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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年罪行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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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接前文)執法犯罪的保定公、檢、法、安系統

八、動輒勞教,無法無天

所謂「勞教」,是勞動教養的簡稱。表面意思是說,別人好逸惡勞,沒教養,通過勞動把人教養好,而把人勞教的人肯定是愛勞動和有教養的。事實是,法輪功學員個個勤勞守法、尊老愛幼,怎麼說也和勞教沾不上邊。相反這些勞教別人的人幾乎都是五毒俱全的貪官酷吏。且不說勞教如同被廢止的「收容」一樣與現行法律相悖,受到法學界的普遍否定和反對,單單從決定勞教的過程上看,就知它的荒謬和無法無天:如法輪功學員閉目家中坐,就被警察拖拉走,張三說勞教一年,李四說最少三年;老太太血壓二百多,看守所拒收,調轉車頭直奔勞教所。您看勞教就這般容易,簡單得就是警察一句話,這比公檢法弄一摞子筆墨走過場要省勁的多。而且送者和收者之間一般都是金錢交易,與人販子的角色無別,千元幾千元因人而異,因時不同。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保定各地已劫持八百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到保定、高陽、石家莊等三個勞教所。據悉,「勞教」這種快速整人、不需經法律判決的買賣在全球獨中國大陸一家,別無二店。

1.保定:局長帶頭造孽

保定市區李慧茹、李淑英、陳慧然、張榮傑、徐秀芝、呂春蓮、賈春榮、吳婷等八名法輪功學員,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被公安局局長李雲隆、副局長王銀生一律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石家莊。五月十日,又把王術軍、張桂婷、王秀蘭、劉玉婷、張錦英、劉紅玉等六人送去迫害三年。十四名良家婦女被非法勞教,給各市縣公安局帶了一個用勞教迫害好人的惡頭。

2.順平:禍害連連

順平縣法輪功學員劉慧雲,二零零零年被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出來後被送往涿州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二日,被縣公安局綁架,她絕食抗議五天回家。二十天後又被綁架,沒有任何理由,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到時又加期三個月。

3.阜平、保定:敲詐

阜平縣法輪功學員張蓮芬流離失所到保定後,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晚被多名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保定看守所。周秋來對她丈夫說,保定要勞教她三年,他可以幫著辦辦,但條件是要錢。丈夫到處借錢,親朋好友都借遍。周秋來胃口很大,請他吃飯,他還要去洗浴中心、美容院、找小姐,要手機、項鏈、茶几、香煙。他介紹了一個姓唐的保定市公安局宗教處處長,說他說了算。因此被唐某敲詐了五千元,還不算請他吃喝和送的東西。又交新市區公安分局所謂「取保金」,保定市看守所的被子費、飯費、灌食費,總共被警察敲詐三萬元。

4.阜平:「救護車」

劉改榮,女,五十歲,家住阜平縣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被阜平和保定的警察綁架,迫害得全身抽搐,口吐白沫,送縣醫院輸不明藥物後,第二天用救護車拉往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5.淶水:「到醫院檢查檢查」

淶水縣婁村鄉安陽村法輪功學員李振芳,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鄉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大冬天,李振芳躺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四週冒著霜雪。他被強制每天從早上六點多直到晚上九點多做奴役,幹不完活不許睡覺,非法關押五個月二十五天,造成半身不遂,就是這樣還送到保定勞教所,勞教所見狀拒收。兒子用小推車把父親推回家中,四十來歲的人,一看就像八九十歲。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鄉派出所長王金石誘騙李振芳,說他身體不好,要拉他到醫院檢查檢查,連推帶搡把他弄上車後,一直奔向高陽勞教所。李振芳的身體一倒一歪,沒法給勞教所幹活創收,無奈又把人拉回來。

6.安新:「公捕大會」蒙唬百姓

二零零二年七月,安新縣同口鎮北青村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資料,揭露騙人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十九人被縣公安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在看守所裏迫害幾個月。其中刁瑞華、李大如、李大朵、陳小瑛、陳新志、高小娥、秀玲等七人被暴打得死去活來,高小娥被非法勞教一年,刁瑞華和其他五人被勞教三年,在安新禮堂開所謂「公捕公判大會」,縣電視台連播幾天進行污衊宣傳,蒙唬百姓。

7.蠡縣:勞教、解教一瞬間

二零零三年黃曆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陳貴星等人闖入北大留村魯小娣家,沒出任何手續,強行抓她到縣公安局,說要把她送到保定勞教所,恐嚇她丈夫拿出三萬元就算「解教」(從勞教所放出來的意思)。她丈夫沒答應他們的無理要求,陳貴星惱怒地說:「像她這樣的人必須送勞教!」

陳貴星把她弄到法醫醫院做全身檢查,結果各項都不合格,保定勞教所不收。陳貴星不死心,又向她家人勒索所謂的檢查費、飯費、「解教」費等等共一萬二千一百元才放人。

8.容城:騙局

容城縣平王鄉古賢村李秋香夫婦被逼在外漂泊兩年多,有家難歸。聽說保定市公安局下發通知,稱「離家的法輪功學員回家後只要向公安部門報告,就不搞洗腦班、不拘留、不做刑事和任何處罰」,於是夫妻二人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重返家園。 沒想到這一切都是騙局,回家第二天就被綁架到公安局。丈夫在洗腦班被迫害十天,勒索二千元;李秋香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天,又送保定勞教所摧殘兩年。

