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迫害鏈條上,由公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和洗腦班,然後由「610」直接操控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則由檢察院構陷罪名非法「公訴」,再由法院非法判刑,最後送到監獄迫害,對始終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中共則實施各種酷刑直至將他們迫害致死,以達到「徹底鏟除」法輪功的邪惡目的。這就是中共目前還在維持迫害的整個鏈條。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據突破封鎖由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消息,至少有十一名在上半年之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或面臨非法判刑,而下半年至少新增七十七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有十五名被洗腦班迫害,至少有十名已被非法判刑或面臨非法判刑。在二十一個地級市中,新增綁架案遍及十五個地級市,其中茂名市的迫害情況最為嚴重(至少新增二十二人被綁架,其中有五人已被非法判刑或面臨非法判刑),其次是廣州市(至少新增二十人被綁架)。陽江、汕尾、清遠、揭陽、潮州、江門等六個地級市本時期沒有新增綁架案例(但有此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610」繼續操縱社會各部門和基層政權參與迫害法輪功,包括平時上門騷擾、恐嚇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包括操控基層社區懸掛誣蔑法輪大法的條幅,包括操控教育局下發所謂「有關反邪教進校園活動宣傳」的通知等。不過,中國民眾越來越明白真相,很多部門都不願意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所以,這方面的迫害事件越來越少了,「610」已經越來越力不從心。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的迫害案例總體上有所減少,但迫害情況依然嚴重。在此,我們呼籲全世界民眾都站出來制止邪惡,徹底結束這場已持續了十四年的迫害!
一、警察綁架、抄家,甚於土匪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茂港區坡心鎮管區頭目鄭國材和坡心鎮「610」頭目賴標及茂港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坡心鎮派出所等三十多個惡警,非法闖入坡心鎮法輪功學員李坤的家,綁架了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正在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將他們劫持到茂名市茂港區小良鎮戒毒所。
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除了一名女青年外,其他都是老年人。他們是:梁桂芬(女,李坤的妻子,李坤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一年尚在關押中,他們的兒子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凌秀(女)、瑞蓮(女)、雪梅(女)、淑英(女)、梁秋園(女)、瑞芳(女)、李金秀(女)、秀珍(華珍?女,洗腦班)、女青年、李漢新(男)、輝榮(李漢新的妻子),還有兩位婦女不知名。
不法警察四處搜刮,床頭、床尾、廁所、廚房、雜物間四處亂翻,連李坤的老母親楊美瓊(86歲)的衣櫃、箱子都亂翻一遍,見到幾十塊錢也要搶走。年邁的老人楊美瓊見他們這幫土匪的流氓行為就對他們說:「這是老人家的私錢你們也敢搶走?」惡警才怏怏還回給老人,楊美瓊繼續勸善的跟他們講:「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如果所有的人煉法輪功家家戶戶都不用閉戶,人人安份守紀,你們去查一查法律,有哪一條說法輪功是違法的?查不到就不准你們到我家搶東西。」惡徒們一聲不吭四處搜刮,把搜出來的幾箱法輪大法書籍、掛曆、真相資料、一台衛星接收器,擺放在二樓大廳拍照,然後連同一千多元的退黨幣搶走。
第二天,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凌秀、雪梅、梁秋媛、華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則被劫持到茂名洗腦班迫害;電白縣觀珠鎮法輪功學員鄧水玉則被轉到電白水東迫害;李坤的妻子梁桂芬則被非法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其後,「610」操控茂名市茂港區檢察院,欲對梁桂芬非法起訴和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境內至少有六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中共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都與上述事件一樣,野蠻如土匪,哪有警察的樣子?
