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市潼南縣付小紅自述遭受的毒打折磨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在江澤民「腐敗治國」的指導下,我丈夫在生活作風上的不檢點,導致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出現了重大裂痕,我也因此一病不起。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我修煉法輪大法後,李洪志大師將我從死亡的邊緣和巨大的病痛中拯救了出來,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我原諒了丈夫和「小三」,化解了怨恨。

我叫付小紅,重慶市潼南縣柏梓人,法輪功學員,潼南縣「教工之家」招待所退休職工。丈夫叫吳建生,一個女兒叫吳曉燕。

修煉法輪功後,我的病不翼而飛了,身體恢復了健康,渾身上下變得身強力壯,整天有使不完的勁。我聽了師父的話,我明白了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的宇宙法理,知道了這一輩子為甚麼會遇到丈夫有外遇這種事:因果報應,也許上一輩子我做了對不起他的事,造了業,欠了他的。我決心遵照師父的教導,始終善待他人,包括自己的親人和打罵過我的人,不計前嫌處理好了丈夫,以及和丈夫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田某,鄧某﹝鄧現在公開和吳建生同居﹞的關係。

後來,我一邊修煉法輪大法,一邊自謀職業,開了一家瓷磚門市,做起了銷售瓷磚的生意。我從生命的盡頭和迷茫中掙脫了出來,讓我心中充滿了對李洪志師父的感激。

第一次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法輪功受到江澤民流氓集團無端地迫害,我深感不能接受。這不太冤了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將瓷磚門市關鎖了,和幾個同修坐火車去了北京。

我們進了國務院信訪辦,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了我們的正當訴求。後來由國務院信訪辦的官員聯繫,將我們一行幾人接到重慶市駐京辦。在重慶市駐京辦住了幾天。重慶駐京辦電告重慶市潼南縣六一零,派人到北京,將我們從北京押回,關在潼南縣公安局臨時關押室內,對我們幾個婦女進行了非法搜身和非法審訊。在公安局被關了三天三夜,在第三天的深夜兩點多鐘,將我們全部押解到潼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正值嚴冬季節,縣六一零警察將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投入牢房,晚上睡覺卻不給被子蓋。我們要煉功,要背師父的大法,四十幾歲的所長黎志貴(音)對我們大聲命令道:「要煉功的,跟我站出來!」我們幾個人,齊刷刷地都站了起來。氣得他惱羞成怒大吼:「不許煉功,不許背法!」一次,他看見我們在牢房內煉功,火冒三丈,飛起右腳朝一個法輪功女學員踢去。結果那個女學員並沒有被他的氣勢嚇倒。黎志貴這一腳則因用力過猛,鬼使神差突然一轉,整個腳掌踢進了牢房門的鋼管空檔裏,卡在了兩根鋼管空隙之間,拔不出來。痛得他嗷嗷直叫。隨後,黎志貴魔性大發,強迫他手下的勞改犯用「雞啄米」式酷刑(用一副手銬將兩手腕銬在兩大腿下邊,銬得很緊,兩手掌零距離。人處坐勢,逼迫人彎腰低頭,同時戴上腳鐐。)來折磨我們。那些年輕的勞改犯都從內心裏不願意給我們戴這種刑具,他們小聲地對我們說:「阿姨,『雞啄米』戴起惱火(痛苦)得很,我們實在不想給你們戴。沒辦法,不給(你們)戴,所長要罰我們。我們給你們戴鬆一點,好不好?」我們就寬慰那些年輕人,那些年輕犯人很受感動。

黎志貴用這種酷刑給我們連續戴銬了五、六天。我們仍然集體打坐煉功、集體背師父的《洪吟》。最後,黎志貴無可奈何地軟了下來,他制服不了我們,也就不再管我們煉功學法的事了。

中共潼南縣610把我推進縣看守所關了一個月,後來又轉移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

縣610的人員放出話來,要我寫甚麼「保證」,才放我出去,我不寫,他們就通知我父親,拿錢把我贖出去。我父親是潼南縣一位小有名氣的教師。不僅毛筆字寫得好,畫也畫得好。我父親有個學生,叫蔡聘(音),是縣公安局的局長。我對縣610的人員說:「家裏人拿錢,我不出去。不要我家裏人拿錢,我就出去。無罪釋放我,我要出去!」