9.阜平:房子蓋一半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下午,阜平縣法輪功學員袁金良到縣城買鋼筋,被縣國保大隊長張進輝帶一幫人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家裏房子蓋了一半,眼看地裏收麥子,媳婦有病,唯一的勞動力不知去向,家人心急火燎,想起他以前曾兩次被綁架,一次被非法勞教,敲詐過六千塊錢,心裏就沒底。八十多歲的老娘更是吃不下睡不著,一說兒子就掉淚。

10.博野:老爺子:「你們這群土匪……」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中午十二點多,博野縣城東鄉派出所所長劉俊奇夥同縣公安局、保定市國保支隊十來個人,開著五輛車來城東村綁架溫惠敏。他們踹折門板、砸碎玻璃、拉開插銷後蜂擁而入。

劉俊奇雙手狠狠掐住溫惠敏的脖子,她的臉憋得通紅,弟媳急了,大聲斥責:「你們想掐死她嗎?真是一幫土匪!」年近八旬的老公公直喊:「你們抓我走吧,她犯了甚麼法?你們這群土匪……」老人邊喊邊坐到車上,幾個警察野蠻地把他拽下來,老人撞倒在地,痛苦呻吟。這時一警察朝溫惠敏眼部猛擊一拳,戴上手銬拖上車,一溜煙跑了。

其餘的人把屋裏院外翻了個遍,糧倉、玉米芯子堆、炕席下鋪的麥秸都仔細找了。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還有四千元錢、東芝牌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並錄了像。

溫惠敏,四十歲左右,勤勞善良,知書達禮,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11.定興:流產、年齡不是問題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定興縣國保七、八個惡警闖進柳卓鄉西江村法輪功學員韓雪蓮家,櫃子裏的衣服、被子、書、日用品扔的滿地都是,不煉功的丈夫嚴詞質問他們,警察上去就是兩耳光。搶走法輪功資料、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把丈夫和煉功的婆婆帶走。

韓雪蓮和小姑子正收拾亂七八糟的家,一警察返回來說到派出所問點事,一會兒就回來,她倆卻被帶到縣公安局。四人分開單獨「審問」,逼韓雪蓮站到牆邊雙手平舉,一女警察在旁邊監視,一直站到她暈眩。

二十五日到看守所的第二天,二十二歲的韓雪蓮出現流產徵兆。跟警察反映,他們說管不了,只能向上邊反映。過了幾天,柳卓鄉派出所來人帶她上醫院,婦科醫生確認是流產。

小姑子鹿文傑不煉功,十六歲未成年,國保大隊警察為達到勞教她的目的,欺騙說:「你承認自己是煉法輪功的就不勞教你了,你不承認就勞教了你。」她不知有詐就承認了, 警察馬上以煉法輪功為名,把年齡加了十歲,改成二十六歲。

八月七日下午,國保幾個人來看守所,再次給韓雪蓮去做檢查,這時離流產已過了14天,他們故意拖延時間,要的就是她未懷孕的結果。第二天一早,通知一家四口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迫害。

12.高陽:想勞教就勞教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高陽縣公安國保葉紅玖、張廣增指使手下十人左右到龐口鄉北坎葦村法輪功學員閆順啟住所非法搜查,把東西扔得到處都是,凌亂不堪,沒搜出任何所謂的證據,他們說到你的診所看一看,剛出門就把他塞進車裏拉走,劫持到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13.阜平:人命不如奉命

鄭寶珍,五十多歲,阜平縣阜平鎮蒼山人。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張進輝、范振華,安軍等十五六個人、開著兩輛車將她綁架,搶走大法書、電腦,把人拉到縣看守所。鄭寶珍絕食抗議迫害,遭野蠻灌食,摻了不明藥物,人快不行了,張進輝等惡人還把老人拉到石家莊等地,對方都拒收,九月三日才不得不放人。

14.滿城:公安局長的「作為」

馬永樂在滿城縣任公安局長期間,二零零七年非法勞教五名法輪功學員。他指使副局長趙洪祥等人,把法輪功學員王秉義帶到嶺西派出所,趙說:「(對派出所)政策可以放寬點。」(意思是下狠手打)王秉義被吊起來毒打一宿,遍體鱗傷,雙腿全腫。法輪功學員孫蓮香正在縣醫院上班,綁架到看守所後迫害得吐血。在郵局工作的劉佔良、楊春利被非法勞教,還扣掉全體職工的全年獎金,製造對法輪功的仇恨。

二零零八年馬永樂指使手下共非法勞教十五人,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為了誣陷原刑警大隊長魏海河(全國優秀警察 、一九九七年因冠心病修煉法輪功),將他和經營旅館的女兒魏豔麗(不煉功)、服務員殷寶印、來家串門的殷寶仙 、開批發部的王海旭(二十多歲的姑娘)母女倆綁架。派出所副所長曹朝偉 、張輝把殷寶印、王海旭帶到太行監獄的刑具房逼供。曹朝偉用小棍不停地敲打殷寶印的踝子骨,逼她做偽證誣陷魏海河。王海旭被打得大聲慘叫,外邊都能聽到,四天後送到看守所時,披頭散髮,兩眼發呆,精神恍惚,臉也變了形,親屬都認不出來。誣陷魏海河父女倆的材料在縣檢察院和保定勞教委員會之間來回四次,不予認定,馬永樂堅持了三個月,硬要迫害,最後非法勞教父女倆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涉嫌玩忽職守罪的馬永樂,竟於同年七月二十七日走馬上任保定市高開區公安分局局長,對此滿城縣社會各界無比氣憤:這樣的敗類,在滿城縣禍害完了,還要去禍害另一方!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馬永樂的下屬高開區派出所綁架保定市女法輪功學員郝志平、王平,劫持到拘留所。

