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母女多次遭迫害 雲南楚雄洪藝釗在成都又被綁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成都法輪功學員李忠芳九月四日上午十點左右在「二十一世紀花園」小區的家中被綁架;隨後她女兒楊婭菲與其雇員洪藝釗(云云),以及正好去李忠芳家串門的鄧紹英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成都市看守所,隨後轉到成都新津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

洪藝釗是原雲南省楚雄市鹿城學區尹家嘴小學的女青年教師。她與母親王美玲多次遭受迫害,曾經同時被非法勞教,洪藝釗的母親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洪藝釗被迫離開了她熱愛的講台,四處打工,即使這樣,仍經常被穿警服或著便衣的人到工作的地方騷擾。

據悉,楊婭菲家被秘密監控很長時間,她們的電話也早被監聽。當日下午兩點左右,李忠芳的女兒楊婭菲的家具賣場來了兩個鬼鬼祟祟的男人,當時就引起了導購洪藝釗的警惕,後經商場方證實是兩個便衣,想讓商場出面誘騙楊婭菲到賣場實施綁架未遂,只好自己去找楊婭菲的家具專賣店。商場上上下下的人都表示對惡警綁架行為十分反感。

洪藝釗之前曾揭露過中共邪黨對她及母親王美玲迫害的經歷,以下是她被綁架前所寫:

我叫洪藝釗,是原楚雄市鹿城學區、尹家嘴小學的一名教師,我母親王美玲是活塞銷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職工。我和我的母親一九九九年二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們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煉中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掀起了一場對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的迫害。為了制止這場迫害,我和母親站出來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向各級領導、單位講清法輪功真實情況,維護民眾知情權,這也是維護人世間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這本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政府的支持,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十四年的時間裏,我和我母親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勞教,時至今日我母親仍然被非法拘留。

合法上訪 母女倆遭綁架、拘留、監視居住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我和母親幾經周折抵達北京,到了天安門就被值勤的警察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煉不煉法輪功」,當我們回答是之後,不到三分鐘開來一輛警車把我們綁架到北京天安門分局,非法關押在鐵房子裏四、五個小時,然後雲南省楚雄市駐京辦事處的人帶著四、五個警察把我和母親轉移到豐台派出所,關押在一間遍地是尿奇臭無比的小巷道裏三、四小時後,楚雄傳真到北京一張拘留通知,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將我們轉移到豐台看守所非法關押。

四天後,楚雄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楚雄活塞銷廠劉俊波(音),原楚雄市鹿城鎮副鎮長馬紹益等七八個人趕到北京,把我們從豐台看守所劫持回楚雄。當晚楚雄市政保科王立新對我非法審訊,之後就把我們非法關押到楚雄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指使我們學校校長周光文、書記李毓華及楚雄市教育局、團委、工會、婦聯多次逼迫我,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揚言不放棄就不讓我出看守所、開除公職。

我們在楚雄州看守所三十二天後,我和母親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楚雄市公安局給我們開了拘留釋放證,對我們監視居住,轉入收容所變相關押。收容所所長宣布:監視居住少則一天,多則半年。我和母親被劫持在收容所裏,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楚雄市公安局賀鈴、學校校長周光文等人,多次到收容所威逼我和母親放棄法輪功修煉,他們還聲稱我和母親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就不可能走出收容所。有一天,收容所所長帶著三、四個警察到監室裏,把大法經文抄走,我和母親絕食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絕食四天後, 六一零李磊及學校書記李毓華等多人,就把我和母親接回家監視居住半年。

50多次騷擾迫害,學校助紂為虐

從收容所回家後,我到學校上班,學校負責人許朝明通知我,不讓我上課,讓我在學校裏打雜,幹零時工的活,剪樹枝、除雜草、刷欄杆等等,並由許朝明每天對我的行為做記錄上報楚雄市六一零.學校兩個月不發工資給我,我問許朝明為甚麼?他轉述校長的話,說我上訪,怕上級處罰我,先把我的工資扣下來,現在不處罰了工資就補發給我。

