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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羅印平遭七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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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按: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羅印平堅持信仰,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羅印平再次被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攸縣網嶺監獄遭受七年冤獄折磨。以下是他的自述:

我是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大法的,修煉之前,我是一個脾氣暴躁的人,且患有鼻炎、關節炎、尿道炎、精神抑鬱症等多種慢性病。修煉後,各種疾病無藥自癒,精神狀態不斷好轉。變成了一個處處替別人著想的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修煉這種改善身心、道德回升的好功法卻遭到打壓,當地派出所要我們交出大法書籍,廣播電視報紙鋪天蓋地天天詆毀大法和師父。從那以後,迫害便接踵而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弟(同修)被石潭鎮派出所綁架,說發現大法傳單,我和父親、弟媳(同修)等去派出所問明情況,連去兩次不給答覆,惡警劉永東惡狠狠地說:「有甚麼好問的,這是甚麼地方?」第三次又去,所長伍衛斌和兩惡警兇狠狠地連推帶搡把我推搡到一黑屋子前,裏面關著好幾個人(可能與甚麼刑事案有關),搶去我的褲腰帶和鑰匙,又把我帶到辦公室,惡狠狠打了我兩個耳光,嘴裏不停地罵著髒話,要給我做筆錄,說還要送我勞教,我向他們講大法真相,折騰一上午將我放回。弟媳也被綁架,午時放回。父親被保姆送回家。同年,單位主管局某局長和窯灣派出所警察吳某到我住處,強迫我不要煉法輪功,說我態度不好就要銬我走,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我煉定了,他們看我軟硬不吃,悻悻走了,搶走我一本《轉法輪》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某日上午,石潭派出所所長伍衛斌,副所長杜某,指導員王澤新,惡警劉永東四人闖進我住處,強行非法抄走我十多本大法書籍,將我綁架到派出所,說要給我辦學習班,窯灣派出所兩惡警(一男一女)將我銬進一玻璃板密封的悶罐車,劫持到窯灣派出所,又將我關在一間滿是糞便尿液、臭氣熏天的屋子,一直關到晚上,也不給晚飯吃,晚近九點,又將我劫持綁架到市拘留所,因沒法律手續拘留所不接,劫持我的惡警電話請示雨湖分局,指名道姓要關我,拘留所就接了。可見,江澤民和惡黨對法輪功學員是不講任何法律的。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很多大法學員,都是從各單位和家裏陸續綁架來的,還專門雇佣兩民工每天監控。關了二十多天,不讓出門,連上廁所都要請示,過大年了也不放人,惡警假惺惺弄來過年菜,魚和肉等共有十來碗要我們吃,大家很不情願的開始吃,唯獨同修呂松明不吃,說我們不要吃要出去,在這件事上我們都沒有呂松明正念足,我和另一位電廠同修是過年後才開始絕食的。到正月初七,拘留所逼我們看天安門自焚錄像(原來辦學習班是等著看假自焚錄像洗腦,可想而知,他們早就知道要自焚,這都是預謀好的,早就內部安排好的,進一步證實「天安門自焚」是邪惡江澤民之流導演的一場騙局)。絕食近三天,單位才來接人。沒有絕食和後絕食的,都要寫保證書才能出來,人人過關。從黑窩拘留所出來後,惡人便沒有放過我,石潭派出所、主管局和單位多次騷擾、監控我,說怕我到北京上訪,一上訪,有關人員都要被撤職。

零二年二月,父親中風,我在醫院照料父親,被五、六個著便裝的國安人員從醫院騙上警車,雙手反銬,頭和臉用衣服蒙上,劫持綁架到市郊一兩層樓的豪華民宅。樓上一大廳,鋪著紅地毯,門窗緊閉,落地式窗簾密不透風,五十多寸的大彩電,高級音響組成家庭影院。故意營造一種恐怖怪異的氣氛。我就是在這樣完全與外界隔絕的環境下被國安逼供,以散發法輪功傳單為由對我威脅、恐嚇、罰站、蹲馬步、不讓睡覺等,以多種方式進行折磨。我說:「父親在醫院無人照看,出了問題你們要負責的。」國安許剛強(人稱許隊)說:出錢就可以放人,「少則一萬,多則五萬」,整整折騰三天,最後以取保候審騙得我小弟交出六千元才將我放回。