後來,中共潼南縣610張良一夥設圈套,派人到拘留所,叫我到公安局去問個事情。我不知是他們設的詭計,上車到了縣公安局。進得縣公安局,一見到我家裏人,我想,他們肯定是騙了我家裏人,收了我家裏人的錢。我說:「你們騙我家裏人,拿了錢,我不出去!」我就往警車裏鑽。他們好說歹說把我請到局長辦公室,關上門,請我坐下,要我在擬好的「保證書」上簽個字,我說:「我又沒有犯法,我簽甚麼字?我不簽!」幾個警察兇相畢露,抓住我的右手,就往桌上按,眼看我的手被按到桌子上時,我憤然說:「放開!我自己來!」幾個人一下子就鬆開了我的手。我一把將桌上的筆抓起,使勁朝窗子外邊一甩,筆就不見了蹤影。氣得幾個警察連忙把我父親叫過來,跪在我的右腳邊,向我求情。潼南縣國保支隊隊長張良卻惡狠狠地說:「你看,你好壞!雷都要打你!八十幾(歲)的人給你跪倒,雷不打你才怪咧!」我說:「雷打,只有打你們!是你們把我父親弄來跪倒的。我沒有犯法,我沒有做壞事,是你們強迫我簽字的。」我這一說,父親聽到後,傷心得大哭了起來。家裏人趁機拉起我,走出了縣公安局。事後,家裏人告訴我,父親被縣六一零勒索了六千元的「保證金」和「遣返費」 ,才結束了第一次的非法關押。回到家時,已經是二零零一年五月中旬。

再遭非法關押半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又上北京去為我師父,為法輪大法鳴冤。到了天安門廣場附近,被中共警察吆喝著強行作惡──惡警們命令遊客必須從放在地上的李洪志老師的大幅照片上踩過去,並將李老師的照片撕毀,才許進入廣場。

這一喪心病狂的暴行,遭到了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的抵制。還沒有望見天安門廣場的影子,我就被警察非法抓捕,關進了廣內(音)派出所。關了兩天,又把我轉到北京一物(音)看守所,關了五天,我始終不說一句話,我也說不來普通話。最後,警察見我不吭一聲,也許以為我是個「啞巴」女人,不得不把我放了。我就自己坐火車回到了重慶,再坐汽車回到了潼南。

回到家後,女兒跟我說:「媽!他們(張良之流)抄了我們的家,還對你發了通緝令。」我連忙去拉開放有《轉法輪》寶書的寫字檯的抽屜。露出了金光閃閃的《轉法輪》。我對女兒說:「你是看到的,我是打空手回來的。」女兒說:「媽,太奇怪了,太神奇了!」

張良之流妄想從我開刀,截獲到一丁點信息,趁我不在家,將我丈夫綁架作人質,令他前面開路,後面警車壓陣,強迫他把我們家和我的瓷磚門市打開,進行非法抄家,到處都翻遍了,連裝修房子多餘的,放置在陽台上的瓷磚都翻了個個兒,也沒有找到他們所要的「證據」。

回到家的第三天,已是二零零一年的八月份,張良和羅永紅(音)到我家,通知我下樓去問個事,一會就回來。他倆還向我家人作了保證的:「一會兒一定讓她(指我)回來!」結果,我下去後,就被張良、羅永紅等惡警綁架了。接著,又把我關進了縣看守所。羅永紅威脅我說:「付小紅,你不說,別人都把你說了,你是怎麼個接待的,是怎麼喊那些人發的,我們都知道。」我說:「要這麼說呀,你整法輪功整得這麼兇(厲害),這麼展勁(賣力),不曉得(不知道)你得了多少冤枉錢。」他氣得吹鬍子瞪眼睛,一個字也沒有記下來。後來,他們又把我轉入縣拘留所關押。張良、羅永紅之流絞盡腦汁想判我勞教或者送進監獄,但是我始終不承認邪惡的迫害。這次前後關了我半年,最後,他們不得已才把我放了。出拘留所時,羅永紅要我簽字,我一看拘留證上拘留天數一欄,填的是十五天。我就不客氣地對羅說:「你們做假,關了我這麼久,才拘留十五天嗎?」他理屈詞窮,垂頭喪氣地讓我走出了縣拘留所。

