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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明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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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幾十年黨文化的毒害,使民眾的頭腦中分不清甚麼是黨、甚麼是國家,也就分不清甚麼是黨務、甚麼是公務了。中共獨有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的法律觀,灌輸的一個錯誤理念:凡是被判刑、關押、限制過人身自由的人,都是違法犯罪的罪犯和壞人。

一、是執行公務,還是迫害好人的犯罪?

「懲惡揚善」是法律的本質。一個人只有違反了懲惡揚善法律、傷天害理、行邪作惡,才構成了違法犯罪。

岳飛曾經被奸臣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栽贓陷害投入監牢,最後屈死在風波亭。真正的罪犯是岳飛呢還是陷害岳飛的奸臣秦檜呢?

我們再舉出現實中的例子。上個世紀一些敢於講真話、有思想的人,關心國家、民族的命運,講了真話、實話,到頭來,反被扣上「反革命、右派、反黨、反社會主義」等等一類的政治罪名,被關進了監獄……這些人是罪犯嗎?(像「盜竊罪」、「殺人罪」、「貪污罪」、「誹謗罪」等,才是真正的法律罪名。法律罪名是為了懲罰犯罪的,而政治罪名是為了實施政治迫害的。)

那些發動政治運動、搞所謂的無產階級專政、對孔子大加詆毀、把這些忠直之士關入監獄進行政治迫害的組織和邪惡壞人,是不是真正的罪犯呢?

雖然這些忠直之士在所謂的文革結束後被「平反」了,可那是「平反」嗎?平反,只有公正的歷史,才有資格為受到邪惡迫害的無辜好人「平反」。一個迫害了好人的組織,不說是誠心向被迫害者道歉,誠心的求得被迫害者的原諒,向人民謝罪,向歷史謝罪,反而恬不知恥的賴在歷史的舞台上,大言不慚的給被自己迫害的人搞甚麼「平反」,讓被自己迫害的人對自己感激涕零!天下還有比這更不要臉的流氓組織嗎?

可悲的是,我們還有多少同胞直到今天還沒有識破這個流氓組織的真面目,當上蒼要誅滅這個邪惡的流氓組織時,仍然聽不進大法弟子的善意忠告,不但不退出這個邪惡的流氓組織,反而還在聽信這個流氓組織的謊言,助紂為虐,迫害好人……為甚麼不用自己的頭腦去分析一下呢?

二、法輪大法弟子做了甚麼?

法輪大法弟子奉行「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向善,時時處處做真善忍的好人,根本就不會存在任何的違法犯罪。發真相材料、讓人退出惡黨是為了讓人知道迫害真相,從而遠離災難。根本目的是救人。所以,大法弟子根本不存在成為罪犯的問題。通過大法弟子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和平理性的講清真相,使人們更加明白了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製造的一個個謊言,甚麼「圍攻中南海」、「一千四百例」、「天安門自焚」等等,統統都是栽贓法輪功的騙人的鬼話。那些遭受罰款、抄家、抓捕、活摘器官的大法弟子,他們違法犯罪了嗎?

對法輪大法弟子的罰款、抄家、抓捕、活摘器官恰恰是所謂執行公務的殺人犯罪。迫害大法弟子的組織及其幫兇,才是真正的罪犯。

警察或是政府部門抓捕罪犯確實是執行公務;反過來,如果你所抓的人,是一個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而不是一個行邪作惡、危害社會的罪犯和在逃犯。您說,這是執行公務,還是綁架好人的犯罪?

說到執行公務。關鍵甚麼是公務?維護公平正義、保護善良、懲治犯罪,制止邪惡,就是一個政府公務員應該執行的公務。說得再高一點,維護真理,倡行善良,揭露邪惡,清除邪惡,使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才是公民社會最大的真正的公務。

老百姓養活了政府,公務員就應該公正執行公務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維護善良。而中共邪黨治下的政府公務員,幾十年來執行的根本就不是「公務」,他們執行的是禍國殃民的「黨務」!中共邪黨的黨務,說白了,就是邪務、惡務!三反五反、大躍進、反右、文革,到今天的迫害法輪功,哪一件不是禍國殃民的「黨務」?綁架大法弟子,絕不是甚麼執行公務,而是禍國殃民的違法犯罪!是邪惡的黨務。

中共邪黨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罪犯呢?

三、江氏流氓集團的罪行

「相比之下,其他氣功組織就不那麼容易解決,很可能在全國引起劇烈動盪,甚至於製造暗殺、毒氣、爆炸等恐怖暴力活動,就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對社會穩定起破壞作用,起不到懲戒的效果,法輪功講『真、善、忍』我們的打擊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以後利用打擊法輪功的經驗,可以有效的運用於其它氣功組織。」這是出自江澤民的所謂「談話」。

從此以後,中共邪黨就開始了長達13年的對法輪佛法的迫害,在江澤民「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下,已有三千五百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這僅僅是通過明慧網知道的一少部份,而被活摘器官然後焚屍滅跡慘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更多。

四、國際社會的法律判決

(1)經過四年調查,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一項深具歷史意義的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江澤民、羅幹。

(2)西班牙法庭以酷刑及群體滅絕罪起訴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 ,被告必須回應,並可能面對國際逮捕令。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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