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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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 迫害好人才是違法犯罪

  • 給大連地區眾生百姓的一封信

  • 致遷西縣檢察院的一封信

  • 迫害好人才是違法犯罪

    致迫害莊瑋的上海浦東「六一零」和一中院等公檢法司人員

    浦東法輪功學員莊瑋因為給世人講真相的219封真相信,被非法判刑2年,現在莊瑋對對判決表示不服,予以上訴。

    參與莊瑋案的浦東六一零,浦東法院法官石耀輝和一中院的法官陳星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老手,在此筆者有些話想對你們說。

    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在中共當局禁止傳播法輪功真相的時候,還要義無反顧的堅持下去呢?不惜冒著失去自由,捨家棄業的也要這麼做呢?因為李洪志老師傳授的法輪大法啟悟了我們的良知善念,在道德淪喪的中國社會,給每個習煉者點亮了心中的明燈,知道今後應該如何做人,不能隨波逐流,要保持自己的善良的本性,逐步洗淨後天形成的許多觀念,返本歸真,師父讓我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

    筆者曾經親身經歷過,師父的法身幫助自己清理身體,並且灌頂,開天目的過程,完全明白師父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不是虛幻和欺騙。筆者從一個爭強好勝,妒嫉心很強的,變成了一個心胸開闊,看到別人比自己好,也能夠真心為別人感到高興的人,這就是修煉給予我的美好。自修煉以來,拒絕過多次別人送禮,因為我知道,修煉人不能拿那些東西,並且把禮退回時,都告訴別人我是法輪功習煉者不能拿那些東西。因為高德大法就是教人向善,度人的。法輪功學員向人講真相,就是希望把這種美好,帶給更多人,讓更多人能夠從大法中受益。美好的東西得到弘揚不應該嗎?中共炮製天安門自焚謊言,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妄圖以權勢打壓好人。

    歷史能夠證明,迫害正信的都不會成功。基督教被迫害了三百年但因為它是正法,所以終究被人們所認識。幾千年過去了,正法仍然是正法,而迫害基督徒的羅馬帝國已經衰落,迫害者尼祿大帝和幫兇們,都永遠的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受到了天譴。

    今天你們繼續執行中共的迫害政策,就是中共的幫兇,難辭其咎,將來也一定會遭到清算。為了你們的將來好好想想吧。

    幫兇們的結局

    很多警察,對於正義律師們講述「修煉法輪功合法」或「迫害信仰有罪」等不以為然,認為:今天中國誰說了算聽誰的,「權大於法」。然而分析很多事件之後,人們不難發現:所有迷信「權大於法」而不知退路的人,都在後來的甚麼時候被法律所治。因為強權之上,天理永存。以下選摘幾個實例。

    文革時期的北京公安局長

    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在文革期間追隨當時的當權派,以執行公務之名,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他在大權獨攬期間,肆意迫害,誰敢說個「不」字,輕則受到批判,不予重用,重則下放、勞改,甚至被關進監牢。他還利用手中的職權,長期將北京市公安局某處級機關內的一名年輕貌美的女幹部拉在身邊,經常陪伴他出入高級飯店和其它場合。

    文革結束,劉傳新被免去公安局長職務,接受審查。七七年五月十八日,當他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召開「批判劉傳新大會」的通知時,臉色蒼白,一言不發,並於五月十九日上午自殺身亡。

    紅色高棉的追隨者

    二零零九年二月,由聯合國推動的「群體滅絕案法庭」在柬埔寨首都正式開庭,以戰爭罪、反人類罪、酷刑及謀殺罪指控,對前波爾布特共產黨政府(紅色高棉)的五個高官進行審判。

    現年六十九歲的前紅色高棉監獄長康克由,在審訊中承認:一九七五至一九七九年負責看守S21監獄期間,有一萬五千人被他以嚴刑逼供手段虐待致死。康克由於二零一零年被判處三十五年監禁。但他辯稱:自己「僅僅是執行命令」。

    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聯合國戰爭罪法庭」駁回了康克由的上訴,裁定書中說,康克由是一名「令人震驚的凶殘人物」,理應受到「現有的最高的刑罰」,並將其原判三十五年監禁改為無期徒刑。

    紐倫堡審判的教訓

    圖:紐倫堡審判圖片。二戰結束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否決了迫害幫兇們「奉命行事」的辯解。
    圖:紐倫堡審判圖片。二戰結束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否決了迫害幫兇們「奉命行事」的辯解。