15.易縣:偷了錢再「坑」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晚七點左右,裴山村法輪功學員馬登江的妻子張士英正在疊衣服,易縣國保大隊長田國軍、城鎮派出所所長郭進啟,縣公安局李進成、崔建華、張海燕等十幾名惡警翻牆闖入家中,進行了土匪似的大洗劫、查抄。馬登江夫婦上前阻攔,惡警將二人按倒在椅子上不能動,毫無人性的將屋裏屋外全部抄遍,搶走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還將準備蓋房子用的一萬元現金偷走,連家裏的手電筒、孩子用的錄音機、農用工具、一元面值的硬幣都搶走了,家裏一片狼藉。將家中的所有財物洗劫一空後,將馬登江夫婦拖入警車劫持到縣國保大隊。當天夜裏,惡人田國軍對馬登江罰站、非法審問,馬登江不配合,田國軍又窮凶極惡的進行毆打,雙手左右開弓打耳光,進行人身攻擊,耳朵被打壞,聽力受阻,打得馬登江不省人事暈了過去。馬登江、張士英被關進看守所。兩個月後,張士英被迫害得出現嚴重病狀「保外就醫」,馬登江被送到保定勞教所迫害四個多月,直至生命垂危才放人。

17.博野:抓人、騙人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博野縣小店鄉東杜村法輪功學員盧彥坤剛從地裏收麥回家,公安局胡志光帶領四個人,非法抄家後就把她抬上車強行帶走,看守所體檢,她高壓180,低壓100,說明天放人,第二天卻將她送到石家莊非法勞教一年。八十多歲的母親三番五次到公安局要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女兒回家不久老人就離世了。

18.阜平:上車注射接著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晚,阜平縣公安局長王益民、副局長翟向宇指使國保大隊指導員郭錦貞、范振華等二十多名警察、惡人,綁架了大台鄉桃園村五十多歲的楊勝利、孫明榮夫婦(夫婦二人任大台中學教師,孫明榮退休),非法抄家,劫持到縣拘留所。當晚,郭錦貞寫報告並給北京公安局打電話,調查在北京工作的女兒(未修煉)。夫婦倆被迫害得出現心臟病症狀,在阜平縣醫院一天二十四小時有惡警和教委派人看管。二十五日,警察把病危中的孫明榮抬上車送石家莊勞教,途中昏過去,掉轉車頭拉回阜平醫院輸液、輸氧,三天後又抬上警車。上車注射了不明藥物拉上就走。到了石家莊,警察們把不省人事的孫明榮抬進河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楊勝利被非法關押迫害五十多天。

'王益民'

19.望都:「共產黨對你們就不講法律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望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志勇給固店鎮二十里鋪劉淑敏打電話。

王:你的電腦還要嗎?讓我說別要了,買台新的得了。

劉:電腦是我家的,我沒有理由不要啊。

王:這兒這麼多,哪台是你的呀(做找的語氣)要不你自己來拿吧。

劉淑敏來到國保大隊,王志勇和周潤學把她堵在屋裏。

王:今天你來得寫一個保證不煉了,不然就別走了,其實也沒甚麼,寫個不煉了你回家再煉,我們就不管了。

劉:今天你打電話是讓我來拿電腦,可你這兒沒有。作為政府工作人員,你說謊欺騙,還逼我說謊寫保證,不造假就構陷,問一下,你執行的這是甚麼法律呢?

王:現在就興這個,不造假怎麼幹工作?

隨後,王志勇、周潤學強行把劉淑敏投入看守所,給她定了個 「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大罪名,被非法勞教一年。

劉:我要上訴,我都有哪些權利?

王:共三條。第一條你沒有了,(看了看)第三條也沒有了。

劉:我為甚麼只剩第二條,你們得按法律辦事。

王:(又看了看)第二條也沒有了,共產黨對你們就不講法律了。

其實,共產黨對誰也沒講過法律,因為它的根子就是無法無天。

20.蠡縣:電大教師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蠡縣電大教師趙麗梅被公安局副局長劉文利、南莊鎮派出所多人綁架。

警察強迫她躺在公安局辦公室水泥地上,劉文利指使人拽著她雙手雙腳翻轉身體,一會兒臉朝上,一會兒臉朝下,折騰一夜,一警察在她心臟部位踩了兩腳。第二天早晨,趙麗梅非常難受,吃力的爬到椅子上,想坐一會兒,一個警察立即把她從椅子上扯下來。在拘留所兩天,她被敲詐三百五十元飯費,親屬送的一箱方便麵等食品也不見了蹤影。在看守所,趙麗梅正告二個偷拍錄像的人法輪功是冤案,不要參與迫害,給自己留條後路,惡人以此作為 「口供」把她非法勞教一年。

21.淶源:「這不叫騙,叫手段」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淶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打電話給石道溝村主任亢永利,通知法輪功學員左澤文到國保大隊領取三輪車,說趕快去,過後就不給了。左澤文和老伴去了,被告知車在派出所,警察張方開車過來讓左澤文上車到派出所去取車。左澤文上車後,張方直接送到高陽勞教所把他非法勞教了。

