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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市孫顯馨十四年被綁架和騷擾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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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今年六十六歲的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孫顯馨老人,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然而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十四年中,他屢遭綁架、抄家、勞教,甚至判刑迫害。時至今日,還遭到單位人員、派出所警察的監控和騷擾。

孫顯馨老人,是昆明市制鏡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身體非常差,疾病纏身。不但雙耳失聰,聽不到聲音,血壓也奇高,高壓達二百四十,低壓達一百九十,隨時有生命危險,一直是家裏的「藥罐子」。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耳聾多年的她,奇蹟般的恢復了正常聽力,半個月後,血壓就恢復到正常的水平。孫顯馨不僅身體健康了,心靈也得到了淨化,用「真、善、忍」作標準來要求自己,用善心對待他人。同學、同事、親戚、朋友、街坊鄰居都驚訝於孫顯馨煉功前後的變化,幾乎所有認識她的人,都從她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然而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殘酷法輪功學員後,孫顯馨老太太也屢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孫顯馨被綁架到位於昆明市海埂附近的航空療養院的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天。當時組織洗腦班的是原雲南省司法廳教育處處長、原省「六一零」主要成員楊興源,此人已遭報於二零零七年底死亡,時年五十五歲。

二零零四年九月,孫顯馨在一個朋友家被警察綁架到昆明市永昌派出所。當時負責的是永昌派出所警察塗海(警號:12369),此人後被調到西山區看守所。孫顯馨要求塗海通知家屬,但塗海卻拒絕了。隨後,西山區國保大隊中隊長李銳和徐崢榮將孫顯馨綁架到了西山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孫顯馨的血壓高達二百四十,並且看守所的警察以談話為由,將孫顯馨騙到辦公室,警察指使牢頭往孫顯馨的飯菜裏下藥。後來又量了兩次血壓,血壓都高達二百三十左右,警察才問孫顯馨為甚麼吃了藥後,血壓還不下降,孫顯馨才知道是下藥了。兩天後,孫顯馨被李銳和徐崢榮送回了家。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西山區國保大隊中隊長李銳和徐崢榮再次將孫顯馨綁架到了永昌派出所,之後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同車被送往勞教所的還有楊蘇紅和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楊蘇紅已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一日端午節下午被迫害致死。孫顯馨被送往勞教所當天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而被送回家,但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所外執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孫顯馨到昆明市白沙河水庫生態公園爬山,卻被五華國保大隊綁架到五華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一個月以後,被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半年後,因為血壓高突然摔倒,將股骨摔斷,被送往空軍醫院並住院十多天,後送回家。住院期間和回家後,孫顯馨多次被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管理科科長楊音、中隊警察王思文(警號:5352167)、宋晉(警號:5352141)騷擾,要求寫「思想彙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王樹蘭,女,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後取保候審。李福、孫顯馨老倆口因到王樹蘭家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跟蹤拍照,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隨後被非法監視居住。幾個月後,西山區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在永昌派出所裏非法審訊了孫顯馨和老伴李福。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法院通知孫顯馨和李福到中級法院拿傳票,並通知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到昆明市中級法院二十一法庭參加訴訟。收到傳票後,李福因精神壓力大,吃不下飯,兩個多月竟然瘦了十多斤。開庭當天,孫顯馨的妹妹和兩個女兒在場,開庭不到一小時後,孫顯馨和李福就回家了。後來拿到判決書,孫顯馨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李福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孫顯馨被西山區國保大隊長邱學彥和四五名警察綁架到梁源派出所地下室審訊到晚上,後被送回了家。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孫顯馨下午兩點左右到普吉,當向一個十四、五歲的女孩贈送法輪大法好護身符時,旁邊三個便衣衝上前去,不讓孫顯馨離開。三個人中有一個人出示了警察證,該人身穿紅色衣服,身體壯實,三人均二、三十歲。隨後其中一人打電話又叫來了另外三個身穿制服的人,三人均拿對講機,電棍。六個人將孫顯馨綁架到附近的普吉村委會,並且叫來了王家橋派出所的警察。王家橋派出所的警察一共兩人開著警車到了村委會,其中駕駛員叫李林俊,到了村委會後,又將孫顯馨綁架到了王家橋派出所,此時大約下午三四點。

到了派出所後,非法審訊到了大約六點,才通知永昌派出所的警察將孫顯馨接回永昌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後,負責孫顯馨的警察劉智(電話:13759112712)找她談話,談話中說知道法輪大法好,但是就是不要出去發東西,最後還給了孫顯馨電話,讓她回家後給劉智打電話,並且說以後每個月劉智都要給孫打電話,或者上家裏去談話。晚上八點多後,才放孫顯馨回家。

在孫顯馨被非法所外執行及監外執行期間,永昌派出所的警察對孫顯馨實行監視,電話監聽,跟蹤,蹲點拍照等,並且讓孫顯馨單位的職工和派出所警察的家屬進行監視。

昆明市制鏡廠的現任黨委書記馮豔坤、昆明市制鏡廠的勞資科職工邢智勝、昆明市制鏡廠的會計肖麗芬,此三人在一個辦公室,辦公室就在孫顯馨的樓下,每當孫顯馨出門,三人都會輪流監視其行蹤,並且電話通知永昌派出所,三人長期監視孫顯馨的行蹤。

還有一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跟蹤孫顯馨外出,並且舉報孫顯馨,導致被抄家。隨後孫顯馨見到該老太太從永昌派出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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