被綁架到雙江派出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左右的一天上午,我手裏拎著菜,準備去六樓資料點,給同修做午飯。走到資料點的附近,發現那上邊已有陌生人在張望,我就提著菜往下邊走。另一隻手插進口袋,將資料點房門鑰匙捏著。當幾個便衣警察對我進行又一次綁架時,我將那把鑰匙甩出,「咚」的一下,打得很響。打到了那棟房子底樓的房門上,落到了樓梯上,幾個惡警都沒有看見。他們綁架我時,我拼盡全力反抗。幾個不法之徒用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將我一個女人制服。我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歹徒們把我塞進警車,我一直請師父加持:「我們這個資料點不能被邪惡破壞了;讓同修揀到那把鑰匙,通知同修快點撤!」惡警們把我綁架到潼南縣雙江鎮派出所關押。我一直都在暗暗地請師父,求師父,告訴資料點裏的同修,快點撤,快點搬。

一個C姓同修在裏面坐立不住,她突然想到要去接她的孫兒,提前離開了資料點,下樓就發現了地上的鑰匙。我是十點鐘遭綁架的,那把鑰匙在樓梯的地面上擱了一個多小時,卻沒有人發現,C同修一下樓就發現了,真是稱奇。她把孫兒接回家後,返回資料點時,一個在院壩裏住的老太婆,告訴她:「好像是付小紅被幾個人抓走了,是抬起朝那個車子裏甩的」。C聽說後,趕緊去叫開資料點的門,拿出從樓梯上揀到的鑰匙,問:「你們看這把鑰匙,是不是付小紅用的?」A同修經過辨認後,確認是我用的房門鑰匙。他們說:「怪不得說,聽到下面有人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只是沒有聽清楚是哪一個人的聲音。」我一上午都沒有及時到資料點去做飯,裏面的人已經產生懷疑。儘管張良之流派人在附近蹲坑,同修們當機立斷,當天夜裏就將資料點的所有設備和資料,全部撤走了。撤完後,我雖然人被張良一夥關在雙江派出所,但是,那天晚上,我心頭猛然一陣涼爽舒服的感覺,通透全身,修煉的經驗告訴我:資料點安全轉移了。第二天,從兩個審問我的警察嘴巴裏,也證實了我的感覺。

在雙江派出所關押期間,羅永紅、劉勇(音)兩個警察用手銬將我銬成「蘇秦背劍」來摧殘我。還準備將我吊到房間內的天花板上。他倆叫站在旁邊的一個小警察去找吊繩,小警察出去後,碰到了雙江派出所的一個「文化專幹」,那「文化專幹」跟小警察噓了一句:「這個法輪功是吳廠長的老婆」。因為他倆到我們「教工之家」招待所住過旅館,那個「文化專幹」認識我。找吊繩的年輕警察明白了「專乾」的意思,磨蹭了半天,等羅、劉快要交班了,才跑來聲明,繩子沒有找到。等到羅永紅、劉勇一下班,別的警察就不願意給我戴手銬了。八個小時一班,一天二十四小時三班制,只有羅、劉兩個傢伙當班時,才將我雙手銬起來,吊在窗戶上,還用一張桌子隔在我身體與牆壁之間,頂著我的腰部,以此來逼我屈服。不多時,我的雙手就被手銬銬烏了,銬腫了,手腕銬出了血,銬子就勒進肉裏面去了。我忍著劇痛,蔑視兩個警察的殘暴行為,他們就打我。說來也怪,當他們舉起拳頭想打我時,拳頭卻落不下來。在雙江鎮派出所,折磨了我四天四夜,一直不讓我休息。

後來,張良見到我,說:「付小紅,你恨我得狠吧。」我說:「我恨你啥子?我們大法弟子不恨人。其實,你也在遭受迫害。」他聽後,嘿嘿一笑:「我也在遭受迫害?」我說:「是噻!只不過你遭受的迫害方式和我們不一樣。」張良把我非法關在雙江派出所時,那裏的所長對張良的人罵不絕口:「你們得獎金,喊老子我們來出地方,用我們的電,年終了,我們還找不到個辦公的地點。」

