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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冤獄後又被誣判七年 張倍齊控訴惡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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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四天三夜的折磨,致使我頭腦昏迷不醒,他們往我身上澆涼水、開窗戶凍我、用雙手拽著我的頭來回轉、用拳頭打我等,看我已經嚴重昏死過去,把我從老虎凳上卸下,我一頭栽到地上,他們把事先準備好的假材料拿來,趁我昏迷之際強行按上手印,這份假材料就變成了他們想要的。」

以上是法輪功學員張倍齊自述被延吉國安特務酷刑逼供的片段,中共利用假材料非法判張倍齊七年。此前,張倍齊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共遭八年冤獄。

張倍齊,1964年生,原籍青島平度市,1990年遷到吉林省延吉市安圖縣從事建築、裝潢、個體經營等,擔任過安圖縣第二建築公司經理。1996年張倍齊和妻子劉美君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後,張倍齊戒掉了多年的煙酒,改掉了以前火爆的脾氣;妻子劉美君身上多種疾病也不翼而飛。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張倍齊和妻子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2000年7月張倍齊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12月,張倍齊第二次被勞教。2003年7月份張倍齊從勞教所回到家中。2004年3月,張倍齊再次被綁架。2004年10月底張倍齊被非法判刑五年,期間被抻床酷刑折磨至昏死。2009年3月19日張倍齊出獄。

2010年2月27日張倍齊又一次被延吉國安特務在青島老家綁架,遭酷刑逼供,之後被誣判七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下面是張倍齊寫於2010年11月21日的控訴,從獄中輾轉傳出。

我叫張倍齊,家住吉林省安圖縣,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我要控訴吉林省延吉市國保大隊肖彬、徐曉峰、張文秀等人對我非法人身酷刑迫害,造成我現在大腦和腰腿疼痛難忍。

2010年2月27日下午2點左右,我正在山東省平度市老家和多年未見面的老母親和親人閒談家中瑣事,突然肖彬和幾個身著便裝的人闖進,把我拖進一輛麵包車內,還恐嚇我說:「別動、別喊,不然開槍打死你!」我問:「你們是甚麼人?為甚麼亂抓人?有證件嗎?」一人上來趕緊把我的近視眼鏡摘掉,拿出一個小本在我面前晃了一下說:我們是公安局的!你叫甚麼名字?我回答完姓名之後他們說:抓的就是你。我反問:「我又沒有犯法!為甚麼亂抓人?」他們說:「你是不是參加和龍市法院開庭?」我說:「是我,法院開庭公民參與是合法的,而且當時法院是允許聽審的,我沒有犯法。」他們說:「你承認就行了,因為你組織人衝擊法庭,所以我們才從延吉趕來抓你。」這完全是對我的誣陷。

他們把我拉到平度市一辦公樓內,從我身上搜走手機一部、電子書一個、銀行卡一張、現金一千七百多元(至今沒有歸還)、身份證等物品。隨後他們做了筆錄,把我雙手銬住押往平度市看守所,由於他們連打帶嚇,我的心臟疼痛難忍,看守所的值班人員讓到醫院開診斷,肖彬等人又把我拉到平度市醫院做體檢,當時由於我身體狀況極差,他們怕看守所不收,偷偷跟醫生說我是逃犯,醫生以我不配合檢查為由,簡單的查了一下,草草的寫了一份診斷,我又被送到了看守所,關押到8號監舍。

我被關押的8號監舍面積不足三十平米,關押70人左右,我被迫強制擠壓在地上躺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我被牢頭和犯人拖到監舍外邊的廁所旁,外邊下著小雪,天氣寒冷,牢頭和犯人連打帶罵,言語骯髒。兩個多小時後,看守所的值班管教上班,兩個犯人把我架到辦公室,我把情況如實反映,值班管教不但不懲處犯人,反而說我不聽牢頭的管理,又把我關押到7號監舍。

第七天,延吉市國保大隊徐曉峰和姓鄭的等四人把我從平度市看守所帶走,從青島坐飛機回到延吉,他們又從新對我做了筆錄口供,我反問:「為甚麼抓我?我到法庭是合法的,而且是公開庭審,法庭允許我們進庭。」他們說:「你是組織頭目,聚眾衝擊法庭。而且不允許給法輪功人員出庭辯護,這是上級指示,我們只有照辦抓人,所以你就自認倒霉吧!」我被關押到延吉市看守所15號監舍,一姓金的警察負責,3月10號我又被轉押到28號監舍,負責警察崔正浩。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3月17日下午3點左右,國保大隊徐曉峰等十多人把我從看守所拉到延吉市煙集鄉北側一賓館二樓房間內。他們事先把我的頭用衣服蓋住押到房間,把我的雙手雙腳銬在他們準備好的老虎凳上,腰部用粗鋼棍在一頭固定住,另一頭用鎖頭鎖住,致使整個身體一動也動不了。徐曉峰和姓鄭的為組長,十多人分成兩人一組,一組兩個小時,一天二十四小時對我輪番進行酷刑折磨,不允許我閉眼。我問:「問題我都講完了,為甚麼還這麼興師動眾的對待我?」他們說:「上邊有指示,有幾個問題,你必須承認回答,我們叫你怎麼說,你就怎麼講,否則你也知道我們的厲害,你是挺不過去的。」

四天三夜的折磨,致使我頭腦昏迷不醒,他們往我身上澆涼水、開窗戶凍我、用雙手拽著我的頭來回轉、用拳頭打我等,看我已經嚴重昏死過去,把我從老虎凳上卸下,我一頭栽到地上,他們把事先準備好的假材料拿來,趁我昏迷之際強行按上手印,這份假材料就變成了他們想要的。

他們怕醫生懷疑我的傷勢,就欺騙醫生,醫院的醫生聽信他們的假話後,不負責任的開了一份診斷。他們把我拉到看守所,看守所值班警察看我傷勢嚴重不接收,看守所醫生說:「必須醫院開出病情證明,我們才能收,不然誰也負不起責任。」他們又把我拉回醫院從新做檢查,帶著醫院的證明,把我又送回看守所。管教崔正浩找來兩名犯人把我架回監舍。

延吉市國保大隊對我採用非法的酷刑迫害,致使我雙腿癱瘓,無法站立行走,我在監舍休養半個多月才有所知覺,幾個月之後漸漸好轉,但遺留症狀一直不見好轉,大腦疼痛難忍,有時疼的昏迷過去,腰腿時常麻木疼痛……

然而市檢、法院根據延吉國保的假材料,對我非法判刑七年,這是強加於我的誣判。

我要求各級領導儘快查清此事,還我公道,還我自由,還我人身不受傷害……同時追究延吉國保大隊肖彬、徐曉峰、姓鄭等人的法律責任,對我進行賠償。我會通過各種途徑申訴控告。立刻無條件釋放我!還我人身自由和一個健康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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