以下是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被綁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情況一覽表:
地區 | 被綁架人數 | 洗腦班迫害人數 | 面臨或已被非法判刑人數 |
廣州 | 20 | 1 | |
深圳 | 4 | 1 | |
茂名 | 22 | 4 | 5 |
中山 | 6 | ||
韶關 | 2 | 2 | |
河源 | 4 | 2 | 1 |
湛江 | 6 | 2 | |
汕頭 | 3 | 3 | 1 |
梅州 | 2 | 1 | |
惠州 | 1 | ||
雲浮 | 1 | ||
珠海 | 1 | ||
東莞 | 1 | ||
佛山 | 3 | ||
肇慶 | 1 | ||
合計 | 77 | 15 | 8 |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新增被綁架法輪功學員部份名單:
廣州(二十人):陳雪英、陳秀勇、郭月貞、洪瑞麟、舒特南、張偉忠、鄧權飛、汪劍英、彭亞銀、江秀金、趙天榮、陳進武、劉靜鑾、何姨、李衛東(廣州洗腦班),廣州三元裏一位法輪功學員(九月十日被綁架),廣州四位法輪功學員(十二月十九日被綁架)
茂名(二十二人):1、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14名法輪功學員被同時綁架,除了一位女青年外,其他都是老年人。他們是:梁桂芬(女,李坤的妻子、被非法判刑)、凌秀(女,茂名洗腦班)、瑞蓮(女)、雪梅(女,茂名洗腦班)、淑英(女)、梁秋媛(女,茂名洗腦班)、瑞芳(女)、李金秀(女)、秀珍(女)、女青年、李漢新(男)、輝榮(李漢新的妻子),還有兩位婦女不知名。這14人中有4人後被洗腦班迫害,有1人被非法判刑(梁桂芬)。2、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5名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胡秀慧、李俏、周達瓊、田菊英被同時綁架,其中3人被非法判刑;3、下半年被綁架的還有:祝方霞(被非法判刑)、洪美芳、李萍。
深圳(四人):丁瑤、項秀敏、趙秀榮(被非法起訴)、劉喜峰(深圳洗腦班)。
中山(六人):黃醒瑤(看守所)、楊仲平(看守所)、黃沛和、陳小月、盧衛文和董少梅夫婦
韶關(兩人):盧祝蓮(廣東三水洗腦班)、楊秀玲(廣東三水洗腦班)。
河源(四人):邱漢濃(判刑三年)、柳素芬家人、鄧昕(三水洗腦班)、吳紅衛(廣州洗腦班)
湛江(六人):楊再、戚麗明、馮彩鳳、邱建華、唐仕明和林碧霞夫婦(湛江洗腦班)。
汕頭(三人):譚佩芬(汕頭洗腦班)、鄭楚貞(汕頭洗腦班)、陳曉冰(汕頭洗腦班,面臨起訴)。
梅州(一人):袁玉嬌(面臨開庭)
惠州(一人):李偉
雲浮(一人):陳愛林
珠海(一人):歐陽建
東莞(一人):鐘梨
佛山(三人):鄭曉敏、鄧彩娟、易振全
肇慶(一人):方瑜(安徽人)
二、公、檢、法合謀構陷罪名,枉法判決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廣東汕頭澄海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洽,王洽當庭揭露遭惡警刑訊逼供的慘烈過程。聽到王洽受到如此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看到原本健康朝氣、樂觀的王洽被酷刑與超負荷的奴役折磨得形容憔悴、消瘦不堪,旁聽席上的親友無不憤慨,連在場的一些公檢法人員也十分震驚。兩名為王洽作無罪辯護的北京律師,聽了王洽的敘述後十分憤慨,當場宣布退出辯護程序,以抗議惡警暴行,致使澄海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但是,最終,在「610」的操控下,法院仍然枉法判決王洽三年半!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廣東江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馮崎峰和李愛群非法開庭。此前,江門市蓬江區檢察院曾二次將構陷法輪功學員馮崎峰、李愛群的卷宗以證據不足駁回,但610、警察拒不放人,繼續構陷。在當天的庭審中,兩位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李愛群和馮崎峰也分別做了自我辯護,要求無罪釋放。李愛群老人要求無罪釋放的答辯書《要求無罪釋放──我的答辯書》寫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法官最後宣布休庭,剛宣布完畢,庭外霎時間電閃雷鳴,下起了狂風驟雨,差不多一個小時才漸漸平息,這似乎是上天在警醒迷中世人:不能再助紂為虐了,人只有選擇善良和正義才會有好的未來。但法院在「610」操控下,最後仍然枉法判決李愛群八年、馮崎峰三年,他們均已上訴。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境內至少發生了十幾宗類似的冤案。中共在被迫宣布解除勞教後,惡性不改,「換湯不換藥」,繼續以非法判刑來維繫迫害政策,所以目前非法判刑問題非常突出。