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醒的時候,我給他讀法,希望他能回到大法中來,他也多次下過決心要戒酒,開始修煉,可是每當這時,他的親朋好友就找他吃飯,我不想讓他去,他不聽,心裏就開始怨恨:我是為你好,咋不聽我的啊。
他曾因為喝酒騎自行車把腿摔壞過,以後他很晚不回來,我在家就惦記:是不是又喝多了?能不能出啥事兒啊……等他回來了,看見他神志不清的樣子,就不願意搭理他,也不願意和他說話。心想:和這樣一個人過日子,啥時候是頭啊?你愛咋地咋地吧,我也不管你了!我的這種表現,讓他心裏不舒服,他就找茬,對我說話的態度也不好了,有時候還摔東西。時間長了,我的狀態也越來越不好,陷在家庭的圈子裏出不來,精進不起來,學法走形式,不入心,以為做點兒真相資料,法也學了,功也煉了,就是修煉了。
二零一二年九月份,我被迫害,在被迫害前的幾天,我出門沒在家,我因為惦記著丈夫,就急著要回家,同修不讓我回,我非要回,結果回來的第二天就被綁架了。出來後,我找到同修,在學法小組曝光我的情況,讓同修幫助我歸正,我的思維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我這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表面上看,是丈夫得罪了人,惡人構陷我,我回家時,惡人已在我家附近蹲坑兩、三天了。實際上呢,是因為我的情太大,我把情當成了慈悲,和丈夫一直在情中,又愛又恨,被邪惡鑽了空子,師父在《警醒》中說:「你們真的不懂是人心勾的鬼上門嗎?」
我雖然在學師父的法,但是只是為了學而學,不是學過之後,對照法去修自己,把自己的言行、思維歸正在法上,遇事時總是走人的思維,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修煉就是向內找,對與不對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其實我和丈夫間發生的一切事情,我心裏不舒服的時候,正是我要放下情的時候,可是我一次次的都沒有抓住機會修掉它,總是走人的思維,用常人的理來衡量,覺的自己是為他好,他不聽就怨恨他。
通過和同修在一起學法,使我豁然開朗,我明白了自己是誰,更進一步明白了自己是誰,明白了自己的責任,我必須得真正修煉,按法去做,真正的同化法,才能真正的救度眾生。
明白了這些,回過頭來再看人的情,覺的甚麼也不是了,沒有甚麼放不下的了。師父在《澳大利亞法會講法》中說:「其實,這個情就是我們這個空間中三界內的一個神,他是給人締造的,為人、為三界內眾生而存在的一個神。」情是「為人、為三界內眾生」造的,我不是這兒的生命,我是要成就更高的生命的,我不在其中,我是為法而來,為救度眾生而來。
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在法中歸正了自己,周圍的環境也變了,丈夫又從新走回修煉,以前阻礙我們的不好的因素都解體的,一家人都沐浴在法光中,在法中共同精進。
感謝師尊慈悲救度,弟子一定在法中走好以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