有一天,我在學校宿舍看大法書籍,許朝明看見。他說:「你還在看大法書,不要看了。」我說:「我看大法書沒犯法。」許朝明就將此事上報楚雄市六一零。第二天,六一零李磊、校長周光文等人和我父親到學校讓我表態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不放棄工作就保不住了,我沒同意。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學校安排我上課。經常是我正在上課,六一零李磊、楚雄市鹿城鎮書記李建永、教育局領導、學校校長,書記等人,就將我從教室叫出來,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使我已無法正常教學。像這樣的迫害有記錄的就有五十多次以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正在給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上語文課,就被鹿城鎮書記李建永、副鎮長馬紹益、學校書記李毓華等 六、七個人把我從教室叫出來,他們說要到我的宿舍去隨便聊聊。我說:「我正在上課,你們這樣做我無法正常教學。」他們說不會耽誤太長時間。到了我的宿舍,李建永就叫我快收拾東西去昆明「學習」,實則是「轉化」,就是用各手段強制讓你放棄信仰法輪功。我說:「我不去,我憑良心做好人沒有錯,往哪轉化?」李建永說:「快收東西,由不得你。」我說:「連做個好人都容不下我,只有死在你們面前了。」他們說:「你要死那是你死,哪個叫你死。」我說:「你們不逼我,我會死嗎?我也想好好活著。我寧死也不會放棄自己的信仰。」他們見我拿起鋼鋸刀,幾個人扭著我的手,搶下了刀子。他們怕逼出人命,趕快向上級彙報,過了一個小時後,教育局來了三、四個人,他們對我說:「你暫時不想去,那以後再說。」並叫我們學校的校長、同事做好我的安撫工作,說完這些人就都走了。

流離失所中 母女倆遭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江澤民集團借助「天安門自焚」偽案迷惑眾多無辜世人,我父親也被謊言矇蔽,和睦的家庭被謊言搞得烏煙瘴氣,父親向我和母親施壓,並拿起菜刀要砍母親,我母親只好迴避,到一個鄰居家中,等父親氣消了再回來。再加上楚雄市六一零利用不明真相人員,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們家騷擾,逼我和母親去「轉化」,還說叫去轉化就得去,由不得我們。最後把我們逼得無法在家中正常生活,只好四處飄流,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點多鐘,我和母親在昆明順城街傳送法輪大法真相時被人誣陷,不明真相的四、五個人把我和母親綁架到順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鐘後,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來了七、八個警察,對我和母親非法審訊,有兩個警察非法審訊我,到晚上十一點多,把我送醫院檢查身體,晚上十二點多把我和母親送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練學騰、馬斌等人多次到五華看守所非法審訊我和母親。還經常讓一些人來五華看守所逼我和母親放棄對法輪功的修煉。有一次,練學騰對我非法審訊,逼迫讓我說出發的資料的來源,並威脅說他們警察沒有一樁案子查不清,讓我必須在他規定時間內說出資料的來源。最後沒達到目的,我和母親繼續被非法關押。在非法關押時,楚雄市國保大隊長馬紹益(原鹿城鎮副鎮長)帶著警察到五華看守所非法提審過我。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多天後,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華公安分局馬斌等幾個警察把我和母親轉出看守所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剛送到勞教所,我和母親就被分別關押在集訓三隊,母親在一樓有兩個人包夾(勞教所專門指派用於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監控限制其一切行為的勞教人員),我在二樓也是有兩個人包夾,不允許我和母親見面。

我被勞教所超期關押二十五天,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回家。我母親被非法加期八個多月,受盡種種折磨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回到楚雄。

學校無理扣發工資 更以開除加重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我從勞教所出來,第二天學校領導來到我家通知我開學時回到學校上班,學校負責人鄭曉玲安排我教授全校美術及低年級音樂。九月底鄭曉玲和同事李老師到我宿舍通知我不能教書了,只能打雜,打掃校內衛生、出板報、為集訓學生煮飯。從我回到學校上班以來沒有領到一分錢,我一直向學校楊校長、謝副校長反映工資一直不發,這是違法行為,但他們說上級說快了,快了,就快解決了,說學校借我一點錢做生活費,可工資就不發就這樣拖著。

我父親被六一零找去,讓他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六年四月底,我和母親到楚雄市政府信訪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學區尹家嘴小學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來一直不發我工資的情況。五月中旬收到信訪回覆,說我工作情況學校都認可,工資情況儘快解決。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學校突然通知我開會,教育局來了幾個人,宣布學校開除我,並問我有甚麼要說。我說:「我對工作兢兢業業,我熱愛我的工作,我和母親被你們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把我逼得差點命都沒了,現在還來開除我,這個世間連做個好人都不容,天理何在?!」當時對我九個月沒發一分工資的事隻字不提。

我被學校開除之後,我到處找州市政府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給解決。最後到了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我和母親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見市長,他們正在開會,把我們叫到信訪辦,我說:「你們再不解決,那我就上網曝光,讓全世界都來看看,在雲南楚雄市有那麼一個教師,兢兢業業工作就是沒有飯吃,不計較個人得失就是一無所有。」說到這時他們說已經有解決方案了,好半天拿出我工資補發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補發了我九個月的工資,但對非法開除我工職的覆議仍沒任何回答。

之後我被迫離開了我熱愛的三尺講台,四處打工,維持生計。即使這樣,我仍經常被穿警服或著便衣的人到我工作的地方打聽我的情況,還有人隨時盯梢我。去年四月份,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我打工的地方威脅老闆辭退我。