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胡秀慧、李俏、周達瓊、田菊英等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鎮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吳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和非法起訴。十一月四日,吳有清的家屬被告知,信宜市將於十一月八日非法開庭;胡秀慧家屬卻沒有得到通知,胡秀慧的丈夫是通過吳有清的家屬才獲知,他打電話到法院確認時,法院推說還在討論,未確定。吳有清的家屬請了律師,法院連律師也不通知,律師是得到家屬告知後,才於十一月五日趕到信宜市法院調閱案卷。
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對三人非法開庭。吳有清、李俏、胡秀慧三人是戴著手銬腳鐐出庭的。公訴人宣讀所謂的證據:車上有真相資料多少份,光碟有多少張,並放言以此資料的份數可能將她們判刑七至九年。三人被綁架時,被警察搶走幾千元現金,但公訴人卻說只搜到幾百元。律師為吳有清做了無罪辯護。
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信宜市法院對吳有清、李俏、胡秀慧再次非法開庭。十二月十六日,信宜市法院對三人宣布非法刑期:四十六歲的吳有清和四十二歲的李俏被非法判刑四年,五十二歲的胡秀惠被非法判三年半。參與迫害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分別是:信宜市檢察院檢察員楊良邦,信宜市法院審判長許奕文,審判員蔡標榮、林伯海,書記員許曉明。
十二月十七日,吳有清的家屬致電審判長許奕文,問:這一審判決是你本人的意思?還是審判委員會或政法委的意思?許奕文說:我一個人怎能作主,這是經過「審委」的,經過兩級法院的。家屬說:現在簽名字的是你一個人,如果將來要追究枉法裁判責任的那豈不是追究你一個人?受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明確告誡責任法官:你一個人簽的字,將來會追究你枉法誣判的責任。家屬還明確表示,因適用法律不當,要上訴。許奕文稱,如果有錯誤的話上級法院會糾正的。
三位法輪功學員均已上訴,要求茂名市中級法院撤銷信宜市法院的非法判決書,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依法對上訴人做出國家賠償,並依法追究辦案人員在本案中的違法犯罪責任。
十二月十九日,吳有清的家屬在遞交上訴狀前,接到一個威脅電話,嚇唬說如果上訴的話,檢察院可能會提起抗訴,抗議法院判的太輕。家屬沒有被威脅電話嚇倒,於當日下午與另外兩位學員家屬到信宜市看守所,將上訴狀遞交給受害者本人簽名。看守所人員說要經過管倉獄警看過才能給本人簽字。家屬詢問律師,律師說看守所獄警看後應交給她們本人簽字,到時看守所自會代為向上投遞。最後三人的上訴狀由看守所人員轉交給看守所所長。十二月二十日,家屬打電話給看守所確認,一女獄警稱,三位法輪功學員已在上訴狀簽字,上訴狀已被法院取走。
從上述案例可知,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完全是非法的、不敢見人的,而且越來越受到覺醒家屬的抵制。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遭非法構陷、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達二十一人,其中有十名是下半年被綁架的,有十一名是更早期被綁架的。這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中有十二人已被非法判刑,其他九人還在被非法構陷中。
附: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遭非法構陷、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名單:
地區 | 非法刑拘或逮捕 | 非法起訴 | 非法庭審 | 非法判刑 | 本期其它情況 |
廣州 | 劉勇文 | 楊淑琴(三年緩期四年)、鄧芳郴(三 年)、林建平(四年) | |||
深圳 | 張祥茂、李延靈、張偉祖、趙秀榮 | 王翔宇、鐘迎春上訴 | |||
茂名 | 梁廣珍 | 吳有清(四年)、李俏(四年)、胡秀慧(三年半)、祝方霞(五年)、梁桂芬(三年半) | |||
江門 | 李愛群(八年)、馮崎峰(三年) | ||||
河源 | 邱汗濃(三年) | ||||
汕頭 | 陳曉冰 | 王洽(三年半) | |||
梅州 | 袁玉嬌 | ||||
合計 | 2人 | 6人 | 1人 | 12人 | 合計21人 |
三、監獄繼續實施酷刑迫害,惡性不改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陽江監獄的酷刑迫害真相進一步被曝光。陽江監獄610辦公室主任傅某、侯某利用殘忍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絞盡腦汁指使惡警曾建杏、王慶輝、黃偉雄、馮奕宏等人折磨法輪功學員,說:「讓他們生不如死。」