流離失所,家庭破裂

第二天,張良就下令將我轉到潼南縣「二派」,在「二派」只關了一天,深更半夜又把我轉到縣戒毒所關押。同修好不容易探到關押我的地方,給我送來了生活用品,張良之流又把我轉到雙江鎮與縣城交界處的縣六一零專設的洗腦班關押。張良放出話來,暫時把我「寄放」在洗腦班,三天後再來過問我。

我被非法關押到縣洗腦班後,一個惡毒的年輕女人,是剛剛調入洗腦班的「幫教」,罰我長期站在房門外的走廊上,要我雙腳並攏。我就是不配合,雙腳分開站。她就用火箭皮鞋踢我小腿,將我的兩小腿,踹的青一塊紫一塊的,滿是瘀血,疼痛難忍,我就是不並攏,以抗議中共潼南縣六一零對我的非法關押。

那個新來的女人,魔性大發。一次,趁我不注意,從後面猛踹我幾腳,我一時站不穩,頭向牆壁上撞去,頓時腫起一個大包,我轉過頭瞪了她一眼,她看到我的眼睛後,感到十分恐懼。最後,灰溜溜地走開了。我想:「我不能在這裏遭受邪惡(之徒)的迫害!」當我發出這一正念的時候,師父的法身就幫助我和洗腦班中另一位女同修,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午一點過,成功地闖出了那個虎狼窩。從這一天起,那個洗腦班解體了。這一次,張良這伙中共匪徒,非法關押了我半個月。

我們的成功出逃,驚動了中共重慶市委和中央六一零辦,我經過了非常驚險的歷程,我安全地移到另一個地方住下了,從此我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

在我居無定處,流離失所期間,丈夫通過潼南縣法院,要求和我解除婚約。我女兒已經長大成人,女兒在她奶奶的脅迫下,未徵得我的同意,在離婚協議上代我簽了字。至今,我沒有得到任何有關解除我和吳建生婚約的法律文書。這是江澤民流氓集團及中共邪黨對我以及我們全家的迫害,是犯罪行為。

在重慶市沙堡女子勞教所又被迫害一年

二零一零年上半年,我才從其它住所搬來和女兒、女婿在重慶市生活在一起,結束了幾年的顛沛流離的苦難生活。

在薄熙來、王立軍罪惡當政的重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那一天早上,六點過,我坐在床上剛發過正念,門外就有人喊:「你們的小車擋住別人的車了,麻煩你們挪一下,好不好?」我女兒不知是騙局,老打老實地開了門。結果一夥不明暴徒衝了進來,直奔我的臥室,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文書。我看這伙歹人要對我進行綁架,我就一下跑到窗子邊,打開窗子,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身強力壯的中共暴徒,一起將我一個老太婆,按在床上,用手銬將我的雙手反銬了起來,同時用黃膠帶將我的嘴和頭纏了起來,再用黑頭套將我的頭部套上,像做賊一樣,進屋就把房門關上,害怕樓上樓下左右鄰居聽到動靜。他們預先還準備了割門機,出動了武警。小區保安也參與了綁架案。

邪惡之徒作了周密的安排,將小區的電梯也控制了,綁架時,緊靠我女兒家的電梯,一時成了犯罪的專用電梯。匪徒們從我家搶走了如下物品:「聯想」筆記本電腦一台、台式電腦主機一部、手機三部、32G硬盤一個、舊硬盤一個、MP3三個(其中新的二個),MP5一個,《轉法輪》二本,U盤二個,現金一百多元,空白光碟,護身卡片、護身手鐲、護身項鏈若干。