    在六十多年前的紐倫堡審判中,所有納粹戰犯都曾經用同一理由為自己辯護:「執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

    法官們充份討論後,以「惡法非法」的原則駁斥了納粹的辯護理由,並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加者判處了絞刑。

    德國著名哲學家拉德。布魯赫說:「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類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嚴和權利為展示內容的法,是法上之法;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惡法,惡法非法也。」

    執行命令者,如果所行之事與良知、人性相違背,也是在違法,一旦司法形勢撥亂反正,必將面臨相應的懲罰。人做甚麼都是給自己做,一切皆有循環報應。眼下,在如何對待法輪功這個與良知碰撞的問題上,願同胞們明智謀身,良知決斷。

    請記住:一時強弱在於力,千秋勝負在於理。


    給大連地區眾生百姓的一封信

    ──從大連「六一零」非法瘋狂綁架大法弟子看中共極權專制的非法性及窮途末路

    大連的父老鄉親們!你們好 :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連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市維穩辦)、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國安夥同地方公安局、派出所和各街道社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綁架。惡警以欺騙、暴力等流氓手段,在大連市內、開發區、金州區、瓦房店、莊河、長海等地綁架了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此次行惡從七月五日開始。

    據悉,此次惡行是大連公安部署的全市統一的迫害行動。此次迫害行動與中共惡首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有關。六月二十六日,周永康參加大連第四屆國際反貪局研討會,此人作為中共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代表人物,踐踏法律、無視人權、迫害正信,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問題上極盡所能、罪責難逃。

    大連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為了討好「主子」,三、四個月前就開始了對本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準備。 據知情人曝光---大連邪黨布置下達了監控法輪功學員的任務。讓各社區樓長、小組長、聯防、戴紅袖章的,看著法輪功學員,連買菜都要跟著,把對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迫害與犯罪再一次公開延申到普通民眾身上,使無知的民眾對修煉人犯罪,拉入未來的被淘汰之列。

    請看下面抓捕實例:

    七月六日清晨六點多鐘,法輪功學員羅金薇的兒子到樓下掏出鑰匙正要開車門,被一群便衣綁架,其兒子以為是搶劫的就正當自衛,他們聲稱自己是警察,然後又以「襲警罪」把人綁架到黃海路派出所。隨後又到羅金玉、羅金薇的家門口蹲坑,此時,羅金薇看兒子還沒回來,就想出去看一下,一開門,蹲坑的警察一窩蜂似的將羅金薇摁倒後拖進屋裏綁架了羅金薇、羅金玉姐妹。又用膠帶將羅金薇的嘴封上,將手纏上,隨後洗劫了羅金玉的私有財產。

    七月六日早六點左右,大連開發區灣裏派出所刑偵隊長郭雷、片警付明武等四、五個警察謊稱收水費騙開法輪功學員肖春玲的家門,騙開門進屋就四處拍照將肖春玲綁架走。隨後警察像土匪一樣來抄家又將肖春玲的丈夫給抓走,家屬去要人又將其大弟弟也抓了起來,扔下四歲的女兒沒人看管。惡警搶劫了肖春玲家的私有物品。

    七月六日上午,哈爾濱路派出所副所長邢天寶、刑警李小龍與另一警察三人狂敲紅梅法輪功學員郝躍珊家門,沒等人開門,門已被撬破。強行入室綁架了大法弟子郝躍珊。當時鄰居聽見屋內大喊救人,警察把人押入警車帶走,隨後抄家。

    郝躍珊被綁架時只一人在家。家人回來時見門已被撬的壞損,鎖不上了。進屋看看,一片狼藉:牆上懸掛的師父法像不見了;窗簾橫桿、皮帶掉在地上;地面滿是煙頭;室內家什空空如也。電腦、打印機、電視機機頂盒、銀行儲蓄卡、銀行存摺、現金等私有物品全部被搶走。

    光天化日之下,邪黨警察類如土匪、天良泯盡,擅闖民宅肆意掠搶。

    七月六日晨,大連市公安局夥同開發區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綁架居住在金州的從朝陽來大連打工的法輪功學員王德發,並搶走私人物件及現金。

    王德發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山村,家中姊妹四人,他是幼子,婚前他一身惡習,抽煙、喝酒、賭博。婚後夫妻經常吵架,又與老人住在一起,矛盾四起,婚姻幾乎到了崩潰邊緣。一九九九年王德發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以後不再抽煙、喝酒、賭博、也不罵人,而且腿上的風濕病也好了,不再用人扶就能起來了,十幾年來他身體健康,再沒吃過一粒藥,自此家庭也有了溫馨的氛圍。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一夥開始迫害法輪功,警察經常到家騷擾,王德發被迫離家四處打工維持生活。後因老父親不幸得了腦血栓,王德發就把老父親接到大連金州來照看,王德發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才會如此上敬老人,愛撫兩個年幼的孩子。

    邪黨天天喊和諧,可是做好人卻被迫害,好端端的家被毀了,哪裏來的和諧?

