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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抄家→誣陷→判刑 成中共警察迫害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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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李敘和等一夥警察,兩年前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兩名修煉法輪功的婦女,然後搶走她們的鑰匙,上門抄查,搜走私人財物,繼而綁架她們的親友,再抄家、逼供、誣陷,惡警叫囂著:憑這一堆物品就可以判你們三、四年的刑。最後惡警與當地檢法機構合謀,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抓人→抄家→誣陷→判刑,成了這些中共惡警為所欲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式。以下是兩年前發生的這起迫害案件的經過。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五時左右,法輪功學員李英花、余成紅在金昌市金戈購物廣場的一家廚具店內選購廚具,突然闖進兩個便裝男人,撲向她們並搶她們肩上的包。余成紅問:你們是甚麼人?光天化日之下搶人的東西?瘦高個自稱是金昌市「610」的(後得知是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李敘和)。因沒搶走包,他吼叫著店員把門插上,另一惡徒掏出個瓶子向兩位女士面部噴了幾下,頓時店內瀰漫著一股辛辣嗆人的氣味,辣的人睜不開眼睛,屋內的人都不停的咳,李敘和掏出手銬強行將李英花、余成紅銬上,這時又進來兩男便衣連拉帶扯把李英花、余成紅兩人塞進門外停著的一個麵包車的後面。

倆人被劫持到濱河路派出所。這伙惡警從她們的包裏搜到倆人丈夫的電話號碼及家門鑰匙後,開車直奔李英花、余成紅的家,非法搜查。參與人員李春海、蔡建軍、許海峰、賈德蘭、王文明。

李英花被搶走的物品有:大法書籍十餘本,電腦主機,顯示器各一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播放器三個,MP4一個,MP3一個,索尼刻錄機一台,影碟播放器一台,一千元錢的DVD影碟光盤(未啟封),總價值達一萬餘元。

余成紅被搶走的物品有:大法書籍十餘本,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MP4一個,播放器兩個,MP3一個,索尼刻錄機一台,DVD影碟光盤二十盒,VCD影碟光盤十盒,總價值達兩萬餘元。

濱河路派出所、國安、金昌市「610」警察把非法搜來的物品全部拉到濱河路派出所,堆放在辦公室的地上,並連夜非法審訊李英花、余成紅,結果一無所獲,警察們吼叫道:「你們倆甚麼也不說,憑地上的這堆物品就可以判你們三、四年的刑。」

警察將兩人拉到八冶醫院體檢,打算將人關入看守所。但檢查結果顯示李英花血壓高,惡警又惡狠狠的說:「高也得送。」凌晨兩點鐘,「610」惡警把李英花、余成紅關入金昌市看守所。

另一撥惡警強行搜完余成紅家後,又將余成紅的丈夫路軍綁架走,隔離逼供三天四夜,把各種威逼、利誘、離間的流氓手段都用上,逼路軍說出與他有交往的法輪功學員。接著惡警挾持著路軍,敲開法輪功學員的門,強行闖入抓人、搶東西。幾天後把法輪功學員陳旭忠、劉志萍關入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北京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陳旭中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就連參與旁聽的人員都說,陳旭中應該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然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川區法院罔顧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完全聽命於金昌市六一零踐踏法律的指令,強行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刑期。

劉志萍,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供電車間退休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陳旭中,現年四十一歲,金昌供電局職工,遭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約六點時,在金昌市供電局值班室被綁架。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說:「有人供稱陳旭中從蘭州購買了光盤和手機」。律師辯護:「購買空白光盤和手機不構成犯罪」。公訴人又謊稱:有人舉報陳旭中某日某時給他打了語音電話。陳旭中說:「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們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調查。」公訴人一直在毫無根據的誣陷,均被律師與陳旭中一一否定。律師從法律的角度闡明,陳旭中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陳旭中被綁架關押完全是違法行為,並且要求法院立即無罪釋放陳旭中。但法院執意聽從「610」指令,違法對陳旭中判刑。

李英花,金川鎳鹽廠幹部,她被綁架後,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晚回到家中。但是她上班後,又遭到單位金川鎳鹽廠黨委書記王霞組織的所謂幫教小組的迫害,被逼天天看邪惡黨報、雜誌,一週交兩篇思想彙報,每天抄惡黨報紙、書籍三千字,同時打掃寬六米長三十米的馬路,拖二十多個平方的樓道。車間邪黨書記陳勝維指使工資員向廠方打報告,要求解聘李英花的幹部職務及二級工程師待遇,安排勤雜工崗位;公司邪黨委副書記鄧少軍下令每月只發給李英花三百元,至今如此。廠人員馬瑞、車間陳勝維經常以談話為由,騷擾李英花,廠方在威逼李英花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得逞後,二零一二年四月,王霞將李英花調到白煙灰車間(劇毒砷),在廠房裏拖一百多個平方米的磚地,也不讓她休二零一二年度的年休假。

路軍、余成紅是夫妻倆,路軍的父親在兒子、兒媳被綁架後,因驚恐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左右病逝,路軍未成年的女兒只能與身體狀況不佳的奶奶生活。路軍被惡警欺騙,配合了邪惡,惡警為了放長線,故意讓路軍取保候審一年多,造成一種路軍不會被判刑的假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軍還去到金昌看守所給妻子送了東西,下午就被警察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余成紅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路軍被非法判刑五年。通過這件事,可以看出中共邪黨是多麼的卑鄙、邪惡,讓更多的人認清邪黨的本質,對邪黨抱任何幻想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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