惡警曾建杏、王慶輝、黃偉雄、馮奕宏等人則利用、教唆重刑犯人折磨法輪功學員。惡警曾建杏給互監組的組長(由犯人擔任)開會說:「你們要大膽的工作,不要怕,有黨和政府給我撐腰怕甚麼?在陽江監獄死幾個法輪功,就像死幾隻螞蟻一樣簡單。」曾建杏還說:「讓李坤這些法輪功就是不死也要讓他們終生殘廢,特別是身體有疾病和老年法輪功學員對他們折磨升級,如果死了是他們的疾病和年紀大導致的。如果誰不賣力要考慮你們的減刑和早日出監的問題,或者要調到其它監區去勞動改造。」
曾建杏暗示罪犯對法輪功學員施暴時說:「我們這種行動叫『學習』,而且是『加強學習』。」每次施重刑時都要把李坤等法輪功學員拖到13監區的六樓一個沒有監控鏡頭的房子裏,找來八、九個死刑暴力犯對李坤等人施行殘忍至極的摧殘,比如說:用竹牙籤刺進手指甲、腳趾甲,剔肋條骨,用拖布在廁所裏沾上糞便堵嘴,往腳上倒開水。
酷刑演示:竹籤扎手指 |
曾建杏還對犯人說:你們多做「工作」,我是看得見的,要對法輪功狠一點、更狠一點,你們可以獲得嘉獎與表揚。我們當警察的也可以多得點獎金或提薪、提職,為了你們早日回家和家人團聚,何樂而不為呢?在曾建杏的誘導下,這些紅了眼的死囚「工作」起來真可謂是廢寢忘食,折磨手段殘忍毒辣,鮮為人知,前所未有,駭人聽聞,比起日本人殘害中國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在陽江監獄的一百七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610」主任傅某、侯某等人的惡毒折磨下無一倖免。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北江監獄(位於韶關)、四會監獄(位於肇慶)和廣東省女子監獄(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的酷刑迫害真相也被進一步曝光。例如,曾在四會監獄遭受多年酷刑迫害的湖北武漢市礄口區法輪功學員曹靖宇,出獄後身體狀況不斷惡化,於二零一三年搶救無效離世;原深圳市審計局幹部莊文舒在四會市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廣東省增城市法輪功學員張春河女士和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講師趙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包括「牢中牢」迫害),武漢新洲區法輪功學員柳木蘭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短短三個月就被迫害致神智不清,身體虛弱,引起家屬憤怒控告……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有消息證實: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第三監獄(即梅州監獄)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已於中秋前幾天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或武江監獄(與北江監獄相鄰)關押迫害。又有消息證實:原被非法關押在陽江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劉慶偉、李坤等已被轉到四會監獄關押迫害。不知中共又在玩甚麼花樣?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各看守所也繼續曝出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的消息,例如,江門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著七位法輪功學員,他們全部被強迫從事繁重的奴工勞動;又如,茂名市信宜竹山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李俏遭長時間戴腳鐐,甚至遭壞人用腳踢。
四、反迫害正氣不斷上升,家屬控告
柳木蘭,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三和經濟開發區遭綁架,後被惠州市惠陽區法院誣判三年半。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左右被劫持至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短短的三個月內身體就出現了異常的變化,神智不太清,身體消瘦虛弱,疑遭獄方藥物迫害。據悉,獄方每天逼她吃藥,對家屬說她吃的是所謂「降血壓」的藥。獄方不讓家人接見。
柳木蘭家人非常擔憂她的情況,經商量後,決定聘請正義律師,要求會見柳木蘭。但廣東省女子監獄要求先由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才能會見,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又要求要有柳木蘭本人的委託書後才能批准,而家人根本見不到柳木蘭本人。監獄與其管理局故意刁難,兩邊推來推去。