到晚上八點老伴還沒等到丈夫回家,到村主任家問情況,村主任給國保打電話才知道左澤文已被非法勞教。第二天村主任和左澤文的妻子一同到國保要人,村主任質問魏金魁:「為甚麼欺騙我,還讓我去騙別人,讓我如何做人,如何面對全村百姓。」魏金魁說:「這不叫騙,叫手段,你沒錯,你只是傳傳話,你應該維護的是黨。」又指著左澤文妻子說:「你以後不准找亢永利。」

22.博野:老太太成了「在逃犯」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博野縣刑警大隊長高俊嶺等四人闖入城東鄉於堤村代曉霞家,聲稱母親張國芬是網上在逃犯。代曉霞把住門口評理,說媽媽煉功後病都好了,她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住姑娘家合情合理,不存在「在逃犯」,你們迫害好人犯法。

高俊嶺打電話,叫來公安局副局長徐博福、城東鄉派出所所長陳健彪和警察蔣志發等十多個人,把幾間屋子翻得亂七八糟,最後將人帶物(電腦包、鼠標、多功能插頭、手機卡、無線上網卡二個,一百個玉墜,部份衛星大鍋配件和幾台信號接收機)拉走。第二天,張國芬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23.高碑店:「惠賢居」遭劫

高碑店市高三大隊法輪功學員王鐵強在一零七國道邊開了家「惠賢居」飯店,買賣紅火。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點多,保定市國保警察、高碑店市公安局長朱立新、國保大隊長趙克軍、趙軍、施佳培(音)和北城派出所所長楊長海、指導員蘇文浩等十六名警察,以及五、六輛警車包圍了飯店。他們驅散正在用餐的顧客,強行綁架了王鐵強。

穿便衣、戴墨鏡,極力掩蓋犯罪面孔的保定市國保大隊四名警察,指揮這幫人土匪似的用木棍打碎庫房玻璃,砸門撬鎖把樓上樓下十幾個房間打開,翻了個底朝天,一些物品遭毀壞,飯店監控電腦主機、兩部手機等很多私人財產被搶走,飯店一片狼藉。他們沒有翻到要找的東西,氣急敗壞地對鄰居家踹門撬鎖,翻箱倒櫃,一直折騰到晚上七點左右。

第二天上午,北城派出所警察繼續來飯店騷擾。王鐵強被劫持到拘留所,後送高陽勞教所迫害一年。八十多歲的老母親腦子大受刺激,不能說話和行走了。

24.大變臉

張蓮芬,女,四十二歲,阜平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張蓮芬喬遷新居,許多人前來祝賀,十點多鐘警察闖進家裏,治安大隊長高春雷,指導員李建平,張陽等十幾人要綁架張連芬,七十多歲的老婆婆急了:「她做了甚麼事,你們想抓就抓?」在眾多街坊鄰居和親朋好友的譴責下,他們仍把張連芬劫持,搶走大法書,並非法錄像。第二天下午高春雷給張蓮芬看了一張拘留十五天的紙,但一上車就送到石家莊河北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

九、濫用法律,樁樁冤案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保定各地法院盜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判法輪功學員。但是,中國所有法律沒有一條提到法輪功是這樣的組織。恰恰相反,法輪功「真善忍」的高尚理念為各國人們所敬重。一個淺顯的道理,如果公民重德行善做好人屬於邪的,那麼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何為正。打擊善的才是真正邪的。中共講「無神論」,不信因果報應,故能愚弄同胞自相殘殺,多次運動造成八千萬冤魂而毫無愧色。如此一個塗炭生靈的殺人集團,竟誣陷別人為邪教,簡直無恥至極。那些貪官庸官色官在法庭上「正襟危坐」,裝模作樣,打著法律的旗號草菅人命、迫害善良,又是何等的橫行霸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維護中國人的知情權,其行為方式及物品,非但不是罪錯的證據,反而是為國為民的功德。他們體現的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可歌可泣。而那些酷刑逼供、偽證構陷和阻止律師的所謂執法者們,才是法律真正應該懲處的對像。

1.易縣張東生等十一人案:多人幾死生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易縣公安局長張五進、夥同副局長張建華、縣委書記劉金勇、 「六一零」頭目宋海振、政法委書記於連友,指使國保大隊田國軍、張海燕(女)、馮德成、許淑珍(女)等人,數天之內在易縣、淶水、北京市房山區綁架法輪功學員近五十人,其中十一人被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張五進、張建華等人綁架後連夜刑訊逼供,在老虎凳、鐵椅子、電棍、毒打、幾天不許睡覺等酷刑折磨下,多人昏死過去多次。還威逼帶他們去抓其他人,不去就往死裏打,抓不到也往死裏打。

十一人被非法判刑:淶水縣張東生、曹小剛、閆和泉、張長生、石文水(越南老山前線二等功臣)分別是十五、十三、十一、十、九年;易縣李桂敏、馬秀芹、胡勝華、鞠志恭分別是十三、九、八、七年,其中李桂敏在易縣看守所上訴期間被迫害致死,鞠志恭在唐山冀東監獄被迫害成半身不遂;北京市房山區張文心、張福祥均為八年。

其他法輪功學員每人被張建華、張五進勒索現金五千至幾萬元不等。

2.定州張立君等六人案:惡警酷刑致三人死亡

二零零二年四月,定州市張立君、周劍、李冰寒、王娟、支翠芹、王紅英、邸國珍、辛佔芬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前六人分別被枉判十二年、十二年、十年、十年、七年、四年。年輕的王娟到監獄十天死亡,邸國珍、辛佔芬二人放回家後都相繼含冤離世。