當天,我寫了控告信,第二天又來到國安局準備把信交給國安領導控告國安人員綁架,詐騙錢財。辦公室空無一人,我將信放在辦公桌上就離開了。不想過了兩天,國安再次將我綁架,說我繼續宣傳法輪功,訊問一個多小時沒有結果才又將我放回,國安譚繼剛還惡狠狠地說:「下次抓到你,要把你搞醉。」國安受「610」(中共邪黨專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機構)操控,不管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死活,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和打手。參與這次綁架和迫害的國安人員是:許剛強、趙某、黃偉爭(司機)、吳淼英、張利、譚繼剛、廖東海、劉誠和響塘派出所所長。父是縣交通局老幹部,住院費報銷是有政策的,受 「610」影響,單位稱財務緊張,每次報銷拖延不辦,家裏的積蓄都用完了,住院費醫藥費告罄,醫院停止用藥,百般無奈中將父親送回家請鄉醫治療,因受條件限制缺醫少藥,一個星期的時間父親就含冤離世。610凌駕於法律之上,操控公檢法國安幹了多少滅絕人性的勾當,不僅迫害了法輪功學員,也迫害了法輪功學員的家人。

零三年三月,國安許剛強帶領六、七名國安惡警將我租住屋包圍,非法抄走大法書籍、身份證、收音機、真相傳單和現金1500元,再次將我綁架到寶豐街華廈賓館(據悉該賓館為湘潭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支隊長韓新華老婆殷小燕所開,是經常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也是邪惡聚賭的場所)頂樓七樓,非法關押三天後送看守所非法刑拘,雨湖區檢察院羅厚餘威脅說:「開庭那天,在法庭上態度好點,否則要紮實搞你幾年。」雨湖區檢察院以散發法輪功傳單顛覆國家政權亡黨亡國云云訴至雨湖區法院,法院偏聽一方,實際是受「610」辦的操控,國安檢察院法院蛇鼠一窩、串通一氣迫害法輪功,以刑法三百條冤判我重刑七年,我向中院提出上訴,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院一檢察官對我說:「我們也是沒辦法」,一句「沒辦法」就搪塞過去以推卸責任。就這樣,我被非法關押到株洲攸縣網嶺監獄,在封閉、高壓、黑暗、毫無人性的監獄裏度過了漫長的兩千多個日日夜夜。

監獄黑窩──毫無人性的冤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我和楊適怡(同修)被挾持到省第二收押中心(常德津市監獄)。常德津市,地處洞庭湖區,十月的天已北風呼嘯,塵霧瀰漫。這裏每天是封閉式管理,監號是鐵門鐵窗鐵床,囚犯們每天要定時學行為規範,各種監規紀律,在陰冷的寒風中還強迫做奴工和強化隊列訓練,我們拒絕學行為規範、背監規、拒絕照囚犯相,有的同修拒絕做奴工和隊列訓練,岳陽同修張新煉功遭嚴管。這裏的惡警說:「我們寧可脫了警服也不讓法輪功學員煉功。」

二十多天後,我和陳凱明、梁興安、張新、楊適怡、潘建軍(後在攸縣網嶺監獄迫害致死)五位同修被挾持到攸縣網嶺監獄,分別下到一至六監區,我被分到第五監區一分監區,這裏的環境和條件極其惡劣,監房是八十年代前的老房子,操坪是一塊塊紅磚挨紅磚拼起來的地面,坑窪不平,一到下雨天,四處積水,即使不下雨,只要在操坪走走,紅磚下面看不到的積水也會一腳踩下去不小心濺到臉上。監房連著廁所,廁所挨著水池。監房內外,陰暗潮濕,無論冬天夏天,監房都是濕漉漉的,緊挨監房的廁所和監房一樣上下兩層,一年四季臭氣熏天,一到熱天,廁所的蛆蟲鑽過牆縫,拼命往水池上爬,十幾個立方的水池供應近三百號人的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獄內寶石加工用水),因缺水,一連幾天不能洗漱和喝不到水是經常的事,廁所便池、汗漬、霉變、污水溝各種臭氣連成一片,蒼蠅蚊子亂飛,熏得人直想嘔吐,即使經常清洗打掃也依然如故。伙食也極差,菜裏沒油水又很不衛生,蟲子、草根、紙屑、塑料片甚麼都有(後整頓有所好轉),各種檔次的小炒和定菜價格昂貴,一般人不敢問津,常用生活品多是假冒偽劣、變質處理品,由監獄生衛科統一進貨批發各監區再高價賣給囚犯。想想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真是暗無天日,生不如死。因此,每年疾病死亡、自殺、自傷自殘常有發生。