暴徒們在綁架時,我奮力反抗,竭力掙扎,他們只好七手八腳將我強行抬進警車,一路開到了重慶市九龍坡區陶家鎮派出所關押。與此同時將我女兒也非法押到九龍坡區黃桷坪派出所關押。薄熙來、王立軍指使的九龍坡區六一零的邪惡分子,將我手,腳戴上刑具,進行了連續七十二小時車輪戰式的非法審訊,我以絕食和沉默抗議。惡警們用黑頭套套住我的頭,將我架到他們的抽血室,強行抽取我的血樣。我反抗,他們就按住我的手臂,扎我的血管。一個潼南縣塘壩鎮姓王的惡警抽得了我的血液後,得意忘形地說:「這下子你總跑不脫了噻,這就是依據(血樣)。」在陶家鎮派出所審了我三天三夜。我不開口,將我轉到九龍坡區華岩看守所關押。看守所警察要照我的像,我不配合;要打我的手印,幾個人按住我的手,眼看印上了,等他們手一鬆,我順勢一拖,手印就花了。

一個不願意報姓名,也不著警服的中共警察,在看守所的審訊室對我進行非法審訊時,我根本不回答,以緊閉嘴唇對付凶殘,氣得他暴跳如雷,扯起嗓子大叫:「老子要你們倆娘母都去坐牢!」我心想,你說了不作數,不理睬他。最後,他軟下來自言自語道:「我還以為區縣來的還老實些,想不到你這麼頑固。」第三天的午夜一點到兩點鐘,他打電話向他的頭兒彙報「還是不行。」轉過身來,他罵我:「你還是個老x(髒話)呢!」他一腳將板凳踢飛,砸到審訊室的櫥櫃上,將櫥櫃門砸爛了。

第四天,九龍坡區六一零邪惡分子,將我押送到重慶市渝中區九坑子處的「轉運站」。「轉運站」的人叫他們到九龍坡區公安分局出個證明,才把人交脫了事,當天,我由「轉運站」押到重慶市沙堡女子勞教所迫害。說是勞教我一年,我既沒有看見勞教通知書,更沒有簽字。

我被非法關進女子勞教所後,負責的是一個姓何的女警,個子矮矮的,還有一個叫陶新(音)的,三十多歲,一個姓畢的教導員,還有一個叫韓露的女警。另一個叫賈珍(音)的女警,管所謂「『轉化』了」的那個組。我一進了勞教所,就被嚴管了起來。獄警安排包夾我的勞教人員有林定容(音)、劉雪琴(音)、楊燕(音)、張君(音)、肖體惠(音)、李小敏(音*)等。

林定容是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案中涉及到的其弟媳謝才萍開的淫窩裏的打手。劉雪琴也是謝才萍淫窩裏的女打手。張君犯的是非法傳銷。肖體惠是涉毒人員。她們在中共獄警的指使下,參與了包夾我的犯罪活動。肖體惠,二零一一年初就刑滿釋放了。放出去沒幾天,就出車禍,把手砸斷了,遭了報應。李小敏也是涉毒人員,從勞教所出去剛好一個月,打針就打死了,也是遭了報應。還有一個叫秦芳(音)的,也是涉毒勞教。是將重慶市大法弟子徐真(音),在沙堡女子勞教所裏活活用被子捂死的殺人犯。

在勞教所中共獄警的慫恿下,包夾犯個個如狼似虎,對我不是罰站,就是罰蹲,稍有不服,就是拳腳相加,按住猛打。打得我身上經常是青一塊,紫一塊的,人都變了形。每天要整到十二點過,才能睡覺。早晨不到六點,就被值班的勞教人員叫起,打掃衛生。完了,所有的包夾犯,把我看住,其他人下樓去吃飯,不准我下樓。由包夾人員把飯打上來,舀一點給我,叫我端到房間角落處吃。吃完後,不許我動,也不洗碗。等牢房內其他勞教人員,做的做奴工、學的學習去了,包夾犯就開始對我進行圍攻,謾罵,「修理」我了。學習的人員回來後,包夾犯就叫我靠牆站著。中午她們都睡午覺,我卻被一直罰站或罰蹲,不讓休息一分鐘。晚上叫我寫思想彙報。不寫就打,一直到十二點,不寫不准我休息,哪怕是寫一個字也可以。

每天就是這樣摧殘我,折磨我。因為我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就遭到江澤民流氓集團以及爪牙、打手們的如此殘酷的迫害。直到我被關押在沙堡勞教所的最後三個月,中共獄警才同意我女兒、女婿對我的探視。我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走出了重慶市沙堡女子勞教所,獲得了暫時的人身自由,但是中共邪黨對廣大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並沒有結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