在看守所,警察逼問真相資料的來源,李鐵柱、陸書軍、周輝等人把李冰寒雙手抱膝銬上,用一根木棍從膝蓋處穿過去吊起來,整個人呈卷曲狀仰面朝上,再朝頭部和身上狠打。李冰寒被所謂提審,一出去就是兩天兩夜,人回來時奄奄一息,傷痕累累,身上沒了好地方。他們還將她們的雙手銬住,用毛巾套住手銬掄起來往地上猛摔,或揪住頭髮轉圈然後再揪住往地上摔,木棍打,腳踹,拳頭專朝乳房部位砸。

'週輝'

3.阜平張秀忠案:懼民知真相,該放就不放

張秀忠,男,五十一歲,阜平縣趙家溝村法輪功學員,因散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晚上,張秀忠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到城南莊去發真相資料。次日凌晨兩點左右,被城南莊派出所警察綁架,搶走張秀忠的五菱客貨車和手機。在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進輝搶走他身上現金一千四百多元,把他雙手銬在暖氣管上。在看守所,被所長趙玉林、指導員張佔紅、獄醫李新波指使幾個犯人野蠻灌食。非法關押一年後,張秀忠身體水腫,滿身疥瘡,行走不便,說話困難,視力下降,記憶力衰退(想不起女兒的模樣),醫院診斷心臟也出現嚴重問題,在此種情況下,仍被阜平縣法院誣判四年,劫持到唐山市冀東監獄殘害。責任人:審判長肖明山,主審楊建新、李俊英,書記員劉勝玉。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4.淶源李豔萍案:如此取證

淶源縣後泉坊法輪功學員李豔萍,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被縣國保股警察張芳、白樹田從家中綁架,之後被縣法院枉判六年徒刑。

如此取證

在公安局李豔萍慘遭刑訊逼供二十多天,面部腫脹,左眼只能睜開縫,手和胳膊青紫一片,被電棍電出一個個黑洞。張芳下手最為狠毒。

李豔萍被綁架後一直下落不明,丈夫張彥亮到公安局打聽消息,卻被警察張芳逼著做筆錄。一會兒,國安股股長魏金魁走進屋來:「他老實不老實,不老實就拘他。」 二人恐嚇一番,張芳拿起一疊紙讓張彥亮簽字。張彥亮說:「我看你盡寫的啥?」 「不用看,都是你說的話。」張芳回答。「你不讓我看,我不知道你寫的啥,我不簽」 。「快簽吧,簽了你就可以走了,不簽你走不了!」張芳就是不讓看筆錄。張彥亮害怕被他們拘留,家裏孩子沒人看,只好違心地簽了字。

制止與否認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淶源縣法院對李豔萍非法開庭。既沒有通知家人請辯護律師,也沒有指定律師。法庭上,當宣讀張彥亮的證詞時,他非常氣憤,要揭露公安編造證詞,卻被法庭制止。李豔萍進行自我辯護:「我是好人,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沒罪。」在揭露張芳等警察暴力取證時,法官又以庭外調查為由制止,不許當眾說出。一個多小時後宣布休庭。

三月十五日上午,法院二次非法開庭。兩旁的過道上站滿了人,近百名法輪功學員旁聽。公訴人否認警察暴力取證,李豔萍陳述監室有三人可以作證,被法官制止。李豔萍聲明自己「信仰自由」要求無罪釋放。四十多分鐘後草草休庭。

人心與徵兆

法輪功學員在法院門口,向警察講真相,要求無罪釋放李豔萍,有些警察被感動。警車在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好」的呼喊聲中匆匆離去。當天下午,淶源縣城一輛標有「檢察」字樣的警車突然起火,黑煙滾滾,在車旁閒聊的司機竟毫無覺察,待消防車趕到將火撲滅時,警車已燒成黑炭。

5.蠡縣馮文珍等三人案:法律賽兒戲

蠡縣公檢法聯手迫害三位中老年婦女,不斷拋出偽證,黑箱判決馮文珍(四十九歲)七年、崔樹美(五十六歲)和崔小先(六十二歲)三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馮文珍、崔樹美和崔小先在講真相時被綁架。國保大隊長王軍昌和公安局、縣委等幾十人闖入南關村,他們頭戴鋼盔,街道戒嚴。搶走她們三家所有的修煉資料、講真相物品,以及馮文珍家的電視機、影碟機、一千多元錢,崔樹美家的彩電、影碟機、腳蹬三輪車等,並賣掉崔樹美家的大鋁盆、打氣筒和廢紙板。二十一日,蠡縣邪黨「六一零」停停發崔小先的工資。

害怕律師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官方開會定好判幾年,企圖秘密開庭走個過場。他們認為一手遮天,沒有人敢為法輪功學員說話,北京律師的出現使他們驚惶失措。按照法律程序律師要複印卷宗,公安人員立即趕到法院,法院怕造假敗露留下證據,謊稱複印機已壞,律師要求自帶複印機,法院仍不同意。律師據理力爭,只同意手抄一些內容,結果發現漏洞百出。

做賊心虛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提前兩天開庭。法院如臨大敵,「一一零」警察配戴警棍、鋼盔,排列兩行守大門,門內是武警。公安局副局長劉文利、國保大隊長王軍昌, 「六一零」正副頭目張躍賢、徐永剛和田利輝等人守在門口。張躍賢和田利輝藏在轎車內,開著轉悠給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偷偷錄像。名為「公開審理」,卻只有直系親屬帶身份證才能入場。