    七月六日十點左右,大連法輪功學員王健在工作單位被中山區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綁架。這夥人將王健的鑰匙搶到手後就竄到王健的家,用鑰匙自行開門。家中七十多歲的老人正在摘菜,突見闖進三人,十分驚恐,經詢問才被告知是「中山分局國保大隊」的。

    七月六日,大連市公安局夥同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俗稱大鍋)的工作人員曲濱。家屬和親友多次到大連看守所查找此人,工作人員均稱無此人。一個星期後,曲濱的老父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方知曲濱被關押在大連看守所,家屬才把錢和衣物存進去。

    七月六日晚八點,大連開發區哈爾濱路派出所所長孫世學和金州中長派出所多名警察到大連金州中長街道法輪功學員葉樹輝家,綁架了葉樹輝。

    面對親人被無理綁架及入室搶劫的警察,兒子葉飛(未修煉法輪功)進行自衛抵制。過程中,葉飛右眼眶和太陽穴被警察打的青腫,小腿上也被劃破了一條口子,葉樹輝的腿也被警察打瘸。

    ……

    七月六日,幾近百名大法弟子,就這樣一個一個被暴力綁架……

    這僅僅是兩天時間裏,中共大連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自九九年,漫長的十三年來,這種迫害又有多少啊!

    誰說中國是法制社會?警察抓人,完全是按中共的口頭指令,不需要甚麼「法律程序」,中共就是法律,甚至還有些邪惡的警察都對大法弟子狂叫:「我就是法律!」當今的警察只是中共鎮壓和對付百姓的工具,尤其有些邪惡之徒,把中共迫害法輪功當作中共給他們肆意掠奪大法弟子的機會,借「執行公務」之名,將掠奪的財物化為己有。他們的行徑和土匪有啥兩樣?

    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迫害已長達十三年之久,在中共惡黨的殘暴與偽善背後,造成大法弟子被直接迫害致死亡的人數(民間不完全統計)已達三千五百七十四人。

    那麼,法輪大法是甚麼?中共邪黨又是甚麼?中共邪黨為甚麼懼怕和迫害法輪功?大法弟子為甚麼講真相叫你退黨?我來告訴你們真相:

    一、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由李洪志先生從中國長春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同時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

    法輪功既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種崇高的信仰。對「真、善、忍」的信仰,使人變得真誠、寬容與善良。

    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使人道德回升,所以受到世界各國民眾的喜愛。法輪大法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因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法輪大法至今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信函超過三千項,大法書籍被譯成三十多種語言,並在世界廣泛發行。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當時的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親赴法輪大法發祥地長春考察。一九九八年九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好轉者人數20.4%,祛病健身總數有效率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一千七百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二千一百多萬元。

    同年,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了對法輪功的調查後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也是規定對信仰自由予以保護,宣教者無罪,信教者自願。修煉法輪功是純粹的信仰,是受《憲法》保護的,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者當作打擊的對像,其實是對人類普世道德價值觀的摧毀,這對人類來講是非常可怕的。

    二、救世奇書《九評共產黨》中第一次向人類揭示了一個警世真相:「共產黨也是一種生命,但其反自然、反天、反地、反人,是一種反宇宙的邪惡生靈。」「這個黨組織,就像一個巨大的邪靈附體,如影隨形般附著在中國社會的每一個單元細胞上,以它細緻入微的吸血管道,深入社會的每一條毛細血管和每一個單元細胞,控制和操縱著社會。

    「在中國,黨組織無所不在,無所不管,但人們從來看不到中國共產黨組織的財政預算,只有國家的預算,地方政府的預算,企業的預算。無論是中央政府一直到農村的村委會,行政官員永遠低於黨的官員,政府聽命於同級黨組織。黨的開銷支出,均由行政部門開銷中付出,並不單列開支。

