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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法院刁難律師 對韓秀芳等庭審一再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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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原定四月十一日,對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劉春蘭、趙連英非法開庭,並且在開庭之前,已將開庭的準確時間通知了律師,律師從北京及時趕到牡丹江。又接到個陌生電話說當事人因血壓高無法出庭而取消開庭,這已經是第二次改期了。家屬得知消息更是著急不知老人在裏面情況如何。

在此之前愛民區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庭審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宮呈閣、劉春蘭、孫發等,後構陷案卷被打回。愛民區法院原定四月二日上午九點對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劉春蘭、趙連英非法開庭,得知家屬聘請律師後,由於律師的介入,突然改變開庭時間為早七點半,結果卻在開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法院沒有解釋原因。

四月十日上午,愛民區法院公然採用流氓手段對待大法弟子韓秀芳和劉春蘭家屬及律師,律師向法院提交程序材料被拒絕,並非法剝奪了律師複印卷宗權利,律師給院長盧俊成打電話接通後無故掛斷電話,再打就不接電話了。律師跟被召集來的三位法警交涉,告訴他們:阻攔律師的合法程序、又不讓上樓提交材料,你們這是違法行為。讓隊長通報姓名出示證件,遭拒絕。不知何時一位女法警胸前別著火柴盒大小的攝像頭,手裏拿著錄音器來給律師和家屬拍照錄像。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牡丹江市惡警綁架了在家中或在單位上班的法輪功學員數十人。其中,韓秀芳、劉春蘭、孫發等在家中被綁架。

長期以來,牡丹江警察採用特務手段,跟蹤、監聽、偷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真相傳單、開交流會以及法輪功學員的交流等。惡警按照黑名單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次綁架後,牡丹江國保支隊政委楊丹蓓等羅織誣陷材料,惡警還恬不知恥地拿著偷拍的照片指證法輪功學員;其中構陷劉春蘭的案卷被送到愛民分局鐵北派出所孫強,由其起訴到愛民法院。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刑庭在看守所秘密庭審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宮呈閣、劉春蘭、孫發等。家屬到法院責問:為甚麼開庭不通知家屬!法院方稱:甚麼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屬,就是法輪功的案子開庭不通知。

後構陷案卷被打回。國保惡警楊丹蓓授意李岩松再次將誣陷韓秀芳和劉春蘭的黑材料送到愛民區檢察院公訴科,由政法委、「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定刑期。愛民區法院原定四月二日對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劉春蘭、趙連英非法開庭。

家屬為韓秀芳等法輪功學員聘請了律師。在開庭之前,必須依法將開庭的準確時間通知律師,並應依法保證律師複印卷宗材料。可是,律師來到牡丹江愛民區法院要求查閱卷宗。而法院根本就不讓律師複印卷宗,只讓看或抄錄,這怎麼可能呢?!律師都從沒遇到過這樣的事。這不明擺著所有的卷都是編造的,見不得光的。

結果卻在開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法院沒有解釋原因,還不知其耍的甚麼陰謀。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又通知律師將於四月十一日,對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韓秀芳、劉春蘭、趙連英非法開庭。律師從北京及時趕到牡丹江,到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時,被告知取消庭審了,這已經是第二次取消庭審了。

在此,提醒法院的法官,你們手中的權力是給你們懲惡揚善、維護法律尊嚴的。我們真的為您著想,特提醒您:例如在行文上的署名,無論時日長短都是可查的證據。不管你是主動還是被動「執行上級命令」的,真到了真相大白那一天,作為具體執法者是無法推脫罪責的。千萬不要以為聽黨的話就保險,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個不是聽黨的話去造反、去打走資派的,沒想到人家會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會被當成三種人付出慘重的生命代價--被押往雲南邊境秘密處決,當了中共這個罪魁禍首的替罪羊!您說冤不冤?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真得三思而後行啊!

相關責任人: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
院 長:盧俊成 0453-8909988 13836396888
副院長:孫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副院長(刑):紀某某 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副院長:某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刑庭庭長王玉臣 13946365618
辦公室: 0453-8909487
收發室: 0453-8909464
舉報中心電話: 0453-8909488
牡丹江市愛民區檢察院:
檢 察 長:張雪彤 0453-6599801 13904535013
副檢察長:臧雨清 0453-6599804 13604830345
副檢察長:馬東曉 0453-6599805 13904537388
副檢察長:戰曦鵬 0453-6599803 13634633333
副檢察長:趙滌非 0453-6599802 13945327615
公訴科:0453-6599809
辦 公 室:0453-6599806
紀檢監察科:0453-6599817
偵查監督科:0453-6599808
職務犯罪預防科:0453-6599813
民事行政檢查科:0453-6599814
反瀆職侵佔局:0453-6599810
反貪污賄賂局:0453-6599811
法警隊:0453-6599815
北安監察室:0453-6599816
專職檢查委員會:0453-659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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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春英8902668(辦)6425333(宅)13945306208(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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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627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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