一審尷尬收場

九點半非法庭審開始。檢察官讀完起訴書後,她們三人說證據都是假的。接著,律師堂堂正正為法輪功辯護,法庭鴉雀無聲,有的法官流露出佩服的眼神,審判長也頻頻點頭。因為造假太多,日期和數量都搞混了,公訴人更是蒙得摸不著頭腦。法官問公訴科科長馬永貴:「這是怎麼回事?」他的手哆哆嗦嗦來回翻案卷,也不知該怎樣回答,結結巴巴地說:「這、這、這是怎麼回事?」三位律師正義直言,慷慨陳詞,法官們個個理屈詞窮,無言以對,審判長見狀只有宣布休庭。

見證佛法

人們從法院出來,只見太陽周圍有大大小小無數個法輪在旋轉,很多法輪功學員激動地流下眼淚,見證了佛法的神聖,圍觀的群眾包括警察和 「六一零」人員也都看到了,一個人拽著徐永剛的衣服說:「快看法輪!」 「六一零」的頭目和警察們都耷拉了腦袋。

難以自圓其說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二次開庭。王軍昌再造 「七份證明」,推翻了第一次開庭的所有偽證,可是新的偽證更是難圓其說,經不起推敲。比如,國保大隊稱舉報人是蠡縣滑崗村民陳永波,但律師和滑崗村委會核實,該村並無此人;對馮文珍非法抄家現場造假,她家是水泥地面,照片上卻是瓷磚地面……面對北京律師的聲聲質問,法官們瞠目結舌,尷尬至極,二審也不得不草草收場。

枉判

公安局偽造證據,檢察院、法院非常清楚。檢察院本應作出不起訴決定,法院也應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依法判案。但三家互相包庇,沆瀣一氣,不管一審二審怎麼審,最終還是冤判馮文珍七年、崔小先和崔樹美三年徒刑。這些執法者玩弄憲法和法律,以權代法,根本原因是縣委書記呂坤力、副書記寧洪茂、政法委書記馬義民和 「六一零」頭目張躍賢等人在幕後操縱,還有保定中級法院的撐腰,他們的卑劣表演正是所謂「依法治國」的真實寫照。

6.高碑店張德明案:律師正義辯

高碑店市白溝鎮小營村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德明,二零零八年三月在看守所兩天三夜不准睡覺、吃飯,國保警察做了七次不同的筆錄,被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多名正義律師為張德明打抱不平。

公訴人紅著臉走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高碑店市法院非法開庭。北京律師大義凜然、沉著冷靜、辯護有理有據,問得公訴人面紅耳赤,啞口無言,審判長宣布閉庭。公訴人紅著臉一溜煙向外走,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追著他講真相,他連聲「好好好、是是是」。

「我們本來就不講理!」

後來高碑店市法院將此案報保定市中級法院,保定中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刑庭庭長張建軍對律師說,要整理整理「補充證據」,不再開庭了。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張德明被非法判刑六年。上訴狀被保定中院駁回。北京律師質問保定中院:「你們怎麼不講理啊?」一法官竟大言不慚地回答: 「我們本來就不講理!」

7.易縣王德謙等七人案:中共法庭驅趕旁聽人

易縣法院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枉判七名法輪功學員:淶水王德謙四年,易縣李保金三年,王亞芹、王靜華、鐘淑花、隗友貴、許桂芬五人緩刑。王德謙、李保金不服,上訴保定中級法院,中院要求易縣法院重新審理。三位北京律師給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再次非法開庭,法院樓上大廳明明空著,卻安排在約十二平米的狹小會議室。一大早,王德謙、李保金的很多親友和村幹部趕來旁聽「公開審理」。警察們吼叫、驅趕、推拉眾人,只留下王德謙、李保金每家三人旁聽。法庭上,公訴人和警察等人如同在自家飯館高聲吆喝,隨意出入,而在五個小時庭審中家屬想上廁所,警察卻許出不許進。

官方醜態

公訴人高建勝──試圖用電腦、打印機等作「罪證」,律師反駁:這些與本案沒有關聯,也不具合法性,不能作為犯罪證據,因為這些東西是他們的私有物品;拿出證人證言,律師揭穿有造假行為,同一人簽名卻出現兩種字體;對於派出所所長、警察充當證明人,二人作證的主體不合法,辦案警察屬於偵查人員,是控方主體的一個組成部份,對本案有重大的利害關係,不能作為證人……公訴人一會兒機械地微笑,一會兒大喊大叫、一會兒拍桌子暴跳如雷,一會兒被駁得啞口無言。整個庭審他出去進來十幾趟,坐立不安,幾次出錯,審判長總是給他糾正。

審判長孫春梅──對公訴人被律師辯得拍桌子瞪眼咆哮公堂聽之任之,反而對律師正常宣讀辯護詞多次制止。她滿臉不耐煩,恨不得馬上停審。

現任法院副院長杜啟國──在法庭上驅趕家屬。其人是枉判的主要責任人,按規定本應迴避。相反,他兩次走上法庭指責孫春梅如何不對該如何審。庭審中途,責令受害者家屬到一邊站著聽,請據說是政法委的一群人坐下。庭審後,王德謙的小女兒追趕押走的爸爸,被他兇惡地揪住撕扯。