    「共產黨組織本身並不從事生產和發明創造,一旦取得政權,便附著在國家人民身上,操縱和控制人民,控制著社會的最小單位以保護權力不致喪失,同時壟斷著社會財富的最初來源,以吸取社會財富資源。」

    「這種古怪的附體結構,在人類歷史上,有時候在社會局部出現,有時候在整個社會短暫出現,卻從來沒有像共產黨社會這樣徹底、長久而且穩定持續。」(《九評之一:評共產黨是甚麼》)

    對於甚麼是邪靈附體,古代的人一般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在西方的神傳文化中,有耶穌清除附體人身上的鬼的記載,在中國,最廣為人知的附體,就是二千多年前,附體妲己肉身並取而代之的九尾狐狸精。當時的九尾狐狸精只是附體妲己一個人的肉身上,所以,它附體並主宰這個肉身之後,就不稱它為九尾狐狸精,而稱它為妲己,或稱之為妖物、害人精,雖然它在另外空間,實質上是一頭九尾狐狸精。那麼中共這個古怪的附體結構又有甚麼不同呢?實質上和九尾狐狸精附體妲己肉身上無本質上的不同,都是一個另外空間的邪惡生靈附體人類空間的一個生命體上,借人類空間的這個生命之體,行另外空間的邪惡生靈殘害人之實。所以,都是邪靈附體;表面的不同之處還是有的,主要表現在:中共這個古怪的附體在另外空間它是一個赤色惡龍形像,在人世間它就是中共的黨、團、隊等邪教組織。

    中國共產黨以暴力革命起家,恐怖治國。自竊國以來,大肆推行「假、惡、鬥」的黨文化,破壞道德、打擊善良、迫害正信、不敬神佛,謊言遍地。歷次運動從「鎮反」、「三反」、「五反」到「肅反」、「大躍進」;從「文化大革命」,到一九八九年「六四」對學生、市民的屠殺,造成中國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今天的中國自然環境被徹底破壞;傳統道德喪失殆盡;貪污腐敗盛行,黑社會、吸毒、淫亂充斥中國大地;人民的合法權利、言論自由被非法剝奪,強拆造成人們無家可歸,舉報惡人的人被打擊報復,善良的人被無辜迫害卻有冤無處訴;毒產品、假貨無孔不入地毀壞著人們的健康……這一切都是中共推行無神論,不信神佛、戰天鬥地的惡果。而中共的暴行又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最為殘酷。

    中共口口聲聲「愛民」,卻處處擾民和事事害民。有些地方是學校逼迫學生家長簽署,否則不讓學生就學;有些地方是社區逼迫居民簽署,否則不給辦低保。民眾不堪其擾,卻無可奈何。中國共產黨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邪教,而且是邪教的政教合一,以國家政權的形式堂而皇之的推行其邪教教義。正教的根本特徵是正,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猶太教等幾大正教,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講善,都要求做好人,做好事,不是口頭上說說,而是行為上必須要做到。而邪教恰恰相反,它推崇暴力,行事極端,漠視人性和生命。多年來,靠暴力起家的中共一直講黨性,不講人性。為了黨性,與黨保持一致,子女可以與父母劃清界限,脫離關係,可以「大義」滅親。顯然這不是正常的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

    中共邪教具足教的所有特徵:有教義──馬列主義、毛思想、鄧理論、江「代表」、《黨章》等等;沒完沒了的層層搞傳達、貫徹、落實,務要統一全黨的思想,全民的思想,「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武裝人們的頭腦」,強迫人民接受它的教義。有教主──馬、恩、列、斯、毛、鄧、江等;有教士──黨委書記及各級黨務人員;有布道──大小會議,頭頭講話等;有宗教活動──各種政治理論學習、組織生活會等;有教堂──各級黨委、黨校辦公場所等;有教主崇拜──對馬恩列斯特別是對毛澤東的神化與崇拜。

    同時,共產黨的圖騰是血,無論是蘇共、中共、柬埔寨紅色高棉、朝鮮、古巴、越南,還是前東歐各共產黨都是如此。血是崇尚暴力的結果,是一個看上去令人作嘔,想起來使人恐怖,無論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令人厭惡的具像,但共產黨卻偏偏喜好它。幡旗是用鮮血染紅的,各種會議、活動都要布置的滿場血紅。

