相,否則這個生命的未來就太悲慘了,而且她一定是被舊勢力操控才幹出了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啊。尤其是,我們的同修聽說她的女兒在國內公安系統的高層任職的時候,他就更堅定了再給她講一次真相的決心。有一天,她竟然有事情求助我們的同修,於是他很自然的來到了她家。當說完了常人的事情後,同修就開門見山的和她講了真相。由於有充份的準備,而且真是懷著一定要救度她們全家人的最大的慈悲心講的,完全沒有考慮自身的安危和後果,所以效果很好。最後,我們的同修對她說:實際上,我可以直接告訴你,你的寶貝女兒是最危險的,如果她不接受真相,甚至參與迫害法輪功,那她也活不了多長時間,就這麼嚴重,所以,無論如何你們家裏人也要和她講明白。她就說,她們家裏人都後悔她女兒入了公安這一行,原來她管過一段迫害法輪功的事,現在不管了。我們的同修慈悲的對她說:我們也見不著你女兒,就得靠你們父母了。在我們這位同修離開她家的時候,她非常明確的表了態:你放心吧,我們一定按你說的做。
我們的這位同修真的像師父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要求我們的那樣放開了胸懷,雖然我們現在還看不到他做的這件事情偉大的真實體現,但我們在未來一定能看到,宇宙的眾神都能看到,能夠留下來的眾生也都將看到。
當然,放開胸懷,並不是無理智、無智慧,為眾生著想也不能整天神神叨叨,而是要用師父教給我們的慈悲去包容一切、去溶化那一塊塊的堅冰。
和那些修的好的同修比,自己還有很大的差距,很多時候、很多地方都做的很不夠,但我認識到了這些,就把它寫出來了。在思考以及寫出以上文字的時候,我也發現了自己修煉中的很多問題,也知道以後應該怎麼做了。以前由於自己沒有做好而使很多眾生錯過了聽真相的機會,在以後的日子裏我要去補救了。
在文章的結尾,讓我們重溫師父的兩段講法:「我那天給大家講了一句話,我說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哪你就成不了佛。一個神或者一個修煉中的人怎麼能把常人當成敵人呢?怎麼會有敵人呢?當然你們現在還達不到,你要慢慢的達到。最終你要達到,因為你的敵人是常人中的人,人怎麼能成為神的敵人呢?怎麼配成為神的敵人呢?」(《休斯頓法會講法》)「我經常講這樣一句話,我說一個人不抱著自己任何觀念去對別人講,跟別人指出他的缺點,或告訴他甚麼,他會被感動的落淚。沒有你自己的任何因素,你不想得到甚麼,甚至於你不想為自己保護甚麼,你真的善意為別人好,他真的能夠看到你這顆心,不管是甚麼樣的人。」(《新加坡法會講法》)時間已經過去十幾年了,我們有多少人真的能做到了呢?在正法結束的日子越來越臨近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該做到了呢?如果我們把需要救度的眾生都當成我們的家人一樣、當成我們的親朋好友一樣,那我們就不存在怕不怕的問題了,我們還有甚麼做不好的呢?如果我們都能做到,一切邪惡都將被解體!師父為我們、為眾生不知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而我們還有甚麼不能放下,還有甚麼不能付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