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林澤華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癱四年半 家屬控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林澤華的家屬聘請律師,對佳木斯監獄虐待林澤華,致使林澤華癱瘓四年半的行為提出控告,已將控告文書遞交到佳木斯市檢察院監所處、佳木斯合江檢察院。目前,林澤華仍然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艱難度日。

法輪功學員林澤華,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林澤華被非法關押到佳木斯監獄。當時,五監區警察賴寶華等以林澤華「不放棄信仰」為由,時常教唆、指使在押犯人對林澤華侮辱、謾罵、體罰、刁難,強迫奴工和安排「包夾」全天候嚴管。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獄警唆使在押人犯李岩松將林澤華推倒重摔在樓梯上,後背、臀部、頭頸撞到樓梯階致使林澤華頸部以下除手臂外,軀幹和肢體癱瘓,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林澤華被虐待迫害致殘後,監獄既不積極救治,還禁止好心人對其護理照料。「包夾」李岩松對監室人說:「賴(寶華)隊長說了,誰也不准幫他,就讓他床上尿,床上拉。」傷病和虐待致林澤華身體每況愈下。

家人找到監區長王慶軍和中隊長王連宇詢問林澤華的病情和病因,被告知:「可能與長期不活動和營養不良有關。是有人推了他,但有無傷殘還得看檢查結果。」「監獄可以先給他看病,但看病錢得家屬先拿。」家屬多次請求進行身體傷殘鑑定,依法保外就醫積極治療,但均遭拒絕。

由於不能行走,林澤華飲食起居都非常困難,為了不給別人找麻煩,儘量少吃少喝,以減少上廁所次數。每天只能倚行李靠牆,或者用手臂支撐坐著,在獄中艱難度日。

家屬經過很長時間申請,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上午,由哥哥陪同,獄警帶他到佳木斯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體檢。只是草草的走了過場,對林澤華的癱瘓無明確診斷,就匆匆帶回監獄。家屬找到監獄610董大全,董大全態度非常惡劣,罵罵咧咧,說林澤華在「裝病」。這種為掩蓋迫害事實,怕承擔責任的荒謬說辭,令家屬非常憤怒。

律師根據林澤華在監獄中被監管虐待的情況,代理家屬提出控告,在控告書中,律師請求:
1.對佳木斯監獄進行監所檢察。
2.對佳木斯監獄虐待林澤華的責任人進行瀆職檢察;
3.對佳木斯監獄拒不積極救治林澤華的行為進行檢察監督。
依據《刑事訴訟法》《監獄法》《國家賠償法》和《檢察院監獄檢察辦法》,現請求你院依法啟動監所檢察程序,監督敦促佳木斯監獄立即停止對林澤華的監管虐待,並立即無條件的釋放,同時給予國家賠償。

法輪功學員林澤華遭受迫害的報導,請見:
《林澤華被迫害致癱四年半 家屬申訴被拒立案》
《林澤華被迫害致癱 獄警誣「裝病」 醫生走過場》
《林澤華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癱 醫院草草檢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