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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黑山縣婁大力陷害多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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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黑山縣公安局副局長婁大力,男,五十五歲,二零零八年開始任黑山縣公安局副局長,一直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在過去的三年中,婁親自簽字將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送入勞教所或監獄迫害。

僅二零零八年一年,經他簽字的,就有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送入錦州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黑山縣大興鄉法輪功學員王海輝,遭到大興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後,婁大力又簽字批准,將王海輝送入馬三家勞教所進行長達八個月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王海輝再次遭到綁架,在短短的六天內,婁大力就簽字將王海輝再次送入馬三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晚,婁親自指揮由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娓靜帶隊,對已經被黑山縣公安局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姜海嵐綁架。在黑山縣公安局,對姜海嵐實施逼供及勒索錢財未成功的情況下,將生活不能自理的姜海嵐強行送入錦州看守所非法關押。然後,婁又勾結檢察院、法院對姜海嵐實施非法審判(審理中沒通知家屬),將已經殘疾的姜海嵐非法判刑八年,送入馬三家監獄城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婁又親自策劃指揮對黑山縣鎮內及各鄉鎮的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進行綁架,並將八名法輪功學員送入馬三家勞教所、一名法輪功學員送入大連監獄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繞陽河鎮二道村的王志蘭遭到國保大隊綁架後,於二零一零年年末,由婁簽字,將王志蘭送入馬三家勞教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高紅英和她的丈夫在走夜路時,遭到綁架,七月七日婁又簽字將被打的遍體鱗傷,並多日沒有進食的法輪功學員高紅英送入馬三家勞教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婁親自指揮策劃,並由國保大隊王娓靜親自帶隊,對黑山縣北關校高級教師法輪功學員戰志剛進行了綁架,並親自簽字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將戰志剛送入馬三家勞教所進行迫害。

在婁大力擔任公安局副局長的三年間,黑山地區至少有三十人次被綁架,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入勞教所或監獄,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幾乎沒有幾個被放回的,都由婁親自簽字,送入勞教所或者監獄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

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違背法律、正義理念的。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婁大力及其迫害法輪功的所有追隨者,為了你們和你們的家人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要立即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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