柳木蘭的家人憤慨不已,七十多歲的老父親柳學應於是寫下《控告書》,對相關人員提出控告,控告對像包括:惠陽區三和派出所(法定代表人:陶所長)、惠陽區看守所、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法定代表人:薛梧)、惠陽區法院、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新洲區倉埠派出所(法定代表人:陶小白)、廣東省女子監獄法定代表人和肖慧玲(廣東省女子監獄直接參與迫害柳木蘭的惡警)。控告書提出如下要求: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非法拘禁,非法抓捕行為。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玩忽職守罪。3、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徇私枉法罪。4、依法恢復柳木蘭的人身自由。5、保護柳木蘭的合法權益。 控告書中寫道:「如果他們沒有做違背良心的事為甚麼互相推脫,如果他們真的沒有虐待柳木蘭為甚麼不敢堂堂正正的讓律師會見?是因為他們問心有愧!不敢承擔這些責任。」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茂名市高州法輪功學員吳先金繼續控訴「610」對其父吳祖強的迫害。吳祖強被冤判八年,在陽江監獄遭受酷刑虐待,親人到監獄接見被監聽,獄警以人身安全相威脅,不准家屬透露吳祖強遭迫害的實際情況。最近一次,吳先金來到陽江監獄探視,被獄方告知不能接見,並威脅永遠停止他的探視權,「原因」是他以前與父親接見的情況在明慧網登出來了。高州610主任伍海鷗則打電話恐嚇吳祖強的家人,說:如果你們敢去申訴、控告,則立即以誹謗罪將你們抓起來。並說:吳祖強現在已經被轉到四會監獄,如果你們再這樣搞(指網上曝光或向上反映情況),則把吳祖強再調遠的地方,再搞再調遠,調到東北去,讓你們一年也見不了多少次!但是,惡人的恐嚇已是強弩之末,阻止不了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正義控告。
五、惡人惡報,警醒世人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廣東省有更多惡人惡報的消息傳出,希望迫害者抓緊醒悟。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深圳中級法院對原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公開宣判,何靖被判處無期徒刑。何靖表面看是因受賄等被判無期,但更是因為他迫害修煉法輪功的好人而得到的惡報,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邪黨官員都是最嚴重的貪贓枉法之徒。
何靖,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二年期間,何靖任職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任職白雲區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隨後幾年,何靖被任命為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從一名縣級市公安局局長,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短短四年中,一躍升入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局長,僅僅兩年又升任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緊緊追隨江澤民,主抓迫害法輪功。以下是何靖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初期在增城直接指揮公安人員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幾個案例:
1、十九歲的鄭華冰被迫害致死
2、勞教孕婦,公安暴力強制湯金愛女士墮胎
3、賴伯銳去北京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非法勞教
4、英語教師李紅伶被非法勞教,被毒打、灌廁所水,受盡酷刑虐待
5、張春河被迫害得流離失所
6、七旬老人黎橋森被多次關押、虐待
何靖升入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後對廣州市法輪功學員更是加重迫害,因篇幅有限,請在明慧網上搜索。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身上,體現出來的事例越來越多,真的不能等閒視之。生命與未來都操在你自己的手上,做甚麼樣的選擇,由你自己說了算!迫害已接近尾聲,罪行即將清算,再不警醒,必然為期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