法警政委史長春、執行員李會軍──協助杜啟國粗暴驅趕旁聽人員。當律師請法庭卸掉法輪功學員身上的刑具時,史長春在下面板著臉大聲叫嚷:「卸甚麼卸,他叫卸就卸呀,我們就沒開過這個先例,不用請示,就是不卸!」

警號131130的警察──態度蠻橫,看誰不順眼就拽出去,李保金的妻子、王德謙的家屬都被他剝奪旁聽的權利拽出庭外。

國保、 「六一零」人員──在庭上拎著銬子晃來晃去,隨便進出。田國軍等人,從家屬們等候的大廳追到街上,給每個人攝像。又把人們趕到一間屋子裏,不許走動,並關上法院大門。

'河北易縣法院參與迫害王德謙、李保金及其他五名法輪功學員的人員照片'

要求判無罪

保定律師李綸,面對法官的阻止和公訴人無理智的喊叫,據理力爭,圍繞信仰法輪功合法展開論辯: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被告人李保金信奉法輪功並無犯罪行為。

北京律師王雅軍,從普世價值、憲政精神等層面,論述了對信仰進行懲治的規範體系因違憲而無效。「兩高」的司法解釋違反《憲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中共當局公布的關於法輪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依據;《起訴書》證據不足,邏輯上荒謬,公訴人偷換了法輪功與「邪教組織」的概念,來判定法輪功學員有罪是不能成立的。

王律師進一步指出:「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實際上是一起不尋常的憲法案件,一個關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拋開憲法,只在法律法規層面考慮問題,就會出現合憲的行為受到違憲的法律法規的懲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點燈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他說「請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王德謙無罪!」

8.望都孫杏坤案:好人有何罪,法官無言對

孫杏坤,女,四十二歲,望都縣賈村鄉張過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被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縣公安局王建林、刑警隊李強等四人,在村幹部帶領下從鄰居房上入院,將孫杏坤綁架。三天後又將其丈夫綁架,非法關押他十一天。

公安、檢察院人員通過村幹部找到幾個村民,欺騙說,你們就說孫杏坤看過法輪功台,她就能提前放回,從輕處理。村民信以為真就做了偽證。後孫杏坤的丈夫找到幾名村民,才恍然大悟,又做了更正證明。

十二月十九日,望都縣法院非法開庭。檢察院公訴人徐永剛以 「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提起訴訟,孫杏坤義正詞嚴自我辯護,法官無言以對,只得草草收場。提交的更正證明,法院不予採納。

二零零九年孫杏坤被非法判刑三年,保定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

9.雄縣趙武虎案:力辯鎮群邪,難中仍慈悲

趙武虎,男,三十歲,安新縣法輪功學員,曾是縣政府辦公室督查承辦科長,多次被評為保定市優秀信息、督查工作者。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雄縣被城關鎮派出所和國保綁架,後被雄縣法院冤判五年。

「熬鷹」酷刑

國保隊長郭軍學和張路平、高鵬等人到看守所,逼趙武虎所謂 「交待問題」。他們使用「熬鷹」( 不讓睡覺)酷刑,閉眼就喊,連續四天。趙武虎兩眼發花,頭腦發昏,吃東西就吐。後又對他 「熬鷹」 三天。高鵬還對其進行死亡威脅。

「這回檢察院丟人可丟大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雄縣法院非法開庭。雄縣和安新縣的國保、「六一零」人員和各鄉鎮政法人員旁聽,只給家屬兩個旁聽位。外面十多輛警車和警察、便衣布在幾個道口。

法庭上,趙武虎面帶微笑,一身正氣,闡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的情況,被公訴方打斷,趙武虎最後說:「我希望你們都能知道法輪大法好,都能遠離災難。」

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迫害法輪功就是根據中國現在的法律都是沒有依據的」,「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中沒有法輪功」,「趙武虎弘揚法輪功所做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 「公訴人認定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那麼該罪的犯罪客體是甚麼?到底是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對方無法回答。而且公訴人的所謂證據相互矛盾,漏洞百出,在律師的質問下含糊其辭。

庭審結束後,一些旁聽者議論紛紛:這回檢察院丟人可丟大了,旁聽的人越多越丟人……

同年十一月,趙武虎被冤判五年,事實證明中共的法律只是一紙空文。

責任人:雄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審判長馬獻民、韓惠清;檢察院副檢察長、公訴人蘇國慶;公安局蘇士亮、郭軍學、張保忠。

10.博野翟林亞案:律師被監控

博野縣法院誣判六十六歲的小店鎮北祝村法輪功學員翟林亞三年,她的律師被監控,四個朋友被綁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博野縣法院非法開庭,兩位北京律師為翟林亞作無罪辯護。翟林亞指出公訴人許賀民出示的證據是複印件,並與事實不符,許賀民提出做鑑定,因此休庭。

第二次非法開庭前,翟林亞要求見律師,兒子開車拉律師見了面,為此城關鎮派出所所長李志大為惱火,追究打電話的人,並到處找她兒子,要查看身份證和扣押那輛車。七月五日二審開庭,他們暗中錄像、跟蹤律師和到場的法輪功學員。庭審後,陪同律師在博野縣城吃午飯的保定市四名法輪功女學員,在回家的公交車上被警察綁架,直接把人劫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