    邪教的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對人實施精神控制,而為了達到這一點,就要控制人的信息來源,向人灌輸誤導性的資訊,讓人喪失對是非善惡的判斷。中共就是這樣一個邪教。中共霸佔了中國大陸所有的媒體和資訊來源,包括學校的課本,並封鎖互聯網,阻止民眾了解事實真相。從這一點上看,整個大陸就像是中共對民眾洗腦的一個巨大的洗腦班。

    三、中共懼怕由來已久,從中共竊國開始,就是邪教治國,它懼怕的不是失去民心,而是對民心的控制,所以每次運動都要人人表態過關。但是每次都有一個地主、資本家、右派、反革命等等劃定的假想敵,恐懼中還讓覺的自己僥倖過關,唯有對待法輪功,把所有中國人都視為了它的敵人,可見它是清楚它和法輪功到底誰正誰邪、誰不得民心的。

    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就像一顆璀璨的明珠,受到民眾的追尋和喜愛。修煉人自覺遵循真善忍的教導,成千上萬的人身心康復,道德回升,喜樂融融。法輪功被人們譽為高德大法,卻引來了中共的忌恨。在修煉法輪功的人數以極快的速度超過黨員人數的時候,使江澤民的恐慌和嫉妒達到了極點,不顧其他人的反對一意孤行竟然操控著全國的公檢法司歇斯底里的進行大規模迫害,一面綁架、酷刑迫害,一面鋪天蓋地的媒體抹黑,造謠污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

    中共不敢以對待真正邪教的正常做法,讓人們認清對方實質,反而將法輪功的所有書籍一併燒毀,因為它太清楚法輪功正是人們內心的渴望,只要書籍尚存,人們就會從中辨明是非,謊言自破,迫害就難以為繼。所以它能做的就是一味的造謠、栽贓陷害,一味的逼人表態,而別無他法。

    到一九九九年,學煉法輪功的總人數達到一億人,超過了共產黨。當時中共黨總書記江澤民看到這個數字,知道中央和軍隊、甚至將領也在修煉法輪功,強烈的妒忌心理使他不顧一切的濫用手中的權力,開動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慘無人道的鎮壓。因為找不到合理合法的鎮壓藉口,就編導了一幕幕自焚、自殺、殺人的鬧劇,嫁禍於法輪功。

    現在咱們回頭想一想,從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法輪功洪傳了七年,上到中央大官,下至普通百姓都說好。今天大法洪傳到世界一百一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光台灣就有幾十萬人在煉,怎麼沒聽說自殺、自焚呢?為甚麼唯獨在中共鎮壓時,突然冒出甚麼自焚、自殺和殺人呢?在近幾年也沒有哇。其實,法輪功修煉者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在修煉,他們是不會去幹這些蠢事的!

    四、為甚麼「天要滅中共 退黨保平安」?從天象看: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大紀元發表《九評共產黨》系列社論,從歷史、政治、經濟、文化、信仰等層面深刻揭示了中共的欺騙、暴力、邪教和流氓本性。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大紀元發表鄭重聲明。由此引發退黨大潮,至二零壹二年七月,退黨團隊人數已近一億二千一百萬。這其實就是「天滅中共」的天象在人間的顯現。

    從天理看:善惡報應的天理決定了作惡多端的中共必遭天懲。中共竊國以來,破壞道德,打擊善良,迫害正信,毒害人民。歷次運動迫害了一半以上的中國人,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今天的中國自然環境被強力破壞,傳統道德喪失殆盡,貪污腐敗盛行、黑社會、吸毒、賣淫充斥中國大地,人民的合法權利、言論自由被剝奪,這一切都是不信神佛、戰天鬥地的中共的邪惡統治帶來的惡果。古人云:「善惡到頭終有報」,「天滅中共」實乃天意之必然。

    古今中外有許多預言,如:中國的《推背圖》、《燒餅歌》、《梅花詩》及《馬前課》等;西方的《聖經啟示錄》等。都驚人一致地預言中共要滅亡,還記載著天滅中共時其追隨者被一同誅滅的可怕慘景。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貴州平塘縣發現的億年「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驚現「中國共產黨亡」。這一切其實都是在告訴人們「天滅中共」的天象,希望人們能夠「退黨保平安」。

    當年你被中共用「共產主義」的謊言欺騙加入了黨團隊,你舉起右手對它宣誓時,它就在你頭上打上了一個「獸」的印記,你就是它的一員,等到它滅亡時,你也會隨著一塊遭殃。所以趕快找大法弟子聲明退出吧。神佛看人心,用小名、化名寫在人民幣上聲明退出都行。做這事不用花一分錢,就給自己上一道生命的保險。只有「三退「方可保命,待災禍降臨時,後悔晚矣!善良的世人,善良的父老鄉親們呀,大法弟子希望你們都能明白真相,都有好的未來,使所有善良的人都能得救,才不辜負神佛的慈悲救度,才不辜負大法弟子十年來風雨中所付出的一切,請你牢記: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退黨、團、隊保命!