我在七年冤獄期內,親見五監區上吊、割脈、撞頭等多起自傷自殘和死亡案例。監獄四週是高牆電網,進入分監區到監房,須經過二、三道鐵門,監獄高牆上和監房牆壁上都赫然寫著諸如「監獄是國家的刑法執行機構」「努力改造,早日新生」「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等巨幅標語,還有帶歧視和侮辱性標語如「這是甚麼地方,你是甚麼人,到這裏幹甚麼?」在虛偽的教育改造背後,是鮮為人知的暴力、虐待、歧視、禁錮和奴役,監獄的一切都是為邪惡迫害法輪功、踐踏法律、泯滅道德良知、毀滅人性安排的,這裏是集不同空間邪惡生命、各種陰性敗物於一地的邪惡黑窩。

監內工廠(監內加工)是榨取囚徒血汗、逃避稅費、瘋狂洗錢斂財的地下通道,法輪功學員在這裏是囚中之囚,承受著更加非人的待遇,住的是陰暗潮濕窄小的監房,每天由三名刑事犯二十四小時輪流夾控,不許學法煉功,不許到處走動,不許和別人交談,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這些夾控多是獄警的關係戶,是從暴力、吸毒和流氓犯罪中物色的,他們一般都心地晦暗,陰險毒辣,毫無良善可言,常聽命於惡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因而獲得減刑獎勵而提前釋放。監獄設一處一室六科一院六個監區和一監內公司,政治處、駐監檢察室、刑法執行科、獄政科、教育科、改造科、獄偵科、生活衛生科、監內醫院和明德實業有限公司。嚴密的監內機構,像一部機器不停的運作,執行了多少邪惡指令。地處湘東地區的攸縣網嶺監獄就是這樣一個邪惡黑窩。

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進監已是晚九點,獄警熊兆瑞就要我進車間勞作,被我拒絕。當晚,副監獄長許碧炎帶著監內各機構的頭面人物一行十多人到各監區輪流巡視,明是看望法輪功學員,實則初步掌握法輪功學員信息,第二天,我被強迫做奴工,不出一月,我身上長滿毒瘡(疥瘡),從腳背、小腿大腿、小腹屁股、胸部一直到肩和頸都長滿了,奇癢難當,晚上睡覺癢得更難受,我不停的撓,皮膚撓破了,滲出黃色粘液和膿血。我拒絕做事,回監房休息,我逐日煉功,白天不讓煉,我就晚上煉。半月後毒瘡消失,留下花花綠綠疤痕,兩月後連疤痕也沒有了。從此我拒絕做奴工磨寶石,每天坐在機台上背法和經文,這樣堅持了一年。

一次, 獄偵科肖真找我談,邊談邊巴掌在我頭上拍,挖苦說「你幾時成仙得道」,我說「請放尊重點」,肖某似笑非笑地說「我和你親熱親熱」,「我和你素不相識,親熱甚麼」,「那你到機位上去磨寶石,」我平靜而堅定地回覆他:「我不會聽從你的無理安排」,流氓嘴臉,討了個沒趣。

一次, 監區長李朝鵬找我談話,手裏拿一本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說監獄附近發現法輪功傳單,咬定是我和弟裏應外合幹的(因為小冊子上登了我被國安迫害、被非法判刑、惡警李朝鵬迫害等內容)。妄圖以此把柄嫁禍我和弟,對我和弟進行迫害,還威脅要把弟送勞教,我據理否認才罷休(後來弟真的被他們送了勞教)。

