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五歲的周超英,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與中共「六一零辦公室」密切接觸,頻繁地將海外法輪功學員的信息提供給中共情報機構,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使用的網絡服務器密碼,以及德國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監聽法輪功學員的談話並對德國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為「六一零」高官撰寫了一份長達三百頁的所謂「報告」。
德國反間諜機構──憲法保衛局在周超英首次與「六一零」高官陳斌(音譯)及其同伙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見面之後,用了長達四年的時間對其進行跟蹤調查。二零一零年五月,德國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國的住所,隨後德國檢察院開始對其進行正式調查。繼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六日首次正式就此案開庭之後,六月八日再次開庭。
周超英承認他將很多德國法輪功學員內部的郵件轉發給了陳斌,但他在陳詞中為自己「辯護」,德國檢察院認為,周超英其實對自己的辯護「不切合實際」,「實乃荒謬」,並認為周超英與「六一零」高官密切接觸的動機並非他自己說的那麼無私,而是抱有個人企圖,至少是為了能夠拿到回中國的入境簽證。檢察院在法庭上表示,當周超英與陳斌二零零六年三月第一次見面時,前者便答應就法輪功問題與陳斌合作,陳斌是周超英的直接上司。
根據德國檢察院提供的證據,周超英在前後長達四年的時間裏與陳斌接觸極為頻繁,幾乎每週都會通過skype通好幾次電話。
德國檢察院在公訴書中說,「六一零辦公室」作為中共為打壓法輪功而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特別建立的機構,屬於中共情報組織的一部份。John Zhou(周超英)向「六一零辦公室」提供法輪功學員的信息觸犯了德國刑法第九十九條,犯有間諜罪。
檢察院表示,德國法輪大法協會是在德國正式註冊的協會,其許多成員是德國公民。德國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檢察院在法庭陳詞中強調,德國絕不能姑息間諜行為,並應將其行為公諸於世。
根據德國刑法第九十九條,間諜罪最高可判五年監禁。周超英間諜案的證據確鑿,法院量刑的關鍵就在於他是否是有意洩密。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的法官認為,周超英的犯罪行為屬實,但鑑於其沒有前科,並且全盤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決定對其從輕發落,判緩刑兩年,罰款一萬五千歐元,責成其將罰款於七月三十一日前匯到大赦國際德國分部的帳戶上。法院警告周超英說,兩年之內,一旦發現其繼續從事間諜活動,將處以刑罰。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6/15/126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