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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海城盧雲來和張亞芹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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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法輪功學員盧雲來和張亞芹,被非法關押半年,於十月二十四日,遭海城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盧雲來拒絕簽字,已經開始上訴。

非法判決後,海城市法院沒有給盧雲來判決書,也沒有通知家屬,十月二十六日,盧雲來的女兒盧鵬去法院打聽,才知道這一切。

盧雲來要求再請律師,於是,女兒盧鵬再請北京律師介入,並會見當事人盧雲來,幫助他寫上訴狀。目前,盧雲來的律師和盧鵬已經把上訴狀遞交法院。

盧雲來先生,六十三歲,海城驗軍鎮冉家村法輪功學員;張亞芹女士,六十來歲,海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在南台市場被綁架。下午三點左右,驗軍鎮冉家村支書領驗軍派出所(姓鄭)、南台派出所、海城國保、鞍山國保共四人到盧雲來家非法抄家,把牆上的畫搶走,後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海城看守所,位於海城南台鎮。

九月十六日上午,鞍山市海城市法院對盧雲來和張亞芹進行了非法庭審,家屬請的北京律師到庭做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剛開始,法庭不讓律師說法輪功不是×教,律師說,「我就是為這事來的,不讓我說,我將記錄在案。」

法庭上,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在場的所有公、檢、法人員聽得入神,覺得耳目一新。這次非法開庭,中共惡黨人員膽膽突突,怕的要命,只提前兩天才通知家屬,只允許兩位家屬旁聽,其他人一律禁止,不難看出中共司法機關對法律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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