    是凡參與了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是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大罪。天地為之動怒。迫害法輪功遭惡報者,達到了幾萬人,有自身遭報的,也有波及親人的,真是太多太多。僅舉幾例:如河南登豐縣公安局長任長霞是去抓捕大法弟子車禍身死,並非像中共宣傳是怎麼個先進人物;何慶魁為應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編了一出「賣拐」小品影射法輪功,妻子高秀敏死於家中,兒子在廣州出車禍死亡,他本人又惹上了官司,真是風雨交加,何氏無可奈何的說,「兒子是我的天啊,妻子是我的地呀」,這時候你看他慘不慘;還有央視電視台陳虻參與了天安門廣場的自焚策劃、導演破壞大法的鬧劇,自己在絕症痛苦中死去;央視播音員羅京,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就成天陰沉著臉播放誹謗大法的假新聞,結果得喉癌絕症離世。簡單舉幾個例子就說明這個事。誹謗法輪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天理難容。

    大家可以靜下心來想一想,十幾年來,為甚麼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打、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險,自己掏錢製作各種真相資料,再費盡周折無怨無悔的發到你的面前?目的就是告訴你們不要聽信中共邪黨的造謠宣傳,那會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大法弟子是在救人哪!為清除邪黨的謊言,為了能救父老鄉親,大法弟子所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可遺憾的是,現在還有不少人抱著偏見對他們冷嘲熱諷,甚至為了蠅頭小利去舉報他們。大法弟子無怨無恨,憑著一顆慈悲的心就是要救大家,讓大家明白真相,選擇美好未來,父老鄉親們,請珍惜吧。

    明確告訴你吧:大法弟子都是不進山,不進廟的修煉人,去迫害他們能有甚麼好處呢。有句話別忘了,打僧罵道必遭惡報。切記!

    千言萬語說不盡,不如告訴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心中誠念,受益匪淺。

    大連的七月,陰雨連綿,揮洒濱城,驚醒著睡夢中的人們。這滂沱的夜雨,如泣如訴,好像要撕扯夜空、控訴大連「六一零』對大法弟子的大肆抓捕……

    大連的夜雨在傾訴,在訴說著信仰無罪的道理,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在訴說著中共迫害十三年來,大連上百位法輪功學員已被迫害致死,多人致殘、致瘋和失蹤。上千人次被勞教、上百人次被判刑。中共製造的這一筆筆血債,斑斑在冊……

    大連的暴雨在控訴,在警告大連迫害法輪功的各級部門,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幾年中國大陸遭惡報的「六一零」人員、國保警察還有公、檢、法、司的相關人員不勝枚舉,但這一切都被中共極力掩蓋,目的是利用你們繼續維持迫害,將你們拖進萬劫不復的境地……

    大連的夜雨在訴說,驚醒了睡夢中的人們,告訴人們:大連的百姓快快醒來,中共惡貫滿盈,天滅中共在即,趕快識善惡,退出中共,遠災禍,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有這麼一句話,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又雲:善惡有報是天理。

    大法弟子告訴你們的事情都是真實的,哪一件都不是空穴來風。我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救人。心中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退出黨團隊組織,平安度過大劫難,進入未來。

    說句笑話吧,前世說不定我們還是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親人或者是上下級,也可能同殿稱臣呢,年代久遠了,誰知道誰又是誰呢?大法弟子慈悲救人,只願你有個好前程!

    大連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致遷西縣檢察院的一封信

    尊敬的檢察院的領導、檢察官和全體警察:

    你們好!

