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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主嶺市國保偽造證據害人 調查員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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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於清泉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綁架,二零一二年初被誣判七年,劫持至四平市石嶺子監獄。於清泉的妻子姜曉麗在四平市中級法院為其提起上訴。

近日,四平市法院調查員到公主嶺市核實情況,驚奇地發現公主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建奇(大隊長)、徐志偉(指導員)偽造證據,調查員憤怒地說:「公主嶺(國保大隊)這不是害人嘛!材料不夠,硬湊!」

法輪功學員於清泉和妻子姜曉麗,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重德行善,孝順父母,平時都是他們夫婦照料八十多歲的父母生活起居。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於清泉和妻子姜曉麗被公主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德、李健奇、徐志偉等人從家中綁架,父母頓時失去了照應和主心骨,每天以淚洗面。

八十來歲的母親求告無門,一邊看著女兒空蕩蕩的房子,一邊哭泣:「這兩個孩子是好人哪,從來不做虧良心的事,對誰都好哇!平時我們老倆口都是曉麗倆口子照顧呀,洗衣、買菜、收拾屋子、幹零活,現在他們被抓了,我們老倆口可咋活呀?別人不務正業,吃喝嫖賭的也沒人管,沒人抓,我這姑娘姑爺這麼做好人,怎麼還被抓哪?這是哪家的法,哪家的理呀?!」

惡警非法抓捕於清泉和妻子姜曉麗的藉口是他們長期跟蹤他們,「發現」這對夫婦修煉法輪功,做真相資料,講大法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於是,公主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德、李健奇、徐志偉等人闖到他們家,亂翻一通,拿走了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等等私人物品。

按照邪黨「規定」(而不是法律依據),真相資料夠一定數量,就能「判刑」。為湊數量,李建奇、徐志偉等人荒唐的將真相資料一頁頁撕開,每一頁作為一份「證據」,湊夠數量,誣害於清泉,以至於誣判於清泉七年。

為了營救丈夫於清泉,姜曉麗在四平市中級法院為他提起上訴,法院受理了案子。近日,四平市法院調查員到公主嶺市核實情況,發現公主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建奇(大隊長)、徐志偉(指導員)偽造證據,憤怒地說:「公主嶺(國保大隊)這不是害人嘛!材料不夠,硬湊!」

其實,根據中共的《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但是,在中共統治的社會裏,很多執法人員有法不依,依法的好人反倒遭迫害。在過去十三年的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這樣的「硬湊」、造假比比皆是,失去良心的警察、檢察官、法官把好的說成壞的,正的說成邪的,冤判法輪功學員。這都是中共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欠下的筆筆血債,終究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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