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立法決議 |
立法決議譯文如下:
紐約州
立法決議
參議院1450號
發起人:參議員馬丁斯(Martins)和瑪茲爾斯(Maziarz)
褒獎二零一一年五月為「世界法輪大法月」,並恭賀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個世界法輪大法日
鑑於,參議院榮幸地褒獎二零一一年五月為「世界法輪大法月」,恭賀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個世界法輪大法日在聯合廣場的慶祝活動;
鑑於,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根植於中國古老文化的自我提升方法,通過煉功、打坐淨化身體與思想;
鑑於,法輪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現在定居美國的李洪志先生公開傳出;
鑑於,法輪大法簡單易學,包括看書自我提升和煉五套舒緩的功法兩部份;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真、善、忍」的原則,提升道德水準,相應的,身體健康受益;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追求超越祛病健身,目的是達到開智開慧、生命層次的昇華;
鑑於,法輪大法使人心靈淨化、心態平和、身體充滿活力,健康與快樂自然相隨;並且,使個人能夠擺脫不良的癮好和習慣;使家庭和睦;使社區崇尚道德,正面向上;
鑑於,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功效和「真、善、忍」原則的感召力,在全世界廣受歡迎;
鑑於,法輪大法為中國人展現了力量的源泉,儘管在他的起源地遭受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冒著被關甚至更殘酷的危險,持之以恆地追求精神信仰;
鑑於,法輪大法為全世界上億人帶來健康與內心的平靜;因此,
決議通過,紐約州參議院褒獎二零一一年五月為「世界法輪大法月」,並且,恭賀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個世界法輪大法日在聯合廣場的慶祝活動;
決議通過,該決議敬呈紐約州法輪大法修煉者。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參議院通過
參議院授權
弗蘭西斯•佩申斯(Francis W. Patience),秘書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5/8/125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