獄警羅佳盛年輕氣盛,想升官發財圖表現,無端對我發難,把我帶到辦公室,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問我做不做事,我說不做,羅又說做不做,我說不做,羅又重複說到底做不做,我說不做,羅氣得暴跳如雷,一把脫掉上衣摔在地上,扯住我的前胸衣領就往外拖,我隨手用力抓住門框,羅拖了幾次沒拖動,更加氣急敗壞,發瘋般的拖,我被拖得摔在地上。犯人馮燦林把我帶進車間。下午,我還是不進車間,分監區長譚和平對我玩緩兵之計:「先進車間吧,我們會處理羅佳盛的」。第二天我絕食抗議,教導員張建軍要我吃飯,還要給我配營養餐,我說不要,只要善待法輪功就好。

監獄有一整套扭曲人性、禁錮精神、侮辱人格的規矩,每天至少五次點名,清早一次、上午進車間勞作一次、下午進車間勞作一次、吃完晚飯一次、晚收監一次。幾百號人,點一次名,蹲在地上至少十分鐘;有事找獄警要喊報告和高聲朗讀報告詞「報告,罪犯某某某到,請指示」,經獄警同意進辦公室後要立即蹲下才能說話,獄警在身邊經過要立即面對牆壁立正站好,獄警檢查工作要喊「警官好!」,如不照做或沒做好,即招致輕則辱罵呵斥,重則體罰(吊銬、毆打、電棍電擊)或以抗拒改造扣掉減刑分,甚至禁閉嚴管,小事可變成大事,大事可化成小事,完全取決於獄警的心情和喜好。

我不配合這套邪惡的把戲,不點名、不打報告詞,每天堅持背法煉功發正念,經常跟囚犯和獄警講大法真相,夾控都沒有為難我,在監房煉功,他們還幫我望風。後來換了管教和夾控。惡警劉春桃(管教)找我談話,想對我洗腦,故作和善,示意我坐在椅子上說話,暗示我和他配合,拿出個筆記本,裏面記錄了一些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內容,邊翻筆記邊說:「你們法輪功都是……」,我猛然站立,大聲呵斥:「閉嘴!請你不要這樣跟我說話」,雙眼怒視劉,劉被怔在那裏乾瞪眼,我說:「沒事我就走了」,轉身大步走出辦公室,邪惡的洗腦落空。監獄檢查衛生,在監房搜出我未穿的打標衣服,劉春桃要我在罪犯扣分單上簽字,被我拒簽。

二零零五年六月,獄內形勢驟然惡化,空氣變得緊張起來,大有山雨欲來之意。惡警龍培利(教導員)召集監區所有法輪功夾控人員開會,布置轉化法輪功學員,監獄監區分別成立轉化領導小組,監獄層,監獄長劉德明副監獄長許碧炎任組長副組長,各科室二層機構的一把手任組員;監區層,監區長李朝鵬教導員龍培利任組長副組長,監區分監區管教任組員。可想,這是一次來自高層自上而下有預謀的對法輪功的迫害。