11.曲陽劉順先案:勞教沒送成,加害再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曲陽縣國保大隊、靈山鎮派出所警察把窪子村法輪功學員劉順先強行綁架並非法抄家。第二天,將她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體檢後拒收。曲陽縣公安局不放人,又聯繫檢察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法院把劉順先枉判三年。

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公安局,在所謂二次取證時,靈山鎮派出所副所長張健聽從上頭指使,妄圖盜用蓋著窪子村印章的一張空白紙造假,被村民識破沒得逞,後來直接找了一個假證人故意陷害。

法庭上,有公安、「六一零」等幾十人旁聽。北京律師為劉順先做無罪辯護,辦案人員多次阻止,尤其是法院的郭宏偉非常蠻橫。他們明知道在違法判案,仍裝腔作勢。

國保大隊長陳建文暗示劉順先的家人,送禮就放人。非法判刑後,家人質問法官郭宏偉,他卻說:「你請律師找誰也不行,這是內定的,對法輪功就是不講法律。」

12.涿州路進友案:正義與權勢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涿州市法院對五十九歲的松林店鎮韓村法輪功學員路進友非法二審。主審法官張筱麗專門安排在堆滿裝修垃圾、旁聽席上沒有一個座位的第七審判庭,十幾位家人只允許進去七人站著旁聽,路進友的八十五歲老父親坐在一個垃圾桶上。

十點左右,兩名警察推著一個又黑又瘦、雙手被反銬的駝背「小老頭」進入法庭,這就是原來高挑、健壯的路進友,家人見狀無不心酸落淚。

堂堂正正

公訴人指控路進友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路進友說:「我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書籍是我們用來指導修煉的經書,法輪功宣傳資料是我們用來救人的,告訴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個利於社會的好人,我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和危害後果,所以不認罪,要求當庭釋放。」

正義與權勢

北京律師作了全面、深刻的公正辯護,公訴人自始至終很被動,最後竟瞠目結舌,滿臉的窘迫。女主審法官張筱麗更是受不了律師精闢、銳利的辯詞,她既吃驚又膽怯,幾乎招架不住,如坐針氈,加上她的上司不斷打手機遙控指揮,不知如何是好。

──「別念了,與路進友犯罪無關的就別念了……」

──「別念了,別念了,你怎麼站在法輪功一邊說話……」

──「別念了,別念了,你無權評價國家領導人,也無權評價法輪功是不是……」

──「別念了,別念了,這是法庭,不是學術研討會,別談你的高談闊論,你也別給我們上法律課,我們比你懂的多……」

──「別念了,別念了,還有幾篇(頁),沒時間聽你這個,只說觀點,別具體論述了……」

張筱麗「潑婦」式的咆哮和囉嗦,完全無視法官的形像,令人啼笑皆非。律師鎮定自若,慷慨陳詞,一字不落地讀完辯護詞,徹底挫敗了她的「坐地虎」氣燄。

非法開庭結束後,八十五歲的老父親想和跟前的老兒子說句話,被張筱麗無情地恐嚇,法警急忙把人推走;妻子緊跟幾步也想和丈夫說上一句話,法警回頭作揚手打人狀。他們這號人雖然對老百姓飛揚跋扈,但就在開庭前一個多小時,檢察院一輛警車的車頭突然被迎面駛來的一輛車撞爛,卻不得不使他們感到這不祥之兆的驚恐和後怕。

附:路進友的老父親給涿州市公、檢、法的信

涿州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們:

我叫路景順,是松林店鎮韓村人,今年八十五歲了,是路進友的父親,可以說路進友是我現在生活的唯一依托。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涿州市公安局、國保隊長楊警官帶了幾個人把我兒路進友從家中帶走,現在路進友被關押在涿州市看守所已經八個多月了,聽說近期對我兒進行再次審判。

在此我想再和你們說兩句心裏話:我兒路進友以前抽煙、喝酒、打麻將一樣兒不差,身體不好、坐骨神經疼、骨刺,吃了好多藥不見好,不敢幹重活,家中還有一個雙耳失聰的兒媳,煉功後不但病好了還改掉了抽煙、喝酒、賭錢的壞毛病,對我也還孝敬,雖說有時也覺得他活得挺累,心裏沒個算計,有些傻氣。可細想起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子骨好了,他對別人說是法輪功救了他,把大法的美好告訴鄉親,希望更多的人病好,助人為樂,這不是好事嗎?村裏人就講個人緣,祖上有知也會為有這麼一個兒孫感到高興。

然而我不明白為甚麼現在做好人卻要被抓捕,還要被判刑坐牢。難道我們國家不需要好人嗎。你們都是有文化、有知識、懂法律,肩負著教化老百姓的責任,請你們說說這犯了甚麼法了?不是說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嗎?我不明白做好人和叫人做好人對國家有甚麼危害?難道政府還想叫人學壞嗎?

老百姓都知道,打擊好人就是對壞人的表彰,反過來我也想問問你們,你們這樣做,是在保國安民、還是在禍國殃民?我對你們的做法不理解,我年歲大了,身邊需要人照顧,我想你們也有妻兒老小,也是父母生養的血肉之軀,相信你們一定有人的善心存在。別嫌我說話不中聽,人做事都應該想一想,對己、對人、對自己的家庭、對國家有沒有好處。過去人常講:害人如害己,幫人幫自家。你們把我兒子放回來!讓我老漢也有個安穩的晚年,還我們家往日的祥和,老百姓祥和了,國家不也就安穩了嗎?

求你們多幫忙了!先謝謝你們吧。

一個失去依靠的老人 路景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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