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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企業高管李維福被綁架勒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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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省報導)河北省承德市某礦山企業高管李維福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遭綁架,在他被非法關押的三個多月裏,中共邪黨共敲詐勒索了十多萬元,最後對李維福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由於邪黨的巨額敲詐勒索和恐嚇,其家人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僅僅幾個月的時間,李維福的母親由於操心過度,現在雙眼幾乎看不清東西。

李維福
李維福

李維福,男,現年三十歲,甘肅會寧縣人,任職於河北省承德市某礦山企業高管。自李維福二零零四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心性標準做個好人,純樸、憨厚,待人真誠、和善,工作認真,受到周圍人的一致好評。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舒民(又叫王樹民、王書民,已上「惡人榜」)的指使下,七、八個惡警非法闖入礦廠區,將李維福綁架,隨後在其臥室裏搶走個人現金一萬三千多元,筆記本電腦兩台,攝像機一部,移動硬盤一個,MP5一個,《轉法輪》一本,「新經文」兩本。連公司辦公用的台式電腦、打印機全都搶走。惡警來勢兇猛,公司的工人都說:「這和黑社會裏的打砸搶有甚麼區別,把人家值錢的東西全都搶光了。」參加這次綁架搶劫的惡警還有隆化縣國保大隊的賀國春(四十多歲,已上「惡人榜」),嚴冰(三十多歲)等。

隨後,李維福被非法關押在隆化縣看守所三個多月,負責非法提審李維福的是縣國保大隊嚴冰,惡警宣稱:「如果你肯出三十萬元,這件事咱們可以私下解決,不向上面彙報,保你出去,還有如果你再能提供其他法輪功學員的線索,我們也可以保你出去。」由於李維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惡警的非法提審,曾多次威脅,逼供,還打了李維福的耳光。

在看守所裏面,很多犯人都說:「你看這個法輪功(學員),文質彬彬的,要學業有學業,要事業有事業,很有氣質,根本不像共產黨以前在電視上所宣傳的那樣,把人家關押到這裏面,真是冤枉很好人,天下世道何在?」就連綁架李維福的惡警、看守所裏的管教人員、檢察院的人都說:「在法輪功(學員)裏面,人才輩出,都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抓捕你們,我們只是執行公務,不得已,我們得向上面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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