首先是做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思想工作找談話,談話方式花樣百出:監區談、分監區談、單獨談、集體談、獄警談、夾控談、一個一個、一次一次輪番灌輸,一天二十四小時讓你在高壓的氣氛中精神緊張,疲憊不堪,有時,滿屋的獄警你一句他一句,紅臉白臉,亂糟糟一片,白天完了晚上收監後,夾控又給你來項目,或講些似是而非的小道消息、小故事,或講些不著邊際的無稽之談,或講這次對法輪功要如何如何,軟磨硬泡,你疲憊不堪、昏昏欲睡,他卻喋喋不休。目的是擾亂心智。接下來變本加厲,幾天後,把關押我的監房轉到樓上最西頭,也就最偏僻、最隱秘的地方,監房門上書「未經幹部允許不得入內」,夾控也換上新面孔,有殺人犯、吸毒販毒犯、盜竊搶劫犯等,很明顯迫害要升級變換花招了。首先逼我參加囚犯點名,我拒絕,三名夾控不由分說就拖我,我死死抓住監房門,他們就抓手抓腳的把我抬去操坪點名,三名夾控累得滿頭大汗、氣喘吁吁。夾控搜監,將我的被子丟在地上,搜去大法經文,晚上又向我發難,殺人犯何紅旗以我不聽勸告對我動手向我撲來,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打人啦!」,夾控組長蘇建英很害怕,慌忙用手死死悶住我的口鼻,我呼吸困難,差點窒息,使勁咬,蘇才鬆了咬出血的手。高牆下值班的聽到喊聲,手電照過來,吼聲陣陣:「甚麼事!甚麼事!」何紅旗做賊心虛怕值班的知道,急忙拉下窗簾,回答說「沒事、沒事,鬧著玩的。」夾控林建伍常遭何、蘇兩夾控戲弄,對何蘇不滿,何蘇施暴,林幫我阻攔,後被惡警換下去了,換上吸毒販毒犯倪鐵江。逼我寫四書(認罪悔罪書、保證書、決心書、揭批書),我不寫,他們又想出更惡毒的花招,強迫我看批偽氣功、轉化法輪功的書,看後逼談體會做答題,我不配合,何、蘇就不讓我睡覺,用竹條敲打床鋪桌子,敲一陣停下來,等你迷迷糊糊快睡著的時候又接著敲,整晚整晚輪番騷擾、折騰,一連幾天都是這樣,那個滋味是很難受的。我的精神幾近崩潰。夾控晚上折磨我,白天就去獄警辦公室向惡警劉春桃、龍培利彙報,同時聽龍、劉面授機宜,繼續策劃整人的招數。這就是為外界所不知的「教育轉化」。

株洲法輪功學員陳敏,和我同被關押在五監區,他所在的二分監區與我所在的一分監區隔窗相望,我們經常遞紙條互通信息和交流。陳敏抵制監獄各種迫害,拒絕進車間做奴工,拒絕參加囚犯點名,拒對獄警打報告和報告詞,拒穿囚服等,被惡警李朝鵬、龍培利、陳永忠等視為眼中釘,一次龍培利在會上詆毀大法,陳敏當場制止,當著幾百名囚犯痛斥龍培利,說:「法輪功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不許你誹謗大法!你一雙三角眼,皮笑肉不笑,挖空心思打歪主意,壞事做絕,最壞就是你,小心遭報應。」龍惱羞成怒、懷恨在心。在零五年對法輪功的轉化迫害中,龍指使夾控犯對陳敏施用各種毒招,毆打、吊銬、不讓睡覺和一些聞所未聞的折磨方式。陳敏被非法判刑前就在勞教所被迫害得身體十分虛弱,龍培利之流為升官發財的一己私利,滅絕人性,全然不顧,對法輪功學員大搞精神折磨和人身攻擊,陳敏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因惡徒害怕別人知道,迫害一般都在晚上十點收監後進行,惡警指使夾控對陳敏幹了些甚麼下流勾當,我無從知道。我只多次聽到好幾個夜深人靜的晚上,隱隱約約傳來陳敏高聲抗議和喊「法輪大法好」的聲音,可想而知陳敏比我受的迫害更重,承受的痛苦更大。是邪惡的江澤民之流和中共惡黨互相利用製造了這場迫害,使多少法輪功學員蒙難。

