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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倆老年婦女被非法庭審 律師稱信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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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進賢縣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以持有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對兩位老年婦女萬菊花、鄒六美進行非法庭審。兩位正義律師在為她們作無罪辯護時指出:以信仰定罪違反憲法,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兩位法輪功學員。

對於律師的辯護,在公訴人位置上的張代平竟這樣回應:「甚麼信仰?又不是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 表現出其對信仰、宗教這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的無知。據悉,張代平是檢察長。

萬菊花,女,今年六十八歲,普通農民;鄒六美,女,今年六十二歲,李渡鎮毛刷廠退休工人。

兩人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進賢縣國保大隊、李渡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進賢縣看守所已半年之久,期間遭到非法審訊、逼供。在法庭上,兩人看上去都身體虛弱,說話聲音也很弱。

兩位法輪功學員在陳述時都指出,自己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做好人沒錯,告訴他人誠念「法輪大法好」就能度過災難,也沒有錯。來自北京、廣東的兩位辯護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屬於信仰範疇,應受法律保障;信仰和言論不應該被定罪,對信仰定罪違反憲法;煉法輪功可祛病健身,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為生活標準,做一個好人,她們是無罪的。

律師還指出控方在程序上多處違法:相關證據是違法取證,重要證據不合法;控方竟將兩張空白搜查證拿到法庭上來作為開庭的依據,說白了就是警察拿著空白搜查證想搜查誰就搜查誰,沒有哪部法律規定辦案中可以用空白的搜查證;警方在提審萬菊花的時候,使用了變相的刑訊逼供,長時間逼供,不讓睡覺;起訴書指控事實前後矛盾,事實不清,等等。律師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的兩位當事人。

據悉,萬菊花、鄒六美與李芳蘭、吳春玲等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先後在家中被進賢縣國保大隊指使的李渡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李芳蘭、吳春玲當天被劫持到南昌縣洗腦班迫害;其中鄒六美七月二十四日中午被警察以誘騙方式綁架。法輪功學員李芳蘭後被非法勞教。鄒六美據悉也被非法批勞教兩年。

在二月一日的非法開庭的前幾天,鄒六美的大兒子因為母親要被非法庭審,傷心過度,突發身體不適,送醫院治療,因醫療事故死亡在手術台上。鄒六美的丈夫要求法院讓她和兒子見上最後一面,法院同意了,可是公安局竟不同意。鄒六美現在已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

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電話:
原國保大隊長鄔建華5664385 5665382 13807001360
國保大隊長韓國昌13803530559,李渡鎮石橋村人
國保隊陸鐘毓、付兵 13970001126(此惡人追隨邪黨多年)
檢察長張代平079185699263
法官毛國忠13970955661
葉深山政委書記13807007585
法制科吳生根13807007749
曾志成 610辦主任13607005569
章國文 610辦副主任13970850123 辦85622204 家85667687
吳麗幀 610辦副主任13907085339 辦85622203 家85626166
李渡派出所:
電話85638225
所長支玉華13607002966 辦85638266 家85665721
彭龍印13870697612
姜金平 13879196239
雷顯標 13576014750
惡告人:王員連、湯奇根139070043(住址李渡鎮萬壽宮2號)
其他相關參與人員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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