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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老人被劫持二年 法官說政法委定開庭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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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德光夫婦,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遭非法開庭迫害後沒有任何音信,六月十三日律師打電話問法官張雪林,張說,最近一個月就出來了,但具體結果需要政法委看後才能決定。

陳德光老人至今已經被非法關押二年。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陳德光老人受到種種迫害,曾經被打斷肋骨、非法勞教,一家人多次被騷擾的無法正常生活。

陳德光老人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職工(現已破產),家住紅古區海石灣大通路。修煉法輪功前身患腰肌勞損、頸椎骨質增生、胃下垂等多種疾病,而且每天要抽兩包半煙,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大法不久,一身疾病不翼而飛,煙、酒都戒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陳德光與老伴盛春梅在蘭州市紅古區花莊鎮給世人贈送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時被花莊派出所非法抓捕,期間受到警察張國維的刑訊逼供,後來,陳德光被關入看守所(先是在海石灣的紅古看守所,同年十一月被送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盛春梅因身體狀況不好先是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一年後,邪惡之徒先是以欺騙的手段以簽字為由想將盛春梅騙到公安局,無果後,他們就四處搜查跟蹤,用手機定位等方法找到了盛春梅,非法抓捕了她,並將她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抓捕盛春梅時,惡人並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且是從窗戶強行闖入的。

二零一二年六月,蘭州市中級法院以刑法300條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預備開庭迫害陳德光老人,因蘭州市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介入而無限期延後,其妻子盛春梅又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底被蘭州市中級法院非法批准逮捕,由安寧區銀灘路派出所、安寧區分局、紅古區分局、蘭州市中級法院聯合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至蘭州市第一看 守所至今。9月底,法院通知律師,案件已經撤訴,但公安部門仍然不放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家屬在給陳德光買東西時,才知道三月二十二日要在紅古區法院開庭,在此之前家屬並未接到法官或律師的電話通知(法律規定開庭通知書必須在開庭三日前送達律師處)。

當天中午家屬在與律師聯繫後得知,律師是與家屬同一天得到電話通知的(而書面通知到達律師事務所的時間是21日上午)而在幾天前紅古區法院的書記員給律師打電話說要寄出庭通知書時,問他幾號開庭,書記員說不知道。由於沒有及時收到出庭通知書,律師無法按時出庭辯護,所以在二十日下午至二十一日全天律師和家人都盡力聯繫法官張雪林與其協商將開庭時間延後至星期一(二十五日),法官不同意,只是要求家屬與律師聯繫讓律師儘快趕來。而律師即使坐飛機也無法趕上開庭,最後無奈做出「法官強行開庭,則律師和家屬均要對其進行控告的決定」。

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家屬提前來到法院門口(十點開庭),再次與法官協商延期開庭。打通電話後法官張雪林從法院出來(二十二日法院不讓人進,說是必須憑票進入),張雪林說:「既然律師無法到場,那麼讓兩位律師寫延期開庭申請書,傳真過來。」後來,因其中一位律師因工作無法寫延期申請書,法官先勸家屬解聘律師,當家屬堅決拒絕,並告訴他說: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你延期開庭。另一個是你強行開庭,我控告你。

之後,法官又讓家屬寫一份延期開庭申請書,說是要交給上級討論是否延期開庭,從十點到十二點半,他們一直在所謂的研究。無果後,只得宣布延期。

後來賀建中的案件開庭時,律師也會見了陳德光(陳德光和賀建中的代理律師是一個人),才了解到在那兩個半小時,張雪林法官、庭長和一些別人(陳德光沒記住)一直在騙陳德光,說律師來不了了,給你換個不要錢的律師,你把他們解雇了之類的話。但陳德光始終堅定一念:我只要我的律師,其他的一概不要。才使得他們的奸計無法得逞。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法院
電話:電話長途區號:0931
院長:6211617
辦公室:6211656
經濟庭、民庭、執行庭 6211283
蘭州市紅古區法院郵編730084
趙新宇邪黨書記院長
魯長來邪黨成員副院長
朱存勝邪黨成員副院長
陳春香邪黨成員副院長
吳存乾邪黨成員民二庭庭長
李信邪黨成員政工科科長
談應勝邪黨成員辦公室主任
紅古法庭庭長魯吉年
執行庭庭長史英博
刑事審判庭庭長周天民
政委錢崇喜立案庭庭長高紅
主審法官:張雪林 13609381509  0931-6229874

蘭州市紅古區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檢察院
郵編:730084
檢察院公訴人:索劍秋

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華林路333號
郵編:730050
所長:金愛興
教導員:魯維民
副所長:楊繼武
副所長:王煜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蘭州市九洲大道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郵編:730046
所 長: 趙志軍 劉平
王建堂:蘭州市監管支隊支隊長
魏國棟:副支隊長
田慶萍:一大隊隊長
蘇生福:五大隊隊長
匡軍、呂軍:管教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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