零七年七月,監獄利用所謂被轉化的人大搞所謂巡迴現身說法,對各監區的法輪功學員灌輸邪悟進行新一輪洗腦,我和陳敏被強迫參加現身說法洗腦班,我和陳敏喊「法輪大法好」,陳敏比我做得好,不停地喊「法輪大法好」,台上發言者散布邪悟,陳敏就在台下喊「法輪大法好」。教育科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巫新華狠狠抽了陳敏一個耳光,指使夾控往陳敏嘴裏塞臭襪子髒毛巾,我和陳敏就都捂著耳朵不聽,同時發正念,令這場洗腦迫害草草走了個過場,以鬧劇收場,電棍擺在桌上也沒敢使用。零七年九月的一天,陳敏五年冤獄期滿,我目送他走出監獄大門,默默的為他合十。誰知第二年就得知他離世的消息。這場迫害,扼殺人性、泯滅道德良知,劉德明、許碧炎是總策劃(已遭報),具體執行者惡警李朝鵬、巫新華、龍培利、杜遠新、劉春桃、夾控尹建初、何紅旗、蘇建英等。在封閉的黑獄裏,當法輪功學員被打、被折磨時,惡警和夾控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那就是「誰打你、誰折磨你了?誰看見啊!」難怪獄警對家人來探監的犯人說:「要說監獄好話,不要說壞話。」所以,監獄的「黑」外界無從知道,老百姓被矇蔽,聽信了謊言宣傳。網嶺監獄五監區每年要搞一次犯人親屬或社會名人來監獄的幫教活動,七十年代樹立的英雄人物戴碧蓉(現為殘疾人企業家,辦了個帶福利性質的服裝加工廠,專為監獄加工囚犯衣服),就來監獄搞所謂幫教。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監獄迫害升級,使我違心的寫下了「四書」,這種高壓恐怖下違心做錯事帶來的心靈的傷痛是最難過的,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最大的精神折磨,也是對法輪功學員最大的迫害。零五年八月,惡警強迫我做奴工,還強迫我每月寫思想彙報。惡人對我精神的摧殘,加上監獄環境的惡劣,致使我精神和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天氣稍冷就咳嗽,稍熱就中暑,常發高燒。零八年夏的一天,突發高燒41度,不能吃喝,人處於昏迷狀態,監獄強行給我注射不明藥物,燒退了,卻劇烈咳嗽,一咳嗽,左前胸像斷了肋骨一樣疼痛難忍。沒有食慾,吃東西就吐,吃甚麼吐甚麼,人一天天消瘦,拖著虛弱疲憊的身體還要被強迫做奴工。後來發現有咳血的症狀,獄醫診斷為「肺部感染」。至一零年出獄時,身體已十分消瘦,體重從一百三十斤降至九十多斤。坐牢前,身體沒病,臉色紅潤,坐牢後,臉色慘白,眼窩深陷,顴骨突起,面相都走樣變形。從零六年開始五監區出現首例肺結核傳染病病例,到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和二零一零年春天,五監區肺結核病例驟增至二十多人,以至不得不採取隔離政策,將囚犯中的二十多名肺結核患者全部隔離。這就是邪黨監獄「努力改造,早日新生」的結果。

當我身陷冤獄被迫害七年的同時,我的兒子也受到迫害,兒子從小就跟我學法煉功,由於迫害,兒子離開了父親,沒有了修煉的環境和督促他修煉的人,他和母親生活在一起,他母親對大法有抵觸,不能很好的引導,致使兒子和一些不良孩子混在一起,後得罪了這幫孩子,被他們追打,幸虧好心的老師保護,才沒被打著。後又沉迷於網吧,幾天幾晚不回家,最後發展成偷搶,進了派出所,不僅荒廢了寶貴的修煉,還無端造了業。惡首江澤民和邪黨相互利用,不僅僅迫害和打壓了上億的修煉群體,對法輪功學員親人的迫害和傷害更大。是對大法犯罪,對眾生犯罪。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我冤獄期滿,出獄後,身體至今沒有恢復,惡人仍不放過我,我原單位的主管部門「建材工業局」已更名為「改制辦公室」,改制辦主任李某等受「610」控制,強行非法扣押我原單位安置費(又稱「企業買斷工齡款」)一萬八千元,沒任何手續。由於邪黨的多年迫害和惡首江澤民「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斷絕、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我已一無所有,人家說「家徒四壁」,我連「壁」都沒有,我失去了家庭,只能靠到處租房居住,靠打工維持生活,過著寄人籬下的流浪生活,儘管這樣, 「610」凌駕於法律之上,仍然沒有停止對我的迫害,操控改制辦強行非法剝奪我的經濟來源,非法佔有我的錢財,我的生活陷於極度艱難之中。每到過年過節,別人都回家團聚,我卻孤身在外,客居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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