傳播真相 母親遭非法抓捕、拘留

我母親王美玲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從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回到家後,也有一些人到家中來騷擾。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早九點,雲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果、何昆全、朱耀輝等五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並非法傳訊我母親,到下午六點多她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我母親去買菜,楚雄市國保警察李果、何昆全等人把母親劫持到楚雄市國保大隊,非法傳訊到下午五點多鐘才回到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我母親在楚雄市西山公園,向鍛煉身體的人講做人要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並贈送了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晚會以繼承並開創人類的正統文化為主旨,再現東土神傳文化之精華,演出純善,純美,被譽世界第一秀。母親因此被楚雄市國保大隊抓走,並於當天中午由國保大隊袁武、何昆全、劉磊、李運、李志強、朱耀輝等十多人撬開我家的門非法抄家。當天母親被國保大隊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在送看守所檢查身體時,母親血壓不正常,看守所提出異議,但公安局國保大隊袁武執意要關押,母親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我收到楚雄市公安局郵寄的對母親非法逮捕的通知書。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母親的案子轉到楚雄市檢察院,由檢察官梁桂榮辦理。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見到母親差點認不出來,她非常消瘦,視力模糊。我母親在楚雄市看守所拒穿囚服,看守所警察搞株連,把同監室的在押人員作為人質,如我母親不穿囚服就不讓同監室的人打菜買東西,不讓她檢查身體,不讓家屬接見,還要給她戴腳鐐。

母親被非法判刑三年 省女二監百般阻撓家屬會見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楚雄市法院非法對我母親判刑三年。我和母親提起上訴,楚雄州法院仍維持原判。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我母親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母親被劫持到第二女子監獄後,我們家屬多次到監獄探視,都沒能見到。中秋節前,我們家屬又到監獄探視,專管法輪功的獄警都說所謂入監三個月集訓期不讓見,嚴管不讓見,讓寫申請。於是我到監獄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視的問題,監獄管理局獄政科的工作人員說據監獄規定必須三個月後,當我們提到女二監在管理中是否會有體罰、虐待的行為時,獄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員說:「我就是女二監出來的(原在女二監工作),那裏是文明管理,並且是大專以上學歷的很有素質的人員,和我們講述的看守所人員的管理素質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員說:「女二監讓人坐小凳子體罰,你們經歷過嗎?不要亂講亂說,如果有你們可以到駐監檢察室等部門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們家屬到女二監,專管法輪功的獄警仍然不讓見,並讓寫申請。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們再次到監獄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視的問題。最後終於在第二天下午見到了我母親王美玲,她當著獄警的面講了一點自己的情況。

我們得知,我母親才入監獄(九監區)就被罰坐,她坐不住就罰她站,一站就是長達二十來天。站得兩腿浮腫,之後才讓一會坐,一會站,不准出監號門,每個月只准用五十元錢,只能「三人」(監獄專門用於夾控法輪功修煉者的犯人)代買,還只准買生活用品,不准買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監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剛下水就把水吸乾了……在這裏不准煉功、不准學法,致使我母親的眼睛看東西再度模糊不清。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我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看望我母親,我在接見室說明來意,接見室姓謝的警察打電話到九監區給專管我母親的獄警,說要我寫一份會見申請,可以會見的時候會通知我。我當時在那裏寫完申請就去監獄管理局找到獄政科的楊警官,他就說監獄是否安排會見不由管理局決定,叫我到監獄去反映,由監獄安排。一月三十一日我又到了女二監要求會見我母親,監獄接見室姓謝的警察說我母親現在是嚴管期,嚴管期間的接見是受限制的,想給見才能見。

二月一日我來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找到了獄政科朱處長和何副處長,我先向他們介紹了我去年十一月份見到我母親的情況以及之後監獄一直阻撓我與母親的正常接見。他們回答我說監獄是不會出現體罰的情況的,朱處長說:「誰這樣做(體罰),那個人是不是不想要飯碗了?」之後,他們電話聯繫了監獄,找到女二監獄政科的科長雷玉,叫她給我們安排接見。當天下午我又趕到女二監,在接見室姓謝的警察說要我寫一份會見申請,由監區的警察來拿。我寫好了申請, 姓謝的警察就說叫我回去等著,可以接見的時候通知我。

看到這樣,我又到監獄管理局獄政科找到何副處長,繼續反映情況,他馬上打電話給女二監獄政科的雷玉,最後讓我第二天二月二日去監獄接見。

二月二日下午兩點我終於見到了母親王美玲,在接見室姓謝的警察給我們家屬照了相,還把我們的對話錄了音。當我問到母親的近期情況時,專管我母親的姓方的警察就說時間到了,接見室姓謝的警察就將我的電話掛了。於是我就和專管我母親的姓方的警察說了我去監獄管理局反映的情況,如果有體罰我母親的現象,我們家屬一定會控告到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