    最近聽說遷西縣檢察院近日一直騷擾、誘騙當地居民趙洪濤,逼他交出修煉法輪功的妻子王志新。後遷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接手騷擾趙洪濤,並在網上非法「通緝」王志新。聽到此令人震驚的消息,觸發了給各位寫信的想法。這封信是以誠摯的心情寫的。

    在各位檢察官面前談法律,或許或有人想:這真是有點班門弄斧,但是在這裏還是想向你們說一說與中共、政法委、「610」在法輪功問題上的不同看法,打破一言堂的灌輸,俗話講:兼聽則明嘛,希望看完後仔細回味,定會有益。

    第一、關於王志新的案件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王志新因被懷疑在明慧網曝光「610」發出的「法輪功破壞上海世博會的《宣講提綱》」而被綁架,檢察院對王志新以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批捕起訴。

    王志新是不構成這一罪名的。

    首先,構成這一罪名的前提,即這個《宣講提綱》必須是「國家秘密」,而宣講提綱的本身就是要向大多數人宣講,講的越廣泛越好。在宣講提綱中也要求「廣大黨員、幹部、群眾首先要態度堅決……」,還提出要「引導廣大群眾認清……」。這就是說,這個《宣講提綱》要宣講到群眾中去。很明顯,這樣的文件不僅根本上無「秘密」可言,而且也無須再用「非法獲取」手段了。

    其次,「610」可能說,「我們向境外人保密」。在《宣講提綱》中涉及境外的內容有法輪功「勾結西方反華勢力和各種敵對勢力」,「對上海世博會進行搗亂破壞」,「《大紀元時報》頭目鼓譟要以干擾上海世博會為重點」等等。這些事實如果是真的話,那就不是「國家秘密」,不僅不應該保密,而且還應當光明磊落地向有關國家的政府、組織和個人提出嚴正的聲明和譴責,有甚麼可保密的呢?但如果確實見不得人,那必然是虛構、捏造的污辱、誹謗之詞,更談不上秘密。

    江羅集團自鎮壓法輪功以來,從來就沒有正當理由,始終是造謠、誣蔑,導演自殺、殺人、自焚等醜劇。中共把法輪功澄清事實、揭露謊言的行為,都誣為犯罪。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對「天安門自焚」早已聲明「是江澤民政府導演的」,「是國家恐怖主義」,而現在中共仍然還在宣傳。這個《宣講提綱》無非是故伎重演罷了。本來就無「秘密」可言,又何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之罪呢?

    中共「610」對法輪功的案件公開宣稱從來都不講法律。但遷西檢察院申明王志新的案件不屬於法輪功案件。那就是說,公、檢、法都是按法律程序辦案的。然而這個案件追查的是一份被曝光的誣蔑法輪功破壞上海世博會的《宣講提綱》,所以就把「向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宣講」的《提綱》說成是「國家秘密」,而且在上司「610」的壓力下,把一個「主要犯罪事實尚未查清」的案件的嫌疑人王志新逮捕起訴。致使遷西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檢察院又以同樣理由退回公安局。公安局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以「犯罪嫌疑人王志新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對其取保候審一年」。在此期間內,公安局、檢察院並沒有補充到證據,本應撤銷「取保候審」,宣布無罪。然而在「取保候審」一年半後,公安局、檢察院對王志新及家屬卻一再進行追究。說甚麼「態度好,從輕判處,緩刑;不然性質就變了,加重判處」等等。

    言外之意是以前定的罪名,實在不能成立了,卻仍不甘心,又想換個名詞;一份《宣講提綱》總想生拉硬拽,硬說成是「國家秘密」;本來是無罪的,卻糾纏不放。我們考慮,一個嚴肅的執法機關,是絕不會這樣以法律當兒戲的!

    《憲法》和《法律》不僅賦予了監察機關在訴訟中監督執法的職權,還賦予了監督其他執法機關和懲治執法人員的違法犯罪的神聖職責,在人們的心目中,檢察官應當是執法和捍衛法律的楷模,應當是向一切不執行法律的機關、組織和個人進行堅決鬥爭的堅強勇士。如果檢察機關本身不執行法律,還積極參與對中國善良公民的迫害,那就不僅僅是玩忽職守問題,而是知法犯法的重大犯罪,並且國內外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時刻都在關注此事。真誠希望你們千萬不要短視,為目前小利而智昏。俗話講「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第二、自江羅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檢察院、法院凡是依照《刑法》第三百條起訴、判刑的都是錯案。

    你們知道,構成這罪名,必須同時具備「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和「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兩個方面的條件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首先,依據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全國人大常委會1999年10月30日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取締邪教活動的決定》裏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於1999年10月30日和2001年6月4日先後公布的《司法解釋》(一)(二)也沒有出現「法輪功」字樣。至於「兩院」各自下發的《通知》中出現了「法輪功是×教」的字樣,但內部通知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況且它們都是違憲、超權的。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鎮壓法輪功將近六年時,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公通字【2000】39號《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宣布的十四個邪教組織,根本沒有法輪功。而明確提到法輪功是×教的,只有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報》主編書面採訪時公布的言詞和次日《人民日報》發表的「特約評論員文章」,而它們的公布不僅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而且是非法的。這就是說,「法輪功是×教」的說法其實法無明文規定。

