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漫談:做官貪財害命 上蒼即予嚴懲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焦俊明聰明能幹,在年紀很輕的時候,就考取了功名。但是,從這以後,經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沒有任何升遷。他就常常為自己的仕途坎坷,而埋怨上蒼好像沒有長眼,對他的努力,視而不見。他為此,還寫了一篇疏文,向上蒼質問。

就在他質問上蒼的那天黃昏,有一幅素書(白娟上寫的文字),忽然從上空摔落在他擺放香爐的桌面上。他仔細的一看,素書上面所寫的,乃是天庭的文字,他看不懂其中的意思。

他聽說何仙姑有道行,就前往請問。何仙姑看了素書,對其中的內容,就是閉口不說。焦俊明苦苦的哀求,何仙姑於是才向他說:「你接受過五兩黃金的賄賂,就折去十年的壽命;你枉殺了一條人命,死後必定會受到處分。你有沒有犯過這些錯誤呢?」

經過何仙姑這麼一問,焦俊明因此而目瞪口呆,說不出話來。不久便得急病而亡!

焦俊明考取了功名,當了官以後,便貪污受賄,做壞事,殺好人,不僅折壽十年,而且死後,還要下地獄,受懲罰。他不捫心自問、自責,還想繼續步步高升,真是癡心妄想!他還厚顏無恥的去質問上蒼,真是找死啊!

(事據明代《集福消災之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