    其次,認定法輪功學員「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是荒謬的。搞法律的都知道,構成犯罪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然而,十多年來,在審判法輪功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一個檢察官、法官能說出究竟哪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受到了法輪功學員的破壞。這就是說,找不到犯罪客體。沒有犯罪客體也就談不上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那麼,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中缺少三個的情況下,仍然按這條起訴、判罪,豈不是荒謬的嗎?

    上述兩個方面都不能成立,那麼這個犯罪還能成立嗎?為官者,就應該像中國百姓歷來稱頌的海瑞、包公那樣的清官,剛正不阿,一身正氣,為民做主,不怕丟官、不怕坐牢,他們的言行在民眾的心中樹起的,將是永遠不滅的豐碑。而順著中共政法委、「610」邪勁兒走的官員,明知道不構成犯罪,卻一個個起訴、判刑,那就是執法者明知故犯,將隱患無窮。

    第三、按照中國《憲法》和國際社會通行的法律,法輪功的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的。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國際上最嚴重的罪行。

    信仰自由是國際社會通行的普世原則,也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功法,以「真、善、忍」法理為指導,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學煉者身心健康,道德回升。

    目前法輪功已傳遍世界五大洲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世界各國政要和廣大民眾的歡迎和愛戴,收到各國支持議案、褒獎、信函數千項,他們一致認為,這個修煉「真、善、忍」的群體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和道德回升的社會效果,這是對世界的巨大貢獻。

    依據聯合國和國際上通行的法律規定,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的鎮壓已構成世界上最嚴重的罪行,即「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而中國政府也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和《反酷刑公約》的簽署國。所以,到2011年底,江澤民及其幫兇羅幹、周永康、劉京、薄熙來等六十多名高官在聯合國和美、澳、歐、非、亞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起訴,涉案70多起,其中起訴江澤民的就有21個國家和地區。有5名高官已被作出有罪判決。其中薄熙來已在10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並且澳大利亞紐省高級法院已判處其有罪。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在傳訊江澤民、羅幹、賈慶林、薄熙來、吳官正5名高官。阿根廷聯邦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對江澤民、羅幹已簽發逮捕令。

    遷西縣檢察院的警察們,請放開眼界看一看吧,從全世界範圍看法輪功,中共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鎮壓法輪功的政權,是那麼的煢煢孑立、形影相吊啊,世界潮流不可違呀!其實目前中共已陷入世界怒潮的譴責之中,而並非幾個「西方反華勢力」。如果你們依然按中共邪教的旨意走下去,你們不僅違犯了中國的現行法律,而且也最嚴重的違犯了國際法,當全世界清算以江澤民為首的「血債幫」的罪行時,你們也將會受到同樣的審判,我們實在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

    第四、中國的司法制度

    按照中共的司法制度,是黨領導一切。這是一黨獨裁的表現,也是公平執法的根本障礙,更是執法者受害的根源。文革十年動亂中,權力在文革小組,公檢法被砸爛。這次鎮壓法輪功,決定權握在中共的「610」手中,它們公開宣稱對法輪功案件完全不講法律,中共的「610」和上面把結果都定好了,而公、檢、法辦案只是走個過程。特別是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都不能獨立行使職權。

    因此,我們非常理解一些警察和檢察官、法官的難言之隱。但中共「610」從上到下,明知不講法律必有後患,終究有一天必然追究責任。故鎮壓以來,一切領導批示、上級通知,一概口頭傳達,沒有文件,不留文字,而存入案卷和法律文書中的材料,都是公、檢、法辦案人員的記錄和主管領導審批的簽字。你們想過沒有?中共歷次政治運動過後,都要追究責任,拿幾個替罪羊開刀,中共還是「偉光正」。而這次中共的「610」早有準備,定會把責任推給那些主管領導和具體辦案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中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何況找不到上級任何「決定或命令」呢?我們真的是從內心對你們的同情和擔心,誠懇地希望你們有個清醒的頭腦和明智的選擇,時時刻刻,存良知、守正義、順天意、上天會保祐順利度